4.1日增值稅16%改為13%後,若供應商都未降價,那麼出口退稅是不是比原來要虧?

老葉9684


作為一名在企業工作多年的財務人員,來談談這個問題。

首先來看下3月20日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關於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

其中第三條規定:4月1日起,原適用16%稅率且出口退稅率為16%的出口貨物勞務,出口退稅率調整為13%;原適用10%稅率且出口退稅率為10%的出口貨物、跨境應稅行為,出口退稅率調整為9%。

2019年6月30日前,購進按調整前稅率徵收增值稅的,執行調整前的退稅率;按調整後稅率徵收增值稅的,執行調整後的退稅率。

那麼我們舉個例子來說明政策執行前後出口退稅變化。

以提問者的數字八戒公司是100%出口企業(非三來一補、進料加工企業),月出口銷售1億元(離岸外幣換算後人民幣金額),材料成本佔比70%(不考慮3%進項和其他進項及免稅購進貨物),人工及其他費用2000萬,出口退稅率16%,所得稅25%。

一、政策執行前免抵退稅額=10000*16%=1600萬,

應納稅額=0-10000*70%*16%=-1120萬元(留抵稅額),

按免抵退稅額與留抵稅額取低原則,出口退稅額為1120萬元。出口退稅額應計入應收補貼款科目,此科目在會計上屬於過渡科目,不結轉利潤,待補貼款到賬後,該科目餘額自然歸零。

淨利潤=1000(1-25%)=750萬。

二、如果所有供應商含稅價不降

政策執行後免抵退稅額=10000*13%=1300萬,

應納稅額=0-(10000*70%*1.16)/1.13*13%=-934.16萬元(留抵稅額),

按免抵退稅額與留抵稅額取低原則,出口退稅額為934.16萬元。

淨利潤=(10000-(10000*70%*1.16)/1.13-2000)(1-25%)=610.62萬。

減少出口退稅185.84萬元,減少淨利潤139.38萬元,虧大了。

從上面的例子我們可以清楚的看到,如果供應商都不降價(按原含稅價),對出口企業是相當不利的。

建議:與供應商協商,不含稅價不變,降稅點。我們也來看看計算結果:

政策執行後免抵退稅額=10000*13%=1300萬,

應納稅額=0-10000*70%*13%=-910萬元(留抵稅額),

按免抵退稅額與留抵稅額取低原則,出口退稅額為910萬元。

淨利潤=(10000-10000*70%-2000)(1-25%)=750萬。

淨利潤不變,減少了出口退稅210萬元,實際這210萬元本身就是降稅後購買材料少出的稅金,對企業來說沒有損失。

關注:冷墨默,個人企業財稅顧問。


冷墨默


這個要看你和供應商簽訂合同是如何約定的。

如果價格是含稅價進行交易,供應商不降價,4月1日起稅率降低,相當於不含稅金額提高了,這就意味著供應商銷售收入增加了,銷項稅額減少了,而對於購買方來說,就是採購成本增加,進項稅額減少了,成本增加的部分就是進項稅額減少的部分。出口退稅率相應降低,可以申請的退稅額也會隨之減少。

如果雙方約定的是不含稅價格進行交易,由於增值稅為價外稅,因此支付給供應商的進項稅額減少,出口退稅率也隨之降低,並不受稅率降低的影響。

因此,能否享受到稅率降低帶來的優惠,怎要看購銷雙方的議價能力。


微雲觀財稅


出口退稅率是6/30號前還按16%,可以在此期間將16%的進項都認證抵扣並退稅。如果之前是含稅價格,稅率降低後供應商含稅價格還是不變,那就是成本上漲了。如果之前是未稅價格,稅率降低後,出口退稅率也同步降低,取得的進項減少所以退稅也減少,沒有什麼影響。


穩盈財稅


這幾天正跟工廠談價格問題!

我們希望工廠降2.58%,這樣工廠利益和過去持平,我們不損失。如果工廠不降價,退稅率為13%,工廠收入增加2.65%,我們退稅收入減少16.5%,這個差異我想每家出口貿易公司都會在意的。

有短視的老闆堅持不降價的,但現在同類工廠很多,肯定有工廠會降價,願意接單的。


呂20180804


是的,出口退稅額會減少,具體要根據退稅方法不同,結果也就不同。

假如出口額1億元:

1、在免抵退稅情況和即徵即退情況下退稅額均有不同。

2、在外貿企業和生產型自營出口企業計算結果也不同。

由於牽扯到增值稅進項稅,以及出口退稅率的未定因素,無法詳細計算退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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