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關於市區禁止貨車通行的公告

為深入貫徹落實全省環境保護突出問題綜合整治攻堅動員大會精神,降低市區大氣汙染,優化市區道路交通環境,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提升城市形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條、三十九條之規定,現對以下市區新設貨車禁行路段公告如下:

一、新設禁行的路段及時間。

1、6時至20時禁行路段:山財大街、汶水大街、龍潭東大街(大橋路至濱河西路)、魯中東大街(鳳凰路至大橋路)、鵬泉東大街(鳳凰路至大橋路)、鳳城東大街(原山路至大橋路)、原山路(龍潭大街至匯源大街)、香山路(山財大街至龍潭大街)、匯河大街(原山路至鳳凰路)。

「公告」關於市區禁止貨車通行的公告

「公告」關於市區禁止貨車通行的公告

2、全天24小時禁行路段:勝利北路(金華街至汶源大街)、北坦路(贏牟大街至鳳城大街)、贏牟西大街(勝利路至鹿鳴路)、汶源西大街(勝利路至北坦路)、龍潭西大街(勝利路至北坦路)。

「公告」關於市區禁止貨車通行的公告

二、禁行車輛類型

車輛總質量大於4.5噸(含)黃牌貨車(重型貨車、中型貨車、危險化學品運輸車、低速貨汽、專項作業車)、黃標車、拖拉機;

「公告」關於市區禁止貨車通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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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種車輛

1軍隊、公安貨運車輛;郵政專用運輸車輛;工程救險車在執行任務期間不受貨車限行規定。

2城市公共管理部門的清障車、護欄清洗車、垃圾運輸車、道路養護車輛、工程作業車、灑水車、清掃車等車輛在正常作業期間不受貨車限行規定。

四、臨時通行

因城區施工或運輸貨物確需在禁止區域通行的,應憑藉有關證明、行駛證到轄區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臨時通行證,並按照臨時通行證指定的時間、路線、地點通行。

五、本公告自2017年12月1日零時起施行。

萊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2017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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