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收入國家農業研究投入與政策改革(一)

李鈺 韓一軍

中國農業大學國家農業市場研究中心

引言(一)

在今天的高收入國家,農業僅佔經濟產出和就業的一小部分。但它仍然是政府政策的一個重點。這項政策的一個方面是對農業研發(R&D)的公共投資。研發支出對農業技術變革的速度和方向產生了巨大影響,並導致農業生產率的巨大提高。較高的農業生產率使糧食更加豐富,成本更低,農業收入和競爭力更強,農業生產所需資源減少。但近年來,許多高收入國家的農業研究政策面臨新的挑戰。這些國家對農業研發的總支出的增長幅度並沒有跟上通貨膨脹,而研究重點已經發展到更加重視更廣泛的目標。公共研發也需要進行調整,以適應私營部門在農業創新中的更大作用。

政府投資農業研究的主要經濟理由是它提供了公共利益。公共產品是非競爭的產品(許多人可以消費或使用它們而不減少其他人的可用性)並且不可排擠(一旦一個人可用,很難排除其他人使用它)。由於這些特點,供應商難以向這些商品的用戶收取足以支付供應成本的價格。公共產品的例子包括新鮮空氣,知識,國家安全和燈塔。通常需要政府支持或其他形式的集體行動來提供公共產品。就知識創造而言,政府直接為研究提供資金,並提供排斥機制(如專利和版權),以激勵私營部門投資於研發。政府資助的研究往往集中在私營部門甚至排斥機制可能投資不足的地區。這包括新知識可能具有超出發明人的本地或特定應用的潛在廣泛用途的領域。據稱這種知識會產生巨大的“溢出效應”(對發明人的益處超出了對社會的潛在利益)。

*本文翻譯自美國農業部報告《Agricultural Research Investment and Policy Reform in High-Income Countries》,不代表作者及本頭條號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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