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收入国家农业研究投入与政策改革(一)

李钰 韩一军

中国农业大学国家农业市场研究中心

引言(一)

在今天的高收入国家,农业仅占经济产出和就业的一小部分。但它仍然是政府政策的一个重点。这项政策的一个方面是对农业研发(R&D)的公共投资。研发支出对农业技术变革的速度和方向产生了巨大影响,并导致农业生产率的巨大提高。较高的农业生产率使粮食更加丰富,成本更低,农业收入和竞争力更强,农业生产所需资源减少。但近年来,许多高收入国家的农业研究政策面临新的挑战。这些国家对农业研发的总支出的增长幅度并没有跟上通货膨胀,而研究重点已经发展到更加重视更广泛的目标。公共研发也需要进行调整,以适应私营部门在农业创新中的更大作用。

政府投资农业研究的主要经济理由是它提供了公共利益。公共产品是非竞争的产品(许多人可以消费或使用它们而不减少其他人的可用性)并且不可排挤(一旦一个人可用,很难排除其他人使用它)。由于这些特点,供应商难以向这些商品的用户收取足以支付供应成本的价格。公共产品的例子包括新鲜空气,知识,国家安全和灯塔。通常需要政府支持或其他形式的集体行动来提供公共产品。就知识创造而言,政府直接为研究提供资金,并提供排斥机制(如专利和版权),以激励私营部门投资于研发。政府资助的研究往往集中在私营部门甚至排斥机制可能投资不足的地区。这包括新知识可能具有超出发明人的本地或特定应用的潜在广泛用途的领域。据称这种知识会产生巨大的“溢出效应”(对发明人的益处超出了对社会的潜在利益)。

*本文翻译自美国农业部报告《Agricultural Research Investment and Policy Reform in High-Income Countries》,不代表作者及本头条号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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