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法定工作時間

法定工作時間的規定

適用法定工作時間對象

勞動法:法定工作時間

國家實行勞動者從全年日曆時間365天中扣除52個星期的公休日104天,扣除法定節假日11天,全年應工作250天,每月平均工作20.83天,每天工作8小時。按此推算,每個月平均應工作約167小時。不得超過上述規定限額工時制度。對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勞動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