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合法權益如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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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聘單位若涉嫌欺詐,可向當地公安機關舉報------法律依據:

(1)《就業服務與就業管理規定》中明確指出,不允許提供虛假招聘信息,發佈虛假招聘廣告,或是以擔保或者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2)《勞動法》規定“採取欺詐、威脅等手段訂立的勞動合同”無效。

勞動法:合法權益如何保障!

2、用人單位拖欠工資、反覆炒掉員工、隨意延長試用期、試用期內不賠償工傷等情況,可向人力資源部門投訴,也可向用人單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的勞動監察部門舉報,或到當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勞動法:合法權益如何保障!

法律依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明確,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3、霸王條款:

(1)具體情況有:

①一些單位會與勞動者約定以工資代替社保,或要求勞動者簽訂自願放棄社會保險的聲明;對於女職工,則簽訂若在工作期間懷孕,合同自行解除等條款均違法違規,

②勞動者可以到當地勞動局去舉報,也可以向當地的勞動保障監察等部門投訴。其中,社會保險是國家強制實行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

(2)法律依據:

勞動法:合法權益如何保障!

①《社會保險法》等法律法規明確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同時履行的法定義務,不容商量、自主約定。

②《婦女權益保障法》規定,各單位在錄用女職工時,與其簽訂勞動(聘用)合同或者服務協議中不得規定限制女職工結婚、生育的內容。並且任何單位不得因結婚、懷孕、產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職工的工資,辭退女職工,單方解除勞動(聘用)合同或者服務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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