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蠻書記李億龍情人利用影響力受賄12萬,檢方決定不起訴

霸蛮书记李亿龙情人利用影响力受贿12万,检方决定不起诉

李億龍受審 長安街知事微信公眾號 資料圖

“霸蠻書記”湖南懷化市委原書記李億龍的又一位“身邊人”司法進展獲官方披露。

近日,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記者從人民檢察院案件信息公開網獲悉,與李億龍保持情人關係八年之久的李某甲利用影響力受賄12萬。不過,鑑於李某甲具有自首的法定從輕情節及退贓的酌定從輕處罰情節,長沙市開福區人民檢察院決定對李某甲不起訴。

公開信息顯示,李億龍,男,漢族,1956年6月生,湖南長沙人。他從上世紀90年代末開始,歷任長沙市芙蓉區區委書記、區長,長沙市委常委、瀏陽市委書記,懷化市委副書記、市長,懷化市委書記,衡陽市委書記,湖南省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等職,2016年4月因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落馬7個月後,即2016年11月23日,湖南省紀委在通報李億龍問題時也提到其情人的情況:“在幹部選拔任用中為他人謀取利益,本人或其特定關係人收受財物;違反生活紀律,道德淪喪,與多名女性發生不正當性關係,搞權色、錢色交易。”

人民檢察院案件信息公開網公佈的李某甲利用影響力受賄案不起訴決定書(長開檢公訴刑不訴〔2017〕29號) 顯示,被不起訴人李某甲,曾用名李某乙,女,出生於1984年,專科文化,中共黨員,中共長沙市開福區**會工作人員。因涉嫌利用影響力受賄罪,經長沙縣人民檢察院決定,於2016年5月18日被取保候審。2017年1月11日經長沙市開福區人民檢察院決定,於2017年1月11日被取保候審。

經依法審查查明:2008年至2015年年底,被不起訴人李某甲與原懷化市委書記李某丙保持情人關係。2012年,被不起訴人李某甲接受時任**縣**鄉鄉長陳某某請託,通過時任懷化市委書記李某丙向時任**縣委書記李某丁打招呼,為陳某某擔任**鄉黨委書記提供幫助,謀取不正當利益,並於2013年春節至2015年中秋,先後分九次共計收受陳某某人民幣12萬元。

澎湃新聞記者瞭解到,上述原懷化市委書記李某丙即是“霸蠻書記”李億龍。公開信息顯示,2008年3月—2013年3月,李億龍擔任懷化市委書記職務;2013年3月—2016年3月,他又擔任衡陽市委書記。

澎湃新聞記者還注意到,李億龍落馬前一個多月,其情婦就已被有關辦案部門帶走調查。

上述不起訴決定書披露,2016年2月23日,中共長沙市開福區**會對李某甲違紀問題予以立案調查,李某甲在“兩規”期間主動交代了組織尚未掌握的違法事實。2016年5月20日,李某甲向長沙縣人民檢察院退贓12萬元。

長沙市開福區人民檢察院認為,儘管李某甲實施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條之一第一款規定的行為,但犯罪情節輕微,具有自首的法定從輕情節及退贓的酌定從輕處罰情節。

2017年7月20日,長沙市開福區人民檢察院對李某甲作出不起訴的決定,扣押的受賄款12萬元,依法移送主管機關。

在作出對李億龍情人李某甲不訴約半年後,李億龍案一審也作出宣判。

2018年1月15日,婁底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李億龍因犯受賄罪、貪汙罪、濫用職權罪、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8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同時,沒收其個人財產250萬元,受賄贓款926萬餘元、貪汙贓款142萬餘元、來源不明的鉅額財產4950萬餘元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據澎湃新聞此前報道,李億龍被查期間,包括其親屬、保姆、司機在內,多個“身邊人”鋃鐺入獄。7月16日,人民檢察院案件信息公開網還公開了李億龍另外一位關係密切人湯某某的案情。

湯某某和李億龍常年保持密切關係。她曾在李億龍擔任懷化市委書記期間,利用李的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獲利人民幣560餘萬元。2008年至2015年期間,湯某某為感謝關照,多次向李億龍贈送現金、銀行卡、金條等財物,同時為李億龍家的保姆支付工資,涉及金額共計人民幣45.56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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