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山之石」案例丨又一「壟斷喪葬品」的涉惡團伙被端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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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總是七八個人聚集在一起出現在喪禮上;他們不是來悼念逝者的,只為“揪出”喪葬用品購買源頭;他們對查出來的“搶活兒”同行,不僅恐嚇、謾罵、砸店、砸車,還圍追堵截,甚至大打出手……

他們的目的只有一個:就是壟斷喪葬用品市場

經過大量取證,日前,錦州警方成功破獲了這起“壟斷喪葬品”涉惡案件,打掉了以李某為首的強迫交易、尋釁滋事涉惡團伙。

李某等人為何如此囂張“經營”?

「他山之石」案例丨又一“垄断丧葬品”的涉恶团伙被端掉!

案情回顧

為壟斷,用暴力和恐嚇“擠”走同行

陸某是黑山縣太和鎮一位經營喪葬用品店的商販。他左手無名指已經有些扭曲,陸某說:“李某為了壟斷喪葬用品市場,手段非常惡劣,使用暴力砸店、砸車,對從業人員進行威脅、恐嚇,我的手指頭都被打骨折了。”

陸某口中的李某和他是老相識,早些年,在陸某和妻子剛剛從事經營喪葬用品行業的時候,兩人還合作過。那時候,陸某在黑山縣太和鎮有兩個喪葬用品店。李某幫著往陸某的店裡“拉活兒”,根據“拉活兒”的情況,陸某給李某提成。幹了一段時間,看到喪葬用品生意挺掙錢,李某就不再與陸某合作,自己開始開店經營。

也就是從那個時候開始,陸某的店頻繁遭到破壞。

今天店裡窗戶被砸了,明天監控攝像頭被砸了,後天車玻璃被砸了……這些背地裡的事都是誰幹的,陸某心知肚明。他說:“這些事不是李某乾的,也是李某指使人乾的。”

一次,兩人在街上相遇,李某藉口陸某盯他,就把陸某的手給打骨折了。從那時開始,陸某一直膽戰心驚的,害怕店裡的窗戶再次被砸,他一直沒有重新安裝玻璃,僅僅蒙上了一塊塑料布。

陸某說:“李某那夥人做這些壞事,就是想把這一行的經營者都‘擠’出市場。”陸某不甘心,於是,今年2月,他向黑山縣公安局刑偵大隊進行了實名舉報,舉報李某、周某等人惡意壟斷黑山縣太和鎮、八道壕鎮喪葬用品生意。

接到舉報後,黑山警方成立偵查小組,經過1個月的偵查取證,專案組民警確認李某、周某、趙某、韓某在黑山縣太和鎮共同經營一家喪葬用品店。在經營喪葬用品期間多次糾集一些社會閒散人員,對太和鎮、八道壕鎮境內的喪戶、“支客”以及做喪葬用品生意的人進行威脅、恐嚇、辱罵、打砸、堵截車輛。

今年3月8日,犯罪嫌疑人李某、周某、趙某、韓某因涉嫌強迫交易罪、尋釁滋事罪被黑山縣公安局刑事拘留,其他犯罪嫌疑人被黑山縣公安局治安拘留。

李某交代,他與其他人員是親戚和朋友關係,他和陸某之前曾合作過,但因覺得該行業利潤可觀,自己卻沒有分得多少錢,二人鬧掰後,決定自己找人單幹,並想把幾個村的活兒都壟斷到自己的手裡,做到利益最大化。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周某、趙某已被批准逮捕,韓某定罪不捕,涉案所有犯罪嫌疑人均已被黑山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

這只是全國“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一個縮影,掃黑除惡鬥爭已經全面展開......

以案釋法

本案中李某、周某、趙某、韓某等人因涉嫌強迫交易罪、尋釁滋事罪被黑山縣公安局刑事拘留,那麼什麼是強迫交易罪、尋釁滋事罪?讓律師為你解答!

強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脅手段強買強賣商品,強迫他人提供服務或者強迫他人接受服務,強迫他人參與或者退出投標、拍賣,強迫他人轉讓或者收購公司、企業的股份、債券或者其他資產,強迫他人參與或者退出特定的經營活動,情節嚴重的行為。 本罪不僅侵犯了交易相對方的合法權益,而且侵犯了商品交易市場秩序。通常以暴力、威脅手段進行,帶有強迫性。

根據《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條規定,犯本罪的,一般處於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尋釁滋事罪,是指肆意挑釁,隨意毆打、騷擾他人或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或者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行為。

刑法將尋釁滋事罪的客觀表現形式規定為四種:1、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2、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3、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4、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根據《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規定,可能會面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處罰;如果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還有可能面臨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的處罰。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李某、周某、趙某、韓某為“壟斷”喪葬品市場,對鎮境內相關的喪戶、“支客”以及做喪葬用品生意的人進行威脅、恐嚇、辱罵、打砸等,強迫他人退出同類交易市場,已經涉嫌觸犯強迫交易罪、尋釁滋事罪。等待他們的將是嚴厲的刑法處罰,正所謂“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天道公平,作惡必受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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