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上報不得超過2小時

記者從省住建廳瞭解到,我省將進一步規範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生產安全事故信息報告工作,事故發生地的建設主管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後,每級上報事故情況的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

根據要求,事故發生地的建設主管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後,應逐級上報事故情況。每級上報事故情況的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事故信息報送內容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和工程項目名稱,事故已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人數),事故工程項目建設單位及項目負責人、施工單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項目經理、監理單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項目總監,事故的簡要經過和初步原因等。

「住建部」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上報不得超過2小時

建設工程

按照規定,事故情況應以書面報告的形式,將發生事故的信息及時傳真至省建設工程安全質量監督管理局。發生較大及以上事故,特殊情況下不能按時書面上報的,可先電話報告,瞭解核實情況後及時書面報告。同時,我省要求各級建設主管部門嚴厲查處遲報、漏報、謊報或者瞞報事故的行為,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依規給予處理。(記者 張代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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