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為員工繳納社保,其中應由個人繳付的部分也是由公司承擔,記在管理費用中。
請問應由個人繳付的部分能否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答 復
企業為員工承擔的按規定應由員工個人負擔的社保費部分不能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若是你公司會計計入了“管理費用-社保費”賬戶,建議年終彙算清繳的時候據實做納稅調整處理,避免企業所得稅重複扣除個人承擔的社保費的風險。
政 策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務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512號)第三十五條的規定,企業依照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規定的範圍和標準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基本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准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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