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項稅額轉出你做對了嗎?易忽略的這6個風險,會計人員要注意

對於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進項稅額轉出大多會涉及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項目。企業在做好2017年度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納稅申報時,不能忽略對進項稅額轉出的檢查。本文結合案例,對日常處理進項稅額轉出業務時,易出錯的6個方面進行了梳理。

進項稅額轉出你做對了嗎?易忽略的這6個風險,會計人員要注意

案例:匯恆公司為從事貨物加工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加工貨物適用增值稅率為17%,適用企業所得稅率為25%,未享受稅收優惠政策,2017年度彙算清繳時發現如下事項:

1.銷售人員報銷差旅費、住宿費取得稅率為6%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價稅合計3.18萬元。財務人員在扣除由員工個人承擔超標的0.53萬元後,全額抵扣了進項稅額0.18萬元,差額2.47萬元計入銷售費用。

2.按月支付電費,取得稅率為17%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企業憑票全額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後,再以不含稅金額分別計入相關成本費用。當年職工食堂用電計入職工福利費10萬元。

3.報廢產品一批,該批產品2015年初生產並銷售,2015年末被商家以質量爭議退回後重新入庫。至2017年底,該批產品未能銷售,走內部程序報廢處理。企業以報廢當月的產品成本300萬元為基礎計算轉出進項稅額51萬元。經查,該批產品2015年生產入庫成本為500萬元。

4.2017年1月,將A倉庫改造為員工食堂。該不動產原值240萬元,為2016年7月購買的舊房,賬面淨值235萬元,購買時取得稅率為5%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註明稅款12萬元,當期已抵扣進項稅額7.2萬元,待抵扣進項稅額4.8萬元。甲公司僅將待抵扣進項稅額4.8萬元轉出。

進項稅額轉出你做對了嗎?易忽略的這6個風險,會計人員要注意

5.2017年4月,因政府認定匯恆公司附屬B店面為違章建築,將其拆除。該不動產原值240萬元,2016年6月開始建造,2016年12月建成並投入使用,已提折舊4萬元,賬面淨值236萬元。建造時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註明稅款20萬元,當期已抵扣進項稅額12萬元,待抵扣進項稅額8萬元。匯恆公司僅將待抵扣進項稅額8萬元轉出。

6.2017年5月,因發生水災,C倉庫的圍牆被沖毀。該不動產原值120萬元,2016年11月建造,已提折舊3萬元,賬面淨值117萬元;建造時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註明稅款13.2萬元,當期已抵扣進項稅額7.92萬元,待抵扣進項稅額5.28萬元;F倉庫存放的賬面金額30萬元的積壓原材料同時報廢。企業將全部進項稅額18.3萬元(13.2+30×17%)轉出。

根據稅法有關規定,結合《財政部關於〈增值稅會計處理規定〉的通知》(財會〔2016〕22號)要求,我們發現,上述事項忽略了6個風險:

1.未將差旅費超標部分的進項稅額轉出。

企業差旅費制度大都規定了員工出差住宿費用定額標準,明確對員工超過定額標準外的住宿費用不予報銷,並且會要求憑增值稅專用發票報銷。案例中匯恆公司對員工超標住宿費用不予報銷,但因為超標金額和報銷金額往往在同一份發票上,容易全額抵扣進項稅額,忽略了超標部分進項稅額的轉出,從而少計銷售費用。

2.未將職工福利分攤費用的進項稅額轉出。

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條規定,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一)用於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徵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二)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以及相關的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三)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不包括固定資產)、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四)國務院規定的其他項目。許多企業都會將內部職工食堂的直接支出計入職工福利費,但對一些共用費用的分攤易忽略對應的進項稅額轉出。案例中匯恆公司因職工食堂用電10萬元與經營用電在同一份發票上,其對應的進項稅額1.7萬元未及時轉出,導致少計職工福利費。

3.未將報廢產品的進項稅額正確轉出。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1第三十條規定,已抵扣進項稅額的購進貨物(不含固定資產)、勞務、服務,發生第二十七條規定情形(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徵增值稅項目除外)的,應當將該進項稅額從當期進項稅額中扣減;無法確定該進項稅額的,按照當期實際成本計算應扣減的進項稅額。

案例中,匯恆公司因使用加權平均法核算存貨發出成本,報廢以前年度管理不善的產品,只簡單以報廢當期產品成本計算轉出的進項稅額,而未用產品生產當期的成本為基礎計算,從而少轉出進項稅34萬元(500×17%-51),少計資產損失。

進項稅額轉出你做對了嗎?易忽略的這6個風險,會計人員要注意

4.未將改變用途的不動產進項稅額正確轉出。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佈〈不動產進項稅額分期抵扣暫行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 年15號)第七條規定,已抵扣進項稅額的不動產,發生非正常損失,或者改變用途,專用於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徵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要按公式計算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小於或等於該不動產已抵扣進項稅額的,應於該不動產改變用途的當期,將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從進項稅額中扣減。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大於該不動產已抵扣進項稅額的,應於該不動產改變用途的當期,將已抵扣進項稅額從進項稅額中扣減,並從該不動產待抵扣進項稅額中扣減不得抵扣進項稅額與已抵扣進項稅額的差額。

案例中,匯恆公司改造A倉庫為員工食堂,屬於改變用途、專用於集體福利的不動產,應計算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

不動產淨值率=(235÷240)×100%=97.92%;

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7.2+4.8)×97.92%=11.75(萬元)。

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大於該不動產已抵扣進項稅額,應於該不動產改變用途的當期,將已抵扣進項稅額的7.2萬元從進項稅額中扣減,並從該不動產待抵扣進項稅額中扣減4.55萬元(11.75-7.2),扣減後的待抵扣進項稅額0.25萬元(4.8-4.55)於2017年7月抵扣。匯恆公司僅將待抵扣進項稅額4.8萬元轉出,少轉出了進項稅額6.95萬元(11.75-4.8),從而少計了食堂資產價值、少攤銷折舊計入職工福利費。

進項稅額轉出你做對了嗎?易忽略的這6個風險,會計人員要注意

5.未將違章建築的進項稅額轉出。

根據財稅〔2016〕36號文件附件1所附《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註釋》規定,固定資產,指使用期限超過12個月的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工具、器具等有形動產。非正常損失,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貨物被盜、丟失、黴爛變質,以及因違反法律法規造成貨物或者不動產被依法沒收、銷燬、拆除的情形。

案例中,匯恆公司拆除B店面,為違反法律法規造成貨物或者不動產被依法沒收、銷燬、拆除的情形,應將20萬元進項稅額全部轉出,包括已抵扣進項稅額12萬元和待抵扣進項稅額8萬元。匯恆公司少轉出了進項稅額12萬元,從而少計了損失。

6.未將自然災害的進項稅額不需轉出。

案例中匯恆公司因水災損失的C倉庫圍牆,不是因違反法律法規造成貨物或者不動產被依法沒收、銷燬、拆除的情形,不需轉出進項稅額。因水災損失的原材料,不是管理不善造成的損失,也不需轉出進項稅額。匯恆公司將全部進項稅額18.3萬元轉出,從而多計了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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