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還錢都找不到人——刻意製造違約,汽車“套路貸”坑多

新華社北京11月30日電(記者康錦謙)11月30日,《新華每日電訊》刊載題為《刻意製造違約,汽車“套路貸”坑多》的報道。

“我真的沒受騙!”

面對勸解,受害者的反應,讓辦案民警哭笑不得。

這樣的對話為何會發生?四川省綿陽市公安局城北分局破獲的一起汽車“套路貸”案件顯示,近年來部分“套路貸”作案手法越來越隱蔽、新手段層出不窮,致使有些受害者受騙後渾然不覺。

2018年跨年夜,一聲刺耳的警鈴在綿陽市公安局城北分局元通派出所響起:有人在八角社區遭遇搶車,現場發生聚眾持械鬥毆。民警迅速出擊,第一時間制止了雙方鬥毆、砸車行為,擋獲10餘名涉事人員。

“本以為只是一起普通的打架鬥毆,但當我們對當事人信息進行核查時,卻發現事情另有蹊蹺……”,綿陽市公安局城北分局刑偵大隊大隊長羅書航說。

警方記錄顯示,自2015年以來,鬥毆一方多名涉事人員,都有3至5起因汽車抵押貸款糾紛引起的暴力鬥毆記錄。該異常情況引起了辦案人員警覺。

以該案為契機,辦案人員梳理彙總出該團伙歷年來涉及的所有警情,並通過走訪數十名受害人,逐漸挖出以殷某某為首的涉惡“套路貸”犯罪團伙。

“不還錢就賣車!”2018年2月3日,急需用錢的尹某,以自用汽車作抵押,與殷某某的公司簽訂借款合同、車輛轉讓協議和其他合同,雙方約定半個月為一期。2月18日凌晨,殷某某等人以逾期為由,將尹某的車用備用鑰匙開走,並向尹某勒索取車費,尹某支付4000元后,殷某某等人仍拒不還車。

這樣的案情不在少數。“白紙黑字寫得清清楚楚的嘛。”面對質詢,犯罪嫌疑人殷某某每次都這樣狡辯。

羅書航介紹,狡猾的犯罪嫌疑人殷某某摸索出了一整套逃避法律制裁的辦法,不僅讓受害者自認為沒有被騙,連辦案民警也曾被犯罪嫌疑人提供的“合法”借貸合同矇蔽,讓犯罪嫌疑人以民事經濟糾紛為由逃避了打擊。

經查,2014年以來,殷某某糾集周某、黃某等人,先後在綿陽城區多地租賃場地,成立數家車貸公司,為自己披上“合法”外衣,以“低利息、不押車”為誘餌,吸引借款人前來辦理汽車抵押質押借款。

殷某某還建立了一個微信群,成員涵蓋綿陽城區大多數汽車抵押“套路貸”公司老闆,該群成為他們的網上“犯罪窩點”。“我們把他的車吃了,套路他”,在殷某某的微信聊天記錄中,民警發現了這樣一句話。

據專案組統計,從殷某某公司貸款的客戶中,違約者達90%以上。高得出奇的違約率,是刻意製造的結果。

民警告訴記者,該團伙不但不提醒借款人按時還款,到了還款日還採取“主動消失”、故意關機不接電話等手段,讓客戶違約。一旦“違約”,該團伙馬上使用“軟暴力”將借款人的抵押車開走。接下來,向借款人索要高額違約金、拖車費,也就“順理成章”。整個過程還伴有暴力、威脅等行為。

順藤摸瓜過程中,辦案民警還發現,犯罪分子為掩飾違法本質,不斷變更公司名稱。依附在殷某某身邊的其他同夥,也註冊了一批周邊相關公司,並逐步發展成以殷某某為核心,既相對獨立運營又互相串通關聯的多個涉惡“套路貸”團伙。以聚眾鬥毆案為突破口,警方對殷某某等為首的多個涉惡犯罪團伙實施了收網抓捕。

經過專案組審訊,在大量鐵的事實證據面前,全部涉惡犯罪團伙成員對實施詐騙、敲詐勒索、尋釁滋事、非法利用公民信息等多項犯罪行為的事實供認不諱,目前該案已由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

該案是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四川查處並宣判的一起涉惡犯罪典型案例。近年來隨著“信用貸”“車貸”“校園貸”等民間借貸形式的迅速擴張,頂著借貸的幌子非法牟利的“套路貸”犯罪活動日益猖獗,“套路貸”花樣多,欺詐手段具有迷惑性,嚴重危害人民群眾切身利益。

這幾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聯合出臺的《關於辦理黑惡勢力犯罪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和《關於辦理“套路貸”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為“套路貸”定製了專門的“枷鎖”。

“越是隱蔽,越要肅清。我們把人民群眾的利益放在首位,高度重視、大力推進、嚴格督辦,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成效明顯。”四川省委政法委常務副書記李世成說。

據悉,截至今年10月底,四川依法打掉涉黑組織124個,涉惡集團和團伙1269個,依法查扣、凍結涉案資產152.04億元,有力鞏固了基層政權,提升了辦案質效,優化了營商環境,營造了良好的社會治安環境。(完)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