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吃野味了!南漳一男子獵捕“野羊子”栽了

莫吃野味了!南漳一男子獵捕“野羊子”栽了
莫吃野味了!南漳一男子獵捕“野羊子”栽了

為吃上“山珍野味”在山上放置捕獸夾獵捕珍貴野生動物,9月27日上午,南漳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該院首例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被告人丁某當庭自願認罪認罰。

莫吃野味了!南漳一男子獵捕“野羊子”栽了莫吃野味了!南漳一男子獵捕“野羊子”栽了

公訴機關訴稱,2018年底,丁某擅自在南漳縣薛坪鎮一山林放置捕獸夾獵捕野生動物。2019年3月,丁某捕獲一隻“野羊子”,並將其揹回家中。

次日,丁某在家中處理“野羊子”時,當場被森林公安機關抓獲。

莫吃野味了!南漳一男子獵捕“野羊子”栽了

後經鑑定,丁某捕獲的“野羊子”為斑羚,系國家二級重點保護動物。

斑羚在同一地區分佈區有限、生境耐受性較窄、種群密度小,因此其稀有性較高,滅絕危險較大,丁某的行為破壞了斑羚自然生存、繁育過程和結果,可能會造成與斑羚共變共生的生物多樣性、完整性的失衡和缺失,並對環境造成損害。

公訴機關對丁某依法追究相應刑事責任及民事公益侵權責任,請求法院判令丁某在省級媒體上向社會公開道歉;丁某承擔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破壞生態環境的修復責任,即由丁某實施放歸修復適應期保護工作,賠償生態資源修復費用11590元。

莫吃野味了!南漳一男子獵捕“野羊子”栽了

庭審中,丁某當庭表示自願認罪認罰並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庭後,丁某繳納了生態資源修復費用。

在此之前,丁某已在省級媒體上刊登了致歉聲明。

莫吃野味了!南漳一男子獵捕“野羊子”栽了

案件將擇期宣判。

莫吃野味了!南漳一男子獵捕“野羊子”栽了

南法君有話說

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是國家的一項寶貴自然資源,不僅具有重要的經濟價值,而且具有重要的文化價值、社會價值以及政治價值。因此,保護生態環境資源,是每個公民的義務,維護食物鏈的完整性,才能更好的營造和諧美麗的生態家園。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

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進行狩獵,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莫吃野味了!南漳一男子獵捕“野羊子”栽了

-END-

發佈:南漳縣人民法院

媒體支持:南漳縣融媒體中心

文:王毅然

投稿郵箱:[email protected]

總第650期 | 案件快報2019年第20期

莫吃野味了!南漳一男子獵捕“野羊子”栽了莫吃野味了!南漳一男子獵捕“野羊子”栽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