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浦城:​從源頭遏制向非法狩獵宣戰

大武夷新聞網訊 近年來,浦城縣檢察院立足職能,全鏈條嚴厲打擊破壞野生動物資源類犯罪,對捕獵野生動物的犯罪嫌疑人快捕快訴,以涉嫌非法狩獵罪及非法運輸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批准逮捕4件8人,提起公訴16件25人,涉及白鷳、穿山甲、鬣羚等多種國家二級重點保護及“三有”陸生野生動物290多隻。

加大打擊力度嚴懲捕殺犯罪

2019年1月,李某、楊某出於獵奇心理,持改裝的射釘槍在山場獵殺了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白鷳1只,均被判刑。其中,李某犯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非法持有槍支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8個月,並處罰金6000元。楊某犯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緩刑1年,並處罰金6000元。

2020年1月,浦城縣檢察院對3起非法狩獵案被告人提起公訴,2月26日,浦城縣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並判決。3名被告人多次使用捕獸夾、“電野豬機”等國家禁止使用的捕獵工具,在農田上分別捕獲2只野兔、3只山鼠、2只小野豬,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期內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狩獵,破壞野生動物資源,分別被判處拘役2個月至4個月不等刑罰。

從上述兩個案例中,不難看出,案中獵捕的動物體積小且數量少,但捕獵者均獲刑罰,浦城縣檢察院在捕獵野生動物的犯罪行為上加大了打擊力度。

公益訴訟亮劍保護野生動物

2019年12月,張某、陳某涉嫌非法捕獵野生棘胸蛙47只,被公安機關抓獲。考慮到野生動物資源和生態環境遭到破壞,社會公共利益受損,2020年3月,浦城縣檢察院對張某、陳某獵捕國家“三有”保護野生動物棘胸蛙一案立案審查,啟動訴前程序,發出訴前公告,並將依法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這是該院立案的首例涉野生動物犯罪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

辦案檢察官表示,檢察機關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體現了加重處罰的司法導向。在辦理相關案件時,更注重刑事檢察與公益訴訟檢察職能相銜接,力求在追究行為人刑事責任的同時,使其依法承擔生態資源損害賠償責任,而公益訴訟將作為一種新的力量亮劍野生動物保護領域。

部門聯動合力延伸保護實效

近年來,浦城縣檢察院開展野生動物資源領域行政執法專項監督,針對非法收購野生動物未達到刑事立案標準的,為依法對違法行為作出行政處罰及轄區內野生動物重點分佈區域巡護監測不嚴等監管漏洞問題,向縣林業部門發出檢察建議4份,督促責任部門規範執法,完善監管保護機制,並促成森林公安與餐飲從業者簽訂《野生動物保護承諾書》。

同時,該院依託“兩法銜接”平臺,與浦城縣法院、公安、林業、農業等部門建立信息共享、聯席會議、案件會商等機制,督促行政機關向公安部門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增強了打擊的合力,延伸對野生動物資源的保護。

下一步,該院將細化職責分工,逐步建立起以刑事檢察、公益訴訟、法律政策研究等部門聯動的野生動物資源保護法律監督長效工作機制。還將綜合運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訴訟四大檢察職能,加強對野生動物保護的綜合施策。(李芳 邱珊珊 何章園)來源: 大武夷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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