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庸•禁毒】老店派出所查獲兩起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案

近日,老店派出所查獲兩起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案,行政處罰兩人。

【治庸•禁毒】老店派出所查獲兩起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案

4月初,老店派出所民警在開展村社日常巡查工作時,在老店鎮法土南村坪地營社楊某珍家地中查獲罌粟294株、田壩村黃家坪社施某珍家地中查獲罌粟4株。

【治庸•禁毒】老店派出所查獲兩起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案

老店派出所民警依法傳喚楊某珍和施某珍到老店派出所進行詢問,兩人均對其在菜地裡種植毒品原植物罌粟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民警給兩人普及了毒品的危害及種植罌粟相關的法律知識,並把剷除的罌粟進行了銷燬。

目前,老店派出所已分別對楊某珍處罰款500元、施某珍處罰款200元的行政處罰。


公安機關提醒: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非法種植罌粟不滿500株,由公安機關處15日以下拘留,並處3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非法種植罌粟500株以上不滿3000株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非法種罌粟3000株以上,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沒收財產。非法種植罌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穫前自行剷除的,可免除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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