枝江檢察:張網捕鳥“使不得”,觸犯法律要擔責

近日,枝江市人民檢察院對一起非法狩獵案件的被告依法提起了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

枝江檢察:張網捕鳥“使不得”,觸犯法律要擔責

張網捕鳥圖片源自網絡

枝江市人民檢察院在履行審查起訴過程中發現,枝江市仙女鎮朱某存在非法獵捕鳥類的行為。經查,朱某通過微信網購了40張“捕鳥網”,並將其中35張網架設在園內,共獵捕、殺害了鳥類37只,野生動物保護部門發現後,多次制止,但朱某置之不理,後被公安機關查獲。經枝江市森林植物野生動物保護站鑑定,朱某獵捕的鳥類均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所稱的“三有動物”。朱某的行為涉嫌非法狩獵罪,同時,朱某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規定,破壞了國家野生動物資源和生物多樣性,損害了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等規定,朱某除了應當承擔刑事責任外,還應當承擔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等民事侵權責任。

枝江檢察:張網捕鳥“使不得”,觸犯法律要擔責

目前,枝江市人民法院已受理該案,案件正在審理過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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