濰坊市擬全年禁止捕獵陸生野生動物

4月20日,記者採訪瞭解到,為保護陸生野生動物資源,維護生態安全和平衡,近日,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就《濰坊市禁止獵捕陸生野生動物的通告(徵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通告》明確,在我市行政區域內全年禁止捕獵以及進行其他妨礙野生動物生息繁衍的活動。

《通告》指出,我市行政區域範圍為禁獵區,全年為禁獵期。禁獵期內,禁止使用任何工具或方法捕獵野生動物,禁止進行其他妨礙野生動物生息繁衍的活動。禁獵對象包括列入《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瀕危野生動物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Ⅰ、附錄Ⅱ、附錄Ⅲ》《山東省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和國家、省保護的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

對於違反野生動物保護法律法規及《通告》規定,非法獵捕野生動物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或者有關保護區域管理機構按照職責分工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因科學研究、疫病防控、航空安全保障等法定特殊情形確需獵捕的,應依法申辦批准手續。該《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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