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平之戰坑殺趙軍40萬,不是秦軍嗜血,而是戰爭法則發生了改變

文/嚴肅黑糖

長平之戰坑殺趙軍40萬,不是秦軍嗜血,而是戰爭法則發生了改變

戰國時期有三場著名的屠殺式的戰爭:

公元前293年,伊闕之戰,秦軍斬首韓魏聯軍二十四萬,基本消滅了韓國和魏國的主力部隊。

公元前273年,華陽之戰,秦軍斬首趙魏聯軍十五萬人。

公元前263-260年,長平之戰,秦軍斬首趙軍五萬餘人,坑殺趙降軍四十餘萬。

戰國兩百多年間,斬首三萬人以上的戰爭十數次,由戰爭直接導致的死亡人數達兩百多萬!

這樣的戰爭規模,無論在春秋時期,還是同時代的歐洲都是無法想象的。

如果說春秋時期戰爭的目的是恐嚇,那麼戰國時期的戰爭似乎就變成了消滅。

前後不過幾百年,究竟發生了什麼,導致戰國時爆發瞭如此多大規模的血腥戰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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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春秋”和“戰國”

我們常常會用“春秋戰國”指代東周時期,其實,“春秋”和“戰國”是兩個時代。

公元前771年,周平王東遷,標誌著春秋時代的開始;公元前221年,秦滅六國,標誌著戰國時代的結束。但是對於戰國時代的開始時間,史學界卻有不同看法。

目前公認採用司馬光編撰的《資治通鑑》的斷代標準:以公元前403年作為戰國的開端。

為什麼呢?

因為這一年發生了一件大事,就是“三家分晉”。

公元前453年,魏、趙、韓三家瓜分了晉國。但是直到公元前403年,周天子正式冊封了魏、趙、韓為諸侯。

這相當於周朝封建制度的最後堅持——“法理上的諸侯名分”——也徹底崩盤。

從此,中國進入一個和封建制社會很不一樣的“列國”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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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時期的戰爭法則

所謂“封建制度”就是統治者層面的“宗法制度”:統治者的嫡長子繼承“家產”(天子),其他的兒子、親戚分到各地成為諸侯;諸侯的嫡長子繼承“家產”(諸侯),諸侯的的兒子、親戚再每人分一塊地成為“世卿”……依次類推下去。

整個“天下”就是一個大家族,天子是族長,負責維持秩序,但是各家過各家的日子。

當天子沒能力的時候,有他有能力的諸侯就會跳出來代替天子管理,他們就是“春秋五霸”。

所以,春秋時期各國雖然也會打打鬧鬧,但是因為諸侯都是親戚,參戰的都是受貴族教育長大的貴族武士,所以打起仗來都要講規矩。“鳴鼓而戰,鳴金收兵”,分出勝負後就坐下來談條件,失敗的一方還能繼續保持宗法地位。

但是到了戰國時期,情況發生了變化。

距周朝分封諸侯過去了幾百年,各諸侯、各世卿之間的血緣關係已經很淡,加上春秋時期彼此間的征戰,封建制度進一步萎縮。

戰國時期,諸侯看重的已不再是宗族法理,而是國與國之間的利害關係。

與此同時,一項“技術發明”帶來的一系列生產變革,讓擴大化戰爭的出現成為了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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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時期的戰車

鼓風爐、鐵器與農業革命

中國有過輝煌的銅器時代,但是因為銅礦稀少,且青銅質軟等原因,銅器大都用在禮器上,少部分用於打仗,幾乎沒有用於農具。鐵器出現之前,中國在農業生產上還處於石器時代。

而鐵器不同,因為鐵礦分佈極廣,只要能達到足夠的高溫,就能鑄造出足夠豐富的鐵用於製造兵器和農具。

這一切隨著鼓風爐的發明和應用而實現。

雖然發明鼓風爐的人已不可考,但是春秋末期鐵器的鑄造量就開始出現井噴式的增長,“白刃“兩個字經常出現在戰國文獻中,說明戰國時期鐵的硬度已經近乎鋼的水平。

鐵器運用到農業上就產生了一個正循環:

鐵器方便伐木,伐木後出現了更多的耕地,更多的耕地可以養活更多的人口,更多的人口導致對鐵器的需求更大,為了鑄造更多的鐵器就要去努力伐更多的木獲取燃料……

於是幾代之後,戰國時期的人口淨增長率呈幾何數級別。

同時,戰國時期封建秩序的破壞,讓諸侯可以越過下面世卿、大夫直接管理、支配國內庶民。

兩件事同時發生、彼此加強,為諸侯提供了龐大的可支配軍隊,打仗就不再是少部分貴族武士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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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國”時期的戰爭法則

庶民參與的大規模戰爭中,戰爭法則發生了變化。

  • 首先,戰爭規模擴大了,怎樣“高效率屠殺“變得重要起來。

“得益於”鐵器的大規模使用,一系列更有殺傷力的武器被髮明出來,比如射程更遠、殺傷力更大的弩,而弩的出現又間接推翻了春秋時期“車戰”的戰爭方式。

《戰國策》中常出現“帶甲百萬”、“帶甲數十萬”的描寫,可見此時的戰爭形態已經主要變成了“步兵戰”。

“步兵戰”可選擇的戰場就豐富的多,峽谷、山地等地都可以成為戰場,由此,戰爭的頻度快速提高。

  • 其次,庶民戰爭中,人口成為了和土地一樣重要的資源。

春秋時期,庶人幾乎不受戰爭影響,因為打來打去,土地、財產的得失都是“士”以上的貴族的事。

但是到了戰國時代,戰爭規模擴大了,戰爭時間、戰線都相應的拉長。

長平之戰前後耗時三年,秦國幾乎全國動員,為戰爭提供後勤和補給。這時,國家中的每一個人在戰爭中都變得重要起來。

同時,在秦統一六國之前,中國從未有過統一帝國的存在,幾百年的封建制度下,人們都有很強的地域歸屬感。

即使被打敗,每個人也都清楚的知道自己是趙國人、是韓國人,而不是秦國人,收編降軍的可能性幾乎為零。

因此最大限度的消耗對方的人口資源成了征服對方的重要手段。

長平之戰坑殺趙軍40萬,不是秦軍嗜血,而是戰爭法則發生了改變

可以說,秦國的統一,實際上是通過將其他國家的人口資源消滅乾淨而獲得的。

這樣殘暴的戰爭,在中國曆代戰爭中並不多見,除戰國時期以外,只有在蒙古對外擴張和清朝鎮壓準噶爾時出現過。

畢竟,戰爭的目的是為了讓對方臣服,屠殺要麼是為了震懾對方、要麼就是因為無法實現永久的征服和控制。

秦以後,中國有了統一的經驗,在“天下一家”的心理作用下,沒有人會再通過消耗人口資源以取勝。

因為歸根結底,戰爭只是政治的延伸,不同戰爭法則的背後是政治法則的改變。

參考:

楊照:《講給大家的中國歷史》

卜正民:《哈佛中國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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