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新》雜誌該罵,那媒體該死嗎?

《財新》雜誌該罵,那媒體該死嗎?


我也同意人們通常對新聞業的評價,“它天生追逐權力、金錢與戲劇”。但比起這一切弱點,我們最為看中的一點仍是,我們是否鼓舞起你對世界的廣泛的興趣?

——許知遠


《財新》雜誌該罵,那媒體該死嗎?

2020年4月9日,《南風窗》雜誌發表了一篇名為《涉嫌性侵未成年女兒三年,揭開這位總裁父親的“畫皮”》的報道,使得鮑毓明性侵案正式進入公眾視野,引發了大規模的輿論關注。

緊接著,財新也在4月12日刊發《高管性侵養女事件疑雲》為鮑毓明一方代言。

兩家雜誌所採取的截然不同的立場使得本次案件在引發全民關注的同時,似乎也變成了媒體之間的一場公開競技。

我們首先需要承認的是,一篇新聞只能容納與某一特定事件相關的一部分言論、觀點和事實。財新和南風窗這兩篇文章提供給讀者的所有信源都是單方面的,存在嚴重的失衡。

但一個正常人,在高牆與雞蛋之間,一般都會選擇在雞蛋這邊。

所以,雖然南風窗的這篇文章也因其自媒體式的煽動性文風,信息的片面化,措辭上的不適等諸多問題遭到不少質疑。但面對這樣一個惡性事件,南風窗所採取的為弱者代言的新聞立場,還是為他們贏得了廣大網民的支持。

與之相對,財新採取了和《南風窗》截然相反的報道立場,採訪對象從受害者轉向鮑毓明。在財新的這篇報道中,經由鮑毓明的單方面澄清,他和陳星星之間的父女關係被證偽,戀人關係坐實,血淋淋的性侵案變成了少女找糖爹的故事。

這樣滿是作者主觀惡意揣測的稿子一經刊發,受到全網的激烈批評。

《財新》雜誌該罵,那媒體該死嗎?

必須承認,財新被罵一點都不冤枉。

財新的確做錯了,但是我們需要明確它錯在哪裡。


《財新》雜誌該罵,那媒體該死嗎?

王小波在《沉默的大多數》裡講到中亞古國花剌子模有一古怪的風俗。

凡是給君王帶來好消息的信使,就會得到提升,給君王帶來壞消息的人則會被送去喂老虎。他說花剌子模的君王有一種近似天真的品性,以為獎勵帶來好消息的人,就能鼓勵好消息的到來,處死帶來壞消息的人,就能根絕壞消息。

媒體在今天所扮演的角色也類似於信使,但聽眾不應該是天真的國王。

一個理性的社會里,決定信使是否稱職的並不在於他帶來的是好消息還是壞消息,而是真消息還是假消息。

面對一個複雜的案件,我們當然不能只聽一方的聲音,我們要接受對受害者有益的“好消息”,也要承認可能存在著對其不利的信息的可能。

所以,給鮑毓明發言的機會並不是財新的原罪。只是在以這樣的角度切入案件時,財新的這位記者顯然並沒有她自詡的那樣專業。

除了上面提到的信息源的片面之外,作者在進行報道的時候明顯是帶著自己的主觀預判的。

在事態還未明晰的情況下,在引導語處將案件定性為“這更像是一個自小缺少關愛的女孩向“養父”尋求安全感的故事”,做出如此主觀的定論是非常輕率的。

在這樣一個特殊的案例中,一個14歲的少女,她的心態可能是複雜的,也可以是複雜的。

我們不必塑造一個完美的受害者,不完美的受害者同樣應該得到保護。

但是用斯德哥爾摩綜合症的說法給受害者定性,把案件的焦點引向受害人一方是非常不負責任的表現。

《財新》雜誌該罵,那媒體該死嗎?

當事記者朋友圈

而該記者在朋友圈對當事人採取的戲謔,俯視的態度更是暴露了她對弱者缺少起碼的共情,以專業、理性之名實冷血、傲慢之實。


隨著大眾傳媒市場的日益細分,擁有不同生活方式或不同政治價值觀的群體需要的新聞也是不一樣的。

人們試圖尋求自我肯定的時候,媒體所做的通常是附和並強化他們已有的觀點,並不會選擇挑戰大眾。

面對輿論一邊倒的情況,財新的確有逆道而行的“勇氣”。

但是必須要認識到的一點是,對一篇好的採訪來說,專業性和新聞倫理並不矛盾。作為新聞工作者的理性客觀也並不是通過冒犯大眾體現出來的,劍走偏鋒的未必是高手,也可能是歹人。


《財新》雜誌該罵,那媒體該死嗎?

在大眾的譴責下,財新發布官方聲明稱,4月12日刊發報道的《高管性侵養女事件疑雲》一文,確有採訪不夠充分、行文存在偏頗之處,已在當日撤回報道。同時誠摯致歉,並將做出修正和追蹤報道。

《財新》雜誌該罵,那媒體該死嗎?

在此次性侵案事件中,財新無疑是讓人失望的。不僅僅是單個記者的問題,其內部的領導層必然也負有責任。

但與此同時,我們也需要警惕“讓財新死”,“所有媒體都是為了吃人血饅頭”的聲音。

不是說財新罪不至此,也不是因為它成立以來的功大於過,而是因為這種極端的聲音對解決實際問題無益。

在各種因素影響下,嚴肅的調查性報道和費時的新聞分析正在消失,因財新一家之失責難整個行業只會讓正規媒體的生存空間越來越小。

新聞媒體是一把雙刃劍。

不排除在很多社會事件中,有部分媒體披露片面信息、過早做價值判斷所帶來的惡劣影響。但與此同時,我們也必須承認媒體的重要性。

事實從來都不是整整齊齊、乾乾淨淨的。面對一個複雜的社會案件,媒體報道所帶來的信息增量是非常必要的。

就像財新這篇報道雖然邏輯不通,立場噁心,但還是給案件補充了一些有價值的信息。

另外,我們可以注意到,由於鮑毓明案的特殊性,要保護受害者的權益光依靠法律的力量是不夠的,大眾輿論有著不可或缺的意義。

《財新》雜誌該罵,那媒體該死嗎?

而如何呈現全方位的事實,如何引導大眾瞭解真相,推動輿論正向發酵,正是媒體應該肩負起的責任。

與此同時,此次財新事件也在提醒公眾,在接受某一事實之前必須仔細辨別其真偽,要在多方面的信息秩序中尋求視角,不迷信權威的同時學會自我批判。

有問題不可怕,可怕的是對問題視而不見。

鮑毓明一案不僅反映了我國法律的亟需完善,同時也對媒體以及大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正視現實,保持理智,堅守正義,相信“星星”終會迎來光明。

文字丨青野

投稿指南(ID:tougao777)原創首發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