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物皆媒的新媒體時代,新聞專業主義有存在的必要嗎?

萬物皆媒的新媒體時代,新聞專業主義有存在的必要嗎?

文/金澤香

前幾日,財新網特稿《高管性侵養女事件疑雲》引發輿論風波,財新認為該案“更像是一個自小缺少關愛的女孩向‘養父’尋求安全感的故事”,多數網友認為案件尚在調查,財新提前推出論斷,對原告有失公允。財新當即撤回報道,並發表聲明:

“我們認真核查,報道確有採訪不夠充分、行文存在偏頗之處,已在當日撤回報道。財新矢志滿足公眾更為充分的知情權,努力傳遞更多信息,呈現複雜事實的真相,這些事實既可能符合也可能不符合人們(包括我們財新自己)的期望,但無論是對此案還是任何新聞事件,我們都將奉行新聞專業主義立場,以嚴謹嚴肅的態度深入調查。有未經慎查明辨的倉促報道,我們誠摯致歉,並將做出修正和追蹤報道。感謝讀者們長期以來的厚愛,財新唯以更高標準的自省與努力回報大家的信任。”

財新反應迅速,道歉誠懇,其中提到“新聞專業主義”,體現出一個新聞媒體的自我審查與反思。財新可能是首個向國內公眾公開提及“新聞專業主義”的媒體,在這之前,它僅存於新聞學和傳播學的傳媒語境。

何為新聞專業主義,它之存在有哪些意義與價值。它與新媒體時代存有哪些關聯,以及在公民新聞隨處可見的今天,身為網民又為公民記者的群體,是否應與新聞從業者一樣秉持新聞專業主義。

本文就以上問題,進行探討,並試圖將“新聞專業主義”從專業領域引入公眾視野,從而解答題旨之問。

萬物皆媒的新媒體時代,新聞專業主義有存在的必要嗎?

一、 一詞多義的新聞專業主義,是服務、民主還是規範?

任何主義首先具有存在的價值,才有傳承的意義,新聞專業主義亦如是。

早在一百多年前,美國密蘇里新聞學院的創始院長沃爾特·威廉斯提出《報人守則》:“我相信新聞的專業性,我認為新聞是一種公共服務。”新聞專業主義的四個特點:客觀性、真實性、獨立性、自由性,正是專業性與公共服務的體現。

新聞專業主義源自西方,是一種獨立於任何權威之外的新聞從業理念,帶有一定的理想主義色彩和強烈反權威精神。它要求記者以客觀、真實、準確的態度去報道事實,挖掘事情的真相,把事實的原生態展現在讀者面前。它最突出的特點,是相信可以從非黨派、非團體的立場客觀地報道新聞事實。新聞專業主義的目標是服務於全體人民,而不是某一利益團體。

詹姆斯·凱瑞為新聞專業主義提供另一視角:“新聞和民主是一個東西,沒有區別;只有在民主的語境中,新聞專業主義才有意義。我們甚至可以說,新聞就是民主的另外一個名字。”

從新聞專業主義定義與詹姆斯·凱瑞認為的新聞等於民主,新聞專業主義仍未呈具象之貌,白巖松在一次記者公益論壇上談到對新聞專業主義的三點理解,相較來說更具實際操作意義:

  • 知識層面:記者應具有概括能力、採訪能力、寫作能力、口語表達四種能力;
  • 規範層面:責任意識和工匠精神是一種自我規制的內化規範;
  • 自我評價:不忘初心,是對自我評價的一種認知。

各學者、從業者對新聞專業主義持不同研究視角,時至今,新聞專業主義之屬性仍未統一,有人稱其是行業規範,有人視作理想追求,有人認為是一套價值體系。無論如何,局部討論無損既存共識。同時,我們應看到,正因不似其他專業主義所具有的從上至下,從局部至整體的完全統一,說明新聞專業主義本身存有一定彈性發展空間,為構建豐富多義的未來,提供可持續研究的延展性。

萬物皆媒的新媒體時代,新聞專業主義有存在的必要嗎?

二、新聞從業者與公民記者缺失新聞專業主義的表現

新媒體時代,萬物皆媒,網絡產品形同工具,被人們自如運用。

新興技術對生活形態之變革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同時亦對行業和個體具有再造魔力。傳統媒介與新聞從業者在新媒體時代受到諸多衝擊,一是技術對傳媒產業的衝擊,另一個是受眾變身公民記者對專業記者的衝擊。確切來講,衝擊更像是考驗,考驗傳媒人在多變的媒介環境是否依然堅守新聞專業主義。

然而,如文前財新因片面報道向公眾致歉一樣,現今專業媒體行為失範現象屢有發生。受過專業新聞教育的傳媒人尚且如此,遑論從未接受過正規新聞教育的公民記者。

(一) 新聞從業者行為失範現象:有償新聞、侵犯隱私

新聞從業者一旦缺失新聞專業主義,鐵肩擔的不再是道義,而是私利;妙手著的不再是文章,而是交易。採訪權、報道權一經利用,不再是為民伸張正義的利劍,而是助紂為虐的爪牙。

1.有償新聞之實質:以職權謀私、假公濟私,以“河北蔚縣礦難瞞報事件”為例

有償新聞是指某些企業單位、經營者個人為了宣傳自己的產品或服務而想方設法在一些媒體上上鏡頭、佔版面等,以新聞報道的形式給自己做廣告,而給予記者或編輯以物質利益需求,或者是政府官員為了掩蓋醜行而賄賂新聞人員以做出歪曲事實的報道的違法行為。

2008年7月14日,河北省張家口市蔚縣李家窪煤礦新井發生特別重大炸藥燃燒事故,造成35人死亡。事故發生後,礦主隱瞞不報、破壞現場、銷燬證據,向前來採訪的10名記者共支付260餘萬元封口費。事件曝光後,礦主和相關瞞報人員接受調查,其中包括獲利的記者,所涉人等均面臨刑罰。

有償新聞之危害不言自明,尤其對媒體公信力的打擊是毀滅性的。為及時遏制不正之風,國家相關部門聯合出臺《關於禁止有償新聞的若干規定》,並多次開展專項整頓行動。規定指出,“加強新聞隊伍職業道德建設,禁止有償新聞,維護新聞工作的信譽和新聞隊伍的良好形象

”,“違反上述規定的個人,由新聞單位和主管部門沒收其違規收入,並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通報批評、黨紀政紀處分,直至開除,觸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有償新聞手段繁多,遠非直接賄賂那麼簡單,如資源置換、廣告贊助等,新聞從業者稍不慎極易落入權錢交易陷阱,有意為之是甘願墮落,無意觸犯甚為可惜,無論出發點如何,相同的結果均指向新聞專業主義之缺失,因缺失而缺乏自我約束力,無視職業道德規章,違背新聞職業操守,從受人尊敬的無冕之王到人人鄙夷的幕後交易者,一念之差,角色大變,閃光點變為汙點,結局令人扼腕!

2.新聞報道不應以獵奇、蹭熱點侵犯當事人隱私,以“高管性侵養女案”為例

“高管性侵養女案”仍在調查中,4月19日,千千律師事務所就部分媒體跟蹤、報道案件違背基本職業倫理道德要求、嚴重傷害被害人李星星及其家人的問題,發表聲明:

我們強烈呼籲並督促媒體朋友們,在跟蹤、報道本案時,一定要堅守媒體人基本的職業倫理和職業紀律,不獵奇,不湊熱點,不去報道任何跟案件無關的八卦新聞,不歸責被害人,不挖被害人個人隱私,不對被害人汙名化,不去二次傷害未成年被害人,要秉承基本的性別視角、未成年人特殊保護、優先保護和最大化保護的原則,客觀、理性、專業地關注和報道案件。

新聞報道與被採訪者隱私權呈何種關聯,如何保證當事人隱私不被侵犯。華中科技大學新聞與信息傳播學院牛靜教授在《新媒體傳播倫理研究》一書提到“媒體倫理規範關於隱私的規定”:其一,原則上,不論是普通個人還是公眾人物,都享有個人隱私不被侵犯的權利;其二,無論個人身份如何,一旦個人隱私與公共利益有關時,其隱私受保護的範圍就要縮小。以相對保護的方式對隱私報道進行倫理規範:一方面,可以防止記者恣意公開公民的個人隱私;另一方面,當公民以保護隱私的名義拒絕公開與公共利益相關的信息時,記者就有了報道其隱私信息的倫理依據。

可以看出,該規定表明三者關係:記者、被採訪者、公共利益。其中,公共利益決定個人的隱私權範圍,與前無涉則個人享有最大化隱私權,有權拒絕記者採訪,記者不得以任何公權要挾違背個體意願;一旦個體與公共利益發生關聯,個體隱私權範圍自動縮小。儘管如此,記者面對個體讓渡出來的隱私部分,仍需堅持新聞專業主義,這裡涉及“度”的問題,說至根本是人文關懷

。以“高管性侵養女案”為例,當前司法已介入調查,媒體委實不應過多幹預,更不可假借公眾知情權之名,侵犯被害人及家屬隱私。

新聞規範三言兩語可說清,放至具體事件,考驗的不僅是記者的業務能力、道德倫理與職業操守,還有記者對採訪對象的看待視角,是以人為本還是以事為本,前者並非因同情或同理心,允許記者有違新聞報道的真實性與客觀性,而是說如同“文學是人學”,新聞學也是人學,專業性固然重要,“人學”視角不可失。沒有人只有事的新聞,不代表維護了新聞的客觀性,甚至很難稱為是一篇完整的新聞報道,相應地,過於放大“人”,著力探究人,也許更偏向於非虛構文學,而非新聞報道。

萬物皆媒的新媒體時代,新聞專業主義有存在的必要嗎?

(二)公民記者行為失範現象:假新聞、網絡暴力

何謂公民記者?

指公民(非專業新聞工作者)通過大眾傳播媒介和個人攝錄、通信工具(如移動電話、數碼相機、數碼攝像機、計算機網絡等)向社會發布和傳播新聞信息,又被稱為“來自業餘新聞工作者的第一手新聞報道”。“公民新聞”從採訪、寫作到編輯、發佈,完全由普通民眾獨立完成,這些發佈新聞的人又被稱為“公民記者”。換言之,只要通過大眾傳播媒介發佈某條信息,人人是傳播者,又為公民記者。

施拉姆在《傳播是怎樣運行的》一文中指出,傳播至少有三個要素:信源、訊息和信宿。信源指傳播者;訊息指由一組相互關聯的有意義符號組成,能夠表達某種完整意義的信息;信宿是受傳者,即訊息的接受者和反應者,傳播者的作用對象。拉斯韋爾根據傳播過程所需的五要素:傳播者、信息、媒介、受眾、反饋,提出5W傳播模式,即Who(誰)→says What(說了什麼)→in Which channel(通過什麼渠道)→to Whom(向誰說)→with What effect(有什麼效果)。

於公民記者而言,新媒體平臺提供了便利的傳播條件,自己是傳者、所知是訊息,網友是受眾。但是,與大眾傳播媒介比起,公民記者缺乏對5W流程的理解,不具備專業操作能力,比如傳媒人面對眾多信息,需根據政策導向、新聞價值、受眾興趣等因素選取,然後進行相應地加工、編輯,新聞對外發布前,有把關人嚴格把關。總的來說,整套新聞生產流程不亞於分工明確、環環相扣的流水線。正因專業有序,才保證新聞的及時性、準確性、真實性。

公民記者對新聞價值的判斷基本源於主觀感受,與正規軍比起,更像街頭小報,其信息是否真實、準確,有待核查驗證。在信息閉塞年代,小報影響力有限,放至互聯網,小報則是謠言、假新聞的溫床,加之受眾媒介素養亟待提升,某些別有用心者乘機大做文章。更有甚者,視網絡言論為蠱惑他人的工具,一再對不明真相者進行情緒煽動,常見的網絡暴力、人肉搜索等。

前幾天,哈薩克斯坦召見中國大使,因不滿自媒體號稱“哈國渴望迴歸”。據聞此類假新聞不在少數,但能引發兩國會晤,尚屬首次,可見自媒體傳播力不容小覷,以及自媒體缺乏新聞專業主義“任性而為”的後果何其嚴重。

事件一出,各平臺緊急治理,新浪微博告知用戶:

為確保平臺秩序和信息真實性,將繼續對未經正式新聞報道的有關自媒體消息進行嚴格管理。時政信息的發佈,自媒體賬號要嚴格遵守《互聯網用戶公眾賬號信息服務管理規定》中關於不具備新聞信息採編發佈資質不得采編髮布新聞信息的有關規定。

公民記者堅守新聞專業主義的重要性、必要性一目瞭然。於公,人人自覺維護網絡生態,共建清朗的網絡空間,為社會所需;於私,良好的網絡環境人人受益,為個體所需。

萬物皆媒的新媒體時代,新聞專業主義有存在的必要嗎?

三、 新媒體時代引發新聞從業者與公民記者缺失新聞專業主義的誘因與解決辦法

(一) 引發失範行為的誘因:流量至上、真相退位、噪音與冗餘

新媒體屬新型媒介,為專業傳媒人與公民記者帶來不同程度的考驗與挑戰。二者失範行為,主要受到以下因素影響:

1.流量至上

新媒體時代,流量是硬通貨,手持流量可變現,故而人人逐之。流量還可視作話語權,流量越大,話語權越大,意見領袖由此而生。獲取流量的方法多樣,其核心離不開內容。什麼內容能於短期內快速引流呢?娛樂化、低俗化、刺激化,以此為逐利路徑,勢必對新聞本體帶來傷害。

建議:公民記者需對流量有客觀而審慎的認識,將流量視為前置位,必然偏離新聞報道之正軌。

2.真相退位

真相讓位於個體主觀情緒感受,是後真相現象之一。意思是,大家只相信自己願意相信的,而非事實。比如,粉絲只願相信偶像是完美的,不能接受瑕疵,無法相信偶像存有某些不在預料中的另類行為。當真相不再重要,人們只願與相同感受的人為伍,新聞的地位、價值無疑受到重創。

建議:個體以主觀感受為重,並非僅因網絡發達,人們易於找到同類,而是新聞公信力日益削減,某些媒體不作為與公民記者隨手發佈的假新聞,一再破壞公眾對新聞的期待。堅守新聞專業主義體現新聞人的責任與擔當,是促令新聞迴歸人們心中正位的唯一之舉。

3.噪音與信息冗餘

噪音是發出的信號和接收到的信號之間的差異,是一切傳播者意圖以外的、對正常信息傳遞的干擾,它降低了信息的精確度。

在傳播中,冗餘是很多載有相同信息的信號,是過剩信息。這些過剩信息,即冗餘,彌補了噪音帶來的負面影響。噪音扭曲、屏蔽甚至代替了信號,過剩信息使得接收者能夠糾正錯誤的信息或者填補丟失的信息。因此在傳播的信息中就不僅僅包括“有效信息”,還包括重複的那部分信息,也就是“冗餘”。

切換至新媒體環境,槓精相當於噪音生產者,重複過剩的信息相當於同質化的熱點文。胡舒立曾說,“專業媒體始終要積極承擔自己報道事實、追求真相的責任,要儘量用嚴肅的報道去說出完整的新聞事實,而不要僅僅滿足通過微博去提供碎片化的信息或觀點。”靠社交平臺拼湊的報道並不少見,由此帶來的危害是,受噪音和信息冗餘的影響,即便抓取到的信息碎片,亦很難證明其真實性、準確性。

建議:胡舒立所提的“追求真相的責任”,意指媒體應切實發揮深度調查的職能職責,而非成為信息拼湊者。

萬物皆媒的新媒體時代,新聞專業主義有存在的必要嗎?

四、結語:新聞專業主義與新聞同在,不隨時代更迭而消隱

新媒體時代,新聞專業主義是否有存在的意義?

學者吳飛在《新媒體時代的新聞專業主義:挑戰、堅守與重構》一文中引用李良榮教授的見解作答,“新媒體確實是打破了新聞生產由專業人士所壟斷販售的局面,但其作為一個理念在今天還是有用的。即使是個體化的小媒體,新聞報道也要求真實、客觀、全面、公正。新聞要求真實、全面、客觀、公正,這是任何社會的常識……因此新聞專業主義理念能夠被社會接受。”

李良榮教授幫我們釐清了一個要點:新聞專業主義因新聞而存在,專業化媒體和個體化媒體但凡涉及新聞報道,均無法脫離新聞專業主義,否則新聞難聞。換言之,討論新聞專業主義存在與否,需看新聞的生命力與新聞在社會的接受度,與時代更迭無關。

我們今天之所以提出“新媒體時代新聞專業主義是否有存在的意義”,是因拿一個主義與一個時代比對,失去新聞這塊厚實的關聯土壤,自然生出諸多疑惑。

其實,至此可看出,此問為偽命題,我們實際想問的是,新媒體時代對新聞有何影響,對新聞業、新聞人,乃至公民記者有何作用與反作用。當我們脫離新聞語境談新聞專業主義,等同忽視它對新聞起到的強有力的支撐,唯有看清關聯,方有助於我們更好地理解新聞與新聞專業主義,進而將所知運用於日常,如此方得以勾畫出個體、新聞專業主義與當下時代三方依存的圖景。


參考資料:

《尋找白巖松:講述新聞人自己的故事》,劉楠 著

《新媒體時代的新聞專業主義:挑戰、堅守與重構》,作者:吳飛、唐娟

《新媒體傳播倫理研究》,牛靜 著

《新聞業的救贖》,彭增軍 著


作者:金澤香,首發於頭條號@文藝美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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