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母女關於性侵的對話:我們該保持憤怒嗎?

一對母女關於性侵的對話:我們該保持憤怒嗎?

受到寫作班同學的啟發,所以也打算寫一篇關於女性主義的文章。也許會有續集。


早上在和媽媽討論鮑毓明一案。鮑是一位上市公司高管,其養女小蘭十四歲起,長期受到鮑的性侵。小蘭屢次向警方報案,但是案件並沒有因此得到任何推動。此案於4月9日被公眾號南風窗第一次報導,此後鮑所任董事的中興通訊及傑瑞集團均表示收到鮑的辭職申請。西南政法大學也在隨後發佈聲明,表示解除鮑在校的兼職研究員職位。


此案的立案難度在於,小蘭受到首次性侵時已經超過十四歲。我國法律規定,與不滿十四歲的幼女發生關係,無論幼女本人的意願。一律是構成強姦的。鮑利用自己法律知識,鑽了法律的空子。南風窗後期的報導中提到,鮑一再說到自己與小蘭是兩情相悅的,並沒有強迫小蘭進行性行為。


說實話,我總是本能地迴避這樣的新聞。但是當打開朋友圈,或者微信看一看,我的朋友們都在積極地轉發新聞。我非常懦弱。在這樣的鋪天蓋底的轉發下,我會打開文章,快速地用眼睛掃一遍。我的身體縮在一起,無力感向我襲來。


我能做什麼呢?


今天早上,我看到財新關於此案的報道。文章提到,作者沒有聯繫到鮑或者小蘭。文章是對於南風窗4月9日所發的稿子和鮑與小蘭之間的聊天記錄的二次分析。文章中提到,小蘭曾經多次在聊天軟件上向鮑表白。在屢次報案間,小蘭曾受到很多志願者的幫助,而且在與志願者的交談中提到自己已經愛上了鮑。


文章最後提到: “小蘭此次在媒體喊冤時,隻字未提此前受到的來自志願者的幫助。小蘭換了手機號,拉黑了許多幫助她的人。 一位志願者說,小蘭只是追求‘好生活,有強力保障的穩固的愛’,這樣的想法沒有錯,人們應該反思為何一個女孩從小就沒有得到這些。這位財新記者同樣在自己朋友圈聲稱“她(小蘭)是你們生命之光,靈魂之火(暗示這是一個洛麗塔式的故事),她可能有斯德哥爾摩綜合症。”


一對母女關於性侵的對話:我們該保持憤怒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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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媽媽的對話


我的媽媽是前財新員工,更早的時候也是記者。我把這篇財新的文章分享給她,期待聽到一些憤怒的迴響。


媽:“我看過這篇文章,早上掃過一次,看得不太認真。我看這種都是當社會新聞在看, 就像知音雜誌一樣,有一些事是真實的,也有一些是杜撰的。”


我:“你看過南風窗那篇嗎?”


媽:“看過,財新那篇是剛剛看你發的。南風窗是之前看過的。”


我:“你可以接受女兒被寫在這樣的知音故事裡嗎?這也太噁心了。”


媽:“不是可不可以接受的問題,關鍵是要看是什麼樣的故事了,知音裡面也有正面的故事啊。當然了,現代女性當然是更願意出現在時尚芭莎裡面。你是說小蘭的媽媽噁心,小蘭噁心,還是鮑噁心啊?”


我:“我不是這個意思。我是說財新沒有職業道德。”


媽:“那南風窗寫的那個更噁心。”


我:“它(指財新)洗啥地呢?”


媽:“(南風窗)比這個財新寫的還噁心。”


我:“不是這個意思,不是說描寫性就噁心。現在這件事沒有辦法判刑,就是因為女孩第一次的時候過了十四歲。”


比起文章背後的社會問題,媽媽似乎更關心新聞報導本身。


媽:“我以前也看過類似的報導。就是說這種海歸高管在生活上,在女性上的無能。所以這件事情的真相是什麼?我們不知道。記者在裡面杜撰了很多東西。”


我:“無能?男人無能和小女孩兒有什麼關係?無能就要找小姑娘?”


媽:“所謂的無能就是,他們根本不知道怎麼和女性談戀愛,怎麼和女性相處。這個時候他們就會做出一種非常弱智的行為,比如和十四歲小女孩生活在一起啊。”


媽媽一直希望我對社會能多一點包容心。


我:“你瘋了吧?不知道怎麼和女性打交道?女孩子需要負這個責任嗎?她被強姦是真吧,報案是真吧,你想看到什麼真相?”


媽:“我們需要了解一些事情的背景。我們看不到事件的全貌,很難去判斷這件事情。”


我:“那你認為,女孩子和這個男的真心相愛?”


媽:“反正我覺得這兩個人都挺畸形的。”


在媽媽看來,這是離我們母女生活很遙遠的事情。 在她對我的人生構想裡,不存在這種荒謬的可能性。


我:“你看這麼多幹什麼?也要保護受害者啊,您可就別這麼端著了?小女孩這麼小,分分鐘就可以被這個高大強壯的男人在精神和肉體上控制。大家說話的音量是一樣大的嗎?”


鮑控制著女孩生活的一切,女孩的生活裡還有誰呢,不住在身邊的媽媽,老師和同學們模糊的臉。也許在女孩心裡,鮑的存在帶來痛苦,但是也許也是一種唯一的拯救。在這種遙遠的救贖感和痛苦之間,大腦為了保護她,也許也虛構出了愛情。


媽:“如果這個母親沒所求的話,她根本就不會把孩子送到這個男人身邊。”


我:“有所求,有所求,就會拿女兒的肉體去賣嗎?男人能給女人什麼啊。”


媽:“所以這種事情你兩個方面都要看。這個男生有沒有違法?這母女倆是出於什麼目的?”


媽媽試圖讓我理解事件中的利益糾葛。


我:“求什麼啊?為什麼這種時候你思考的方法像一個大男子主義者?你也是臆想出來的吧?你有證據嗎?”


媽:“這個母親單純地認為把女兒交給一個條件比較好的男人,就可以給女兒更好的生活。這個文章沒有交代清楚母親的角度,寫的很低級。太多的事情沒有交代,我們很難判斷。”


媽:“其實強姦這件事情和年齡無關,強姦女孩兒和50歲老太太是一樣的,應該交給法律去處理。”


在媽媽看來,這不是什麼發生在小女孩身上的悲劇,這是隻是一次不對等的利益交換。發生在男人與女人之間的不對等利益交換。媽媽可能目睹過,體驗過數次類似的交換。她勸我閉上眼睛,繼續我自己的生活。


我沒有再回復。


憤怒之後


在和媽媽交談的過程中,憤怒使我的邏輯混亂。我在微博上看到很多網友對於小蘭遭遇的共情。我主觀地認為,作為女性的媽媽應該和我觀點一致。但在我們交談的過程中,媽媽始終在強調證據的缺失。她認為無論是南風窗的文章,還是財新的文章,都沒能給讀者提供足夠的信息判斷。而我的重點在於我們應該保護小蘭,認識到小蘭在這件事上的弱勢地位。


我和媽媽的主要衝突存在在“有所求”的問題上。我記得是去年或者前年,有一起關於北影教授性侵女學生的事件:教授威脅女學生,若學生拒絕與教授發生關係,將無法順利畢業。我當時非常憤慨,也像今天一樣尋求媽媽的情感支持。


我:“如果我遇到這樣的事情,你會作何反應?“


媽:“如果你不在乎這個學位,你可以隨時放棄。“


我:“如果我在乎呢?“


媽:“那你就要忍耐,因為你有所求。”


我知道,媽媽年輕的時候和我一樣盛氣凌人。二十世紀八零年代的最後一個夏天,她也差點跳上了火車。大學畢業的時候,聰明伶俐,咄咄逼人的她不討老師的喜歡。她優秀的畢業論文被評為“良”,直接影響到了她後來的分配。我想,她也懷揣過憤怒。她也為她的不善忍耐,吃了不少苦頭。但是媽媽,你的畢業論文真的應該得“良”嗎?


在我看來,無論是北影學生,還是小蘭,他們的“所求”是正當的。成績及格的大學生,都應該可以順利畢業。正常情況下,只要成績滿足畢業要求,畢業是一個直接的結果,而不是學生的“所求”。同理,鮑作為小蘭的養父,照顧小蘭是他的法律責任,而不是小蘭用身體所換取的好處。女性的身體並不是貨幣。


當性侵案發生的時候,難免會有利益的糾紛,但是這不是合理化強姦的理由。大家都是寒窗苦讀,為什麼為了拿到一紙畢業證書,女孩子要用肉體“付款”呢?小蘭也許不知道,小蘭的媽媽也許不知道,擁有高學歷高工資的養父是這樣一個變態。那麼,為了得到這個養父的照顧,小蘭就要“獻出”自己的肉體嗎?


媽媽一直教育我說,這個世界是不公平的。我認為,我們需要認識到世上的不公,再去挑戰它,改變它。二十二歲的媽媽,看到不公,我們就要忍耐嗎?


我也曾在媽媽面前說起N號房的故事,我為女孩兒們的悲慘遭遇而痛心,也恨自己的無能為力。媽媽告訴我,這是我世界之外的故事,影響不到我的生活。我的爸媽對我很好,我有愛我的男朋友,我受到了很好的教育,馬上就要拿到美國大學的畢業證了。在媽媽的眼裡,缺錢而被迫拍色情視頻的女孩,被養父性侵的女孩,因為拒絕和教授發生關係而得不到畢業證的女孩,離我的世界太遠。


就因為別的女孩兒對這個世界“有所求”,我就應該閉上眼睛嗎?


不,這不是什麼“有所求”,女孩兒們只想要腳踏實地,平平安安地活著。她們的所求和我的所求沒有什麼區別。即將拿到大學畢業證的我,理所應當得到父母的愛的我,是過於幸運的。我活在無數奇蹟拼湊起來的,平淡的日常生活中。這樣的平淡生活,是她們沒有的。在這個充滿不公的世界裡,一個偏差,我也會掉進同樣的深淵。


就因為這樣的新聞讓我們難受,新聞裡的性描寫讓我們噁心,我們就應該把這樣的新聞當作“千篇一律” 的社會新聞,任它從我們的屏幕前遊走嗎?


媽媽,不要閉上眼睛,如果新聞讓你噁心,那是因為事實同樣噁心。同樣作為女性,生活在同一個世界裡,她們所遭受到的不公,也會是我遭受到的不公。我的幸運,不過是這個糟糕世界裡存在的一個偶然。不要閉上眼睛,讓痛苦從瞳孔流向全身。開口說話吧媽媽,憤怒起來吧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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