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塘區法院:嶽塘區法院啟用湘潭首個電子封條助力執行

嶽塘區法院:嶽塘區法院啟用湘潭首個電子封條助力執行

近日,嶽塘區法院對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涉案房屋騰房後裝上了電子封條。據悉,這是嶽塘區法院首次使用電子封條,也是全市法院系統首例。

2016年,譚某某與向某某分兩次向龍某某借款共計37萬餘元,並約定了歸還時間和借款利率。但到期後,譚某某與向某某遲遲未歸還。最終,原告龍某某為維護自身權益訴至法院。該案經法院調解,雙方達成和解協議,被執行人譚某某、向某某同意分期向龍某某歸還全部借款本息。調解後,兩借款人卻遲遲也沒兌現。龍某某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立案後,法院依法向譚某某、向某某發出《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法律文書,並對兩人名下財產進行查控,因雙方達成和解,遂未對前期財產保全查封的房屋進行處置。達成執行和解協議後,譚某某、向某某兩人仍未按期履行。龍某某遂向法院申請恢復執行,法院依法裁定拍賣、變賣前期查封的被執行人向某某名下坐落於衡陽市衡東縣的一處房屋,以拍賣或變賣的價款履行判決義務,法院此前在該涉案房屋進戶大門上張貼了騰房公告,但因現房屋使用者也為向某某的債權人之一,其以向某某欠她錢未還為理由,不同意搬離房屋。

遂法院幹警上門對該房屋採取強制騰空行動,經釋法溝通,房屋使用者理解了自己的違法之處,配合執法清點完自己東西后搬離了房屋。隨後,執行幹警對該房屋予以換鎖,在門上安裝了一架“電子封條”,對該房屋予以查封。如果兩名被執行人仍然不自覺履行判決義務,下一步法院將依法對該房屋進行評估拍賣。

這臺“電子封條”全稱叫“智能電子封條監控系統”。傳統查封的通常做法是張貼紙質封條。某些極力抗拒的被執行人,在貼完紙質封條等法院幹警走後,會有擅自撕毀封條、違法進入查封現場等違法行為,但因法院不可能24小時派有幹警在現場值守,對於違法證據的固定比較困難。而“電子封條”是基於移動互聯網和物聯網領域相關信息化建設而成的,它的優勢在於:一是特別醒目。“電子封條”呈長方形,安裝簡單,方便,可多次反覆使用,上面的“法院查封”“嚴禁破壞”字樣字體超大,警示作用震撼。二是有警報功能。任何人走近或觸碰,“電子封條”都會自動攝影攝像,將信號傳送到執行法官的手機終端,使執行法官第一時間知悉查封有被破壞的可能,從而能夠及時應對、更加精準有效地打擊失信和違法行為。

嶽塘區法院在全市率先推出“電子封條”查封房屋助力執行,展現法院信息化建設成果,強化了法院執行工作權威,提高了執行工作質效。接下來,嶽塘法院將進一步探索信息化執行措施,加大執行力度,最大限度保障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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