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鄂尔多斯公租房承租人 保证金收取业务有变化!

重要通知!@鄂尔多斯公租房承租人 保证金收取业务有变化!

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

为进一步加强公租房业务管理,保障承租人权益,鄂尔多斯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计划开展保证金冻结业务,由保障中心直接向住户收取变更为在住户账户中进行冻结。保证金冻结金额与入住时保证金缴纳金额一致。保证金冻结业务办理完成后当天开始计息。

具体流程:

主申请人办理中国建设银行卡并开通手机银行→保障中心二楼办理保证金冻结业务→保障中心将收取的保证金退回住户中国建设银行卡内→通过手机银行将住户本人卡内的保证金进行冻结→退房时解冻保证金。

住户需准备材料:

①保证金收据原件

②主申请人中国建设银行卡

③开通中国建设银行手机银行

④主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中国建设银行卡原件。

⑤身份证、中国建设银行卡复印件,复印件上写清楚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XXXX支行)、行号(支付系统行号12位数)。

为避免业务开展期间人员聚集,保障中心将电话通知续租住户于每周四、周五分批集中办理保证金冻结业务。接到电话通知的住户请携带上述材料到保障中心二楼205办公室办理。

咨询电话:0477-5125442

来源:鄂尔多斯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