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房时应注意的法律问题!不懂要出问题

有些时候,房子的验收交付并不像我们想象中的那么简单,经常会遇到一些不知该怎么解决的问题。尤其是如果验收时或者入住后出现问题,哪些是可以找开发商解决的?哪些是需要自行解决的?这都是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聊宅小编今天带来了收房时应注意的法律问题,千万别以为你不懂也没事!


收房时应注意的法律问题!不懂要出问题


验房交付过程

一般来说,容易出现问题的就是在新房的验房交付过程,以下几个问题需特别注意:


1. 没有验收房屋前,不要领取钥匙及办理入住手续。


根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交钥匙"就意味着房屋交付使用,所以领取新房钥匙以后验房再发现问题的话,开发商只承担房屋质量包修责任,并不承担逾期交房的压力。


2. 商品房存在质量问题及其应对方法


由于在售的商品房大多数都是期房,所以目前不少购房者都以此为由而拒绝接收新房。那么,购房者这样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吗?


分为2种情况。如果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后期交付的房屋达不到约定质量标准的责任,购房者有权拒绝接收房屋或解除合同。若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除非该房屋存在较严重的质量问题,比如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导致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购房者能不收房屋;如果仅是地面墙面裂缝、局部渗水、门窗损坏等问题,购房者则不能拒收房屋。


所以,聊宅小编提醒大家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要约定好房屋质量不达标的相关责任。另外,房屋质量有问题,开发商依规定对房屋承担维修、更换、重做等责任,对于因维修、更换、重做给购房者造成损失的,开发商还须向购房者赔偿损失。


3. 商品房逾期交付的责任


开发商有时会因种种原因而逾期交付房屋。关于开发商逾期交房,开发商是否存在免责事由是问题的关键,即开发商是否遇到不可抗力及合同约定的其他免责事由。如果存在免责事由,并及时履行了告知义务,开发商就可以不承担逾期交房的责任。如果开发商逾期交房不存在免责事由,则需按合同相关约定承担赔偿及其他责任。


这里重要的是,购房者不能以开发商逾期交房及未承担其责任为由拒收房屋。在交房条件满足的条件下,只要开发商及时给出了交房通知,即使购房者没有按约前来接收房屋,也算开发商履行了交房义务。除购房者明确表示放弃接收房屋外,接收房屋本身并不意味着购房者放弃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收房入住后


购房者房屋质量验收合格后,即可着手装修和入住,一般入住以后常会遇到的是这几个问题:


1. 电梯不运行,物业管理公司有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行业规范确定的维修、养护、管理和维护义务,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 房屋质量有问题,不能拒缴物业费


物业公司依规定履行了物业服务,业主应当依合同履行支付物业服务费的义务。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 承租人不交物业费,业主责任不能丢


有些购房者买房并不是自住而是出租,这时候,如果承租人不交物业费,业主不能忽视自己的义务。从债务的角度来看,业主与承租人约定由承租人交纳物业费实际上构成了债务的转移,将原属业主的债务转移给承租人,在业主和承租人之间有效,这种债务转移没有得到物业公司的同意时,业主就还要承担支付物业费的责任。


4. 业主财产被盗,依情况各自承担责任


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公司一般对物业管理的公共秩序、环境卫生、绿化等事项提供协助管理或服务,他们提供的是小区物业的公共服务。所以关于业主家中的财物安全,最好能与物业公司协商在物业服务合同中具体约定。如果没有特别约定,救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考虑物业服务公司在提供物业服务中是否存在过错,物业公司和业主个人应根据过错程度承担各自的责任。


ps:笔者老慕 海南唯房会创始人,地产专栏作家。深耕海南房产多年,熟稔海南房产特点,前后接待数百购房客户,帮岛外客户规避了不少购房风险。众知的三亚某大型小区被强拆,而很多朋友正是因为咨询了老慕,才未被该小区销售策略迷惑,从而避免血本无归的惨痛损失!建议大家购买房屋前,先找老慕咨询,买放心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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