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2094 證券簡稱:青島金王 公告編號:2020-022
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及相關格式指引的規定,青島金王應用化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將2019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的情況說明如下:
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1、 實際募集資金金額和資金到賬時間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2016〕576號文核准,公司由主承銷商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採用非公開發行方式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27,123,112.00股,發行價為每股人民幣21.85元,共計募集資金59,264.00萬元,坐扣承銷和保薦費用2,000.00萬元後的募集資金為57,264.00萬元,已由主承銷商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於2016年5月5日匯入公司募集資金監管賬戶。另減除上網發行費、印刷費、申報會計師費、律師費、評估費等與發行權益性證券直接相關的新增外部費用335.53萬元後,公司本次募集資金淨額為56,928.47萬元。上述募集資金到位情況業經中興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驗證,並由其出具《驗資報告》(中興華驗字(2016)第SD03-0003號)。
2、募集資金使用和結餘情況
本期募集資金2019年度實際使用募集資金2,802.45萬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累計使用募集資金57,195.28萬元。2019年度收到的銀行存款利息扣除銀行手續費等的淨額為46.84萬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資金餘額為人民幣2,358.47萬元(包括累計收到的銀行存款利息扣除銀行手續費等的淨額)。
(二)2018 年公司債一期
1、實際募集資金金額和資金到位時間
經中國證監會《關於核准青島金王應用化學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的批覆》(證監許可[2017]2343 號)核准,核准公司向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面值總額不超過 6 億元(含 6 億元)的公司債券,2018年5月31日至2018年6月1日,公司成功發行2億元2018年面向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公司債券(以下簡稱“18 金王 01”),票面利率 7.00%,債券期限5年,附第3年末發行人上調票面利率選擇權和投資者回售選擇權,2018年債券資金扣除發行費用後用於償還有息債務和補充流動資金。公司已在 2019年5月4日提前兌付本期債券並支付自 2018年5月31日至2019年5月13日期間的應計利息。
2、募集資金使用和結餘情況
投資項目已於上期達到100%投資進度,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資金餘額為人民幣8.52萬元(包括累計收到的銀行存款利息扣除銀行手續費等的淨額),存放於公司募集資金專戶。
二、募集資金存放和管理情況
為了規範募集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護投資者權益,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及《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了《青島金王應用化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以下簡稱《募集資金管理制度》)。根據《募集資金管理制度》,公司對募集資金實行專戶存儲並專項使用。
(一)2016年配套融資(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並募集配套資金)
1、募集資金管理情況
2016年5月24日與青島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花園支行簽訂了《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公司連同上海月灃化妝品有限公司及保薦機構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與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島市分行簽訂了《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公司連同廣州韓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保薦機構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與上海浦東發展銀行青島分行簽訂了《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三方監管協議與深圳證券交易所三方監管協議範本不存在重大差異,公司在使用募集資金時已經嚴格遵照履行。
2、募集資金專戶存儲情況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資金專戶開戶行及募集資金存儲情況:
(單位:萬元)
2018年 5月 31日,公司與青島銀行香港花園支行、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簽訂了《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與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島分行、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簽訂了《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三方監管協議與深圳證券交易所三方監管協議範本不存在重大差異,公司在使用募集資金時已經嚴格遵照履行。
2、募集資金專戶存儲情況
截至 2019年12月 31日,募集資金專戶開戶行及募集資金存儲情況:
單位:人民幣萬元
三、本年度募集資金的實際使用情況
(一)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對照表
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對照表詳見本報告附件。
(二)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先期投入及置換情況
經過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四次(臨時)會議、第六屆監事會第二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同意公司以募集資金 290.00 萬元置換預先已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自籌資金,公司本次以募集資金置換預先已投入募集資金項目事項,已由中興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進行了專項審核並由其於 2016 年 7 月1 日出具《關於青島金王應用化學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籌資金預先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專項審核報告》(中興華核字(2016)第 SD03-0021 號)。
(三)用閒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情況
經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五次(臨時)會議、第六屆監事會第三次(臨時)會議、2016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並經獨立董事及獨立財務顧問發表明確同意意見,公司將閒置募集資金105,000,000.00元暫時補充流動資金,使用期限為股東大會審議批准之日起不超過12個月,到期將全部歸還至公司募集資金專戶。2017年8月15日,公司已經將上述用於補充流動資金的募集資金全部歸還至公司募集資金專用賬戶。
經公司 2017 年第六屆董事會第十九次(臨時)會議、第六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並經獨立董事發表明確同意意見,公司將閒置募集資金 8,000.00 萬元暫時補充流動資金,使用期限不超過12個月,其中3,500.00萬元期限不超過9個月,到期將全部歸還至公司募集資金專戶。
使用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中的 3500.00萬元,已於 2018年 6月 7日歸還至公司募集資金專用賬戶,2018年 6月 15日,根據募集資金使用安排,公司提前將尚未到期的 4,500.00萬元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募集資金中的 1420.00萬元歸還至募集資金專用賬戶,2018年8月24日,公司將剩餘的3080.00萬元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募集資金歸還至募集資金專用賬戶。
(四)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出現異常情況的說明
公司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未出現異常情況。
(五)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無法單獨核算效益的情況說明
公司募集資金投資項目中“廣州韓亞營銷網絡建設和品牌推廣項目”及“上海月灃直營終端鋪設項目”屬於營銷渠道建設,與標的公司主營業務密切相關,因此其產生效益無法單獨核算,所實現的收益均體現在標的公司整體業績中。
四、變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資金使用情況
2018年5月18日,公司發佈了《關於調整部分募集資金使用用途的公告》,本次部分募集資金使用用途調整主要為對“上海月灃直營終端鋪設項目”募集資金使用用途進行內部調整,並將“支付本次交易的稅費和中介機構費用”項目結餘資金投入“上海月灃直營終端鋪設項目”,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三十一次(臨時)會議和第六屆監事會第十三次(臨時)會議及公司2018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上述調整部分募集資金使用用途的議案,獨立董事、監事會、獨立財務顧問分別就上述事項發表了意見,詳情請查詢公司於2018年5月18日發佈的相關公告。
五、募集資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問題
公司董事會認為公司2019年度已按《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及相關公告格式的相關規定及時、真實、準確、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資金的存放及實際使用情況,不存在募集資金管理違規的情況。公司對募集資金的投向和進展情況均如實履行了披露義務。
附件: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對照表
青島金王應用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注:公司募集資金投資項目中“廣州韓亞營銷網絡建設和品牌推廣項目”及“上海月灃直營終端鋪設項目項目”屬於營銷渠道建設,與標的公司主營業務密切相關,因此其產生效益無法單獨核算,所實現的收益均體現在標的公司整體業績中。
附件一:2016年配套融資(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並募集配套資金)
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對照表
2019年度
編制單位:青島金王應用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人民幣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