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麗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關於2019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實際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的公告

證券代碼:603937 證券簡稱:麗島新材 公告編號:2020-014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根據中國證監會發布的《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 2 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證監會公告[2012]44 號)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發佈的《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 年修訂)》等有關規定,江蘇麗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本公司”)董事會編制了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的《關於2019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實際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

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一)實際募集資金金額、資金到賬時間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2017〕1777號文核准,並經貴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銷商國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採用公開發行方式,向社會公眾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股票5,222萬股,發行價為每股人民幣9.59元,共計募集資金50,078.98萬元,扣除承銷和保薦費用6,495.91萬元後的募集資金為43,583.07萬元,國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於2017年10月27日匯入本公司募集資金監管賬戶。另減除上網發行費、招股說明書印刷費、申報會計師費、律師費、評估費等與發行權益性證券直接相關的新增外部費用1,583.07萬元後,公司本次募集資金淨額為42,000.00萬元。上述募集資金到位情況業經瑞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驗證,並由其出具《驗資報告》(瑞華驗字〔2017〕33030004號)。

(二)募集資金使用及結餘情況

2019年度,公司募集資金使用及結存情況如下:

單位:元

二、募集資金存放和管理情況

(一)募集資金存放情況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資金餘額為30,982.02萬元(包括累計收到的銀行存款利息扣除銀行手續費等的淨額),其中存放募集資金專戶金額4,182.02萬元,未到期銀行理財產品金額為26,800.00萬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6個募集資金專戶,募集資金存放情況如下:

單位:元

[注]: 2019年10月23日,公司在江南農村商業銀行新閘支行、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新開立了募集資金專項賬戶。2019年10月24日,公司將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賬號:522270842767,募集資金用途:新建鋁材精加工產業基地項目)存放的募集資金賬戶餘額全部轉入公司新開立的募集資金專項賬戶,並辦理了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專戶的銷戶手續。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閒置募集資金用於現金管理(購買理財產品或結構性存款)的餘額合計為268,000,000.00元,未到期理財產品情況如下:

單位:元

(二)募集資金管理情況

為規範募集資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率,保護投資者的利益,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公司制定了《募集資金管理辦法》。根據《募集資金管理辦法》,公司對募集資金實行專戶存儲。

2017年10月27日,麗島新材和國金證券分別與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系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新北支行上級分行)、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廣化支行(系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閘支行上級支行)、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鐘樓支行、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支行、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簽署了《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

2019年10月23日,麗島新材分別註銷了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資金專項賬戶,新增了江南農村商業銀行新閘支行、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募集資金專戶,並簽署了《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

上述《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明確了各方的權利和義務,三方監管協議與上海證券交易所所制定的《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範本)》不存在重大差異。

三、2019年度募集資金實際使用情況

(一)募集資金使用情況

根據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說明書》及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實際情況,本次發行的募集資金將用於實施以下募集資金投資項目(以下簡稱“募投項目”):

公司募投項目實際使用募集資金情況見附表1《首發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對照表》。

(二)募投項目先期投入及置換情況

公司2019年不存在募投項目先期投入及置換情況。

(三)使用閒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情況說明

報告期內,公司未發生用閒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情況。

(四)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購買保本型理財產品和結構性存款的情況說明

2018年11月15日,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使用部分暫時閒置募集資金用於現金管理的議案》,同意公司在保證日常經營運作資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資風險的情況下,擬使用額度不超過37,000萬元人民幣的閒置募集資金購買安全性高的保本型理財產品,該額度在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12個月內可以滾動使用。董事會授權公司董事長蔡徵國先生簽署相關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層具體實施相關事宜。

2019年11月18日,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使用部分暫時閒置募集資金用於現金管理的議案》,同意公司在不影響募集資金項目建設和公司正常經營的情況下,擬使用最高額不超過30,000萬元人民幣的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過12個月,在上述額度及決議有效期內,可循環滾動使用。在額度範圍內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行使該項投資決策權並簽署相關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層具體實施相關事宜。

2019年度,公司購買的理財產品情況如下:

2019年1月18日,公司購買了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本金保障型產品,金額為2,000萬元,投資期限為2019年1月18日至2019年10月17日。

2019年1月21日,公司購買了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本金保障型產品,金額為2,000萬元,投資期限為2019年01月22日至2019年10月21日。

2019年1月23日,公司購買了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的保本浮動收益型結構性存款,金額為6,000萬元,投資期限為2019年01月23日至2019年04月23日。

2019年1月30日,公司購買了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的保本浮動收益型結構性存款,金額為1,200萬元,投資期限為2019年02月01日至2019年07月30日。

2019年4月24日,公司購買了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的保本浮動收益型結構性存款,金額為3,000萬元,投資期限為2019年04月24日至2019年10月21日。

2019年5月16日,公司購買了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的保本浮動收益型掛鉤利率結構性存款,金額為2,800萬元,投資期限為2019年05月16日至2019年11月15日。

2019年5月21日,公司購買了華商銀行深圳科技園支行的保本浮動收益型歐元兌美元匯率掛鉤雙邊不觸型結構性存款,金額為1,500萬元,投資期限為2019年05月22日至2020年05月21日。

2019年5月23日,公司購買了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廣化支行的保本浮動收益型產品,金額為1,500萬元,投資期限為2019年05月24日至2020年05月18日。

2019年6月19日,公司購買了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保本浮動收益型產品,金額為1,400萬元,投資期限為2019年06月19日至2020年06月11日。

2019年6月20日,公司購買了華商銀行的本金100%支付的歐元兌美元匯率掛鉤雙邊不觸型結構性存款,金額為2,600萬元,投資期限為2019年06月21日至2020年06月19日。

2019年8月8日,公司購買了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支行的保本浮動收益型存款產品,金額為1,000萬元,投資期限為2019年08月09日至2020年02月05日。

2019年8月14日,公司購買了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的保本浮動收益型結構性存款,金額為4,000萬元,投資期限為2019年08月14日至2020年08月10日

2019年9月11日,公司購買了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本金保障型產品,金額為4,000萬元,投資期限為2019年09月11日至2019年10月09日。

2019年9月18日,公司購買了華商銀行的本金100%支付的歐元兌美元匯率掛鉤雙邊不觸型結構性存款,金額為2,000萬元,投資期限為2019年09月19日至2020年09月18日。

2019年9月18日,公司購買了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閘支行的保本浮動收益型產品,金額為2,500萬元,投資期限為2019年09月23日至2020年09月18日。

2019年10月23日,公司購買了江蘇江南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新閘支行的本金完全保障結構性存款,金額為7,000萬元,投資期限為2019年10月24日至2020年10月24日。

2019年11月19日,公司購買了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保證本金及合同約定的最低收益的結構性存款,金額為2,800萬元,投資期限為2019年11月19日至2020年8月14日。

(五)節餘募集資金使用情況

2019年度,公司不存在節餘募集資金使用情況。

(六)募集資金的其他使用情況

2019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資金其他使用情況。

四、變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資金使用情況

2019年度,公司不存在其他變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情況。

五、募集資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問題

公司已及時、真實、準確、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資金使用相關信息,不存在募集資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違規情形。

六、會計師事務所對公司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出具的鑑證報告的結論性意見

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認為:麗島新材公司董事會編制的2019年度《關於募集資金年度存放與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符合《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年修訂)》及相關格式指引的規定,如實反映了麗島新材公司募集資金2019年度實際存放與使用情況。

七、保薦人對公司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出具的鑑證報告的結論性意見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江蘇麗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資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的要求,對募集資金進行了專戶存放和專項使用,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不存在違規使用募集資金的情況。

八、獨立董事意見

獨立董事認為:公司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沒有與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施計劃相牴觸,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正常有序實施,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九、備查文件

1、國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國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江蘇麗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的專項核查報告》;

2、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出具的《江蘇麗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資金年度存放與使用情況鑑證報告》;

3、獨立董事關於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特此公告。

江蘇麗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9年4月28日

附表 1:

首發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對照表

2019年度

編制單位:江蘇麗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人民幣萬元

[注1]:2018年10月15日,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審議公司增加募投項目實施地點的議案》,同意公司將“新建鋁材精加工產業基地項目”原實施地點常州市龍城大道1959號變更為常州市龍城大道1959號和常州市鐘樓區新龍路南側、瓦息壩路東側;2020年2月19日,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變更部分募集資金實施方式、實施地點的議案》,同意公司將“新建鋁材精加工產業基地項目”原實施方式新建、改建變更為新建,涉及面積由48,000平方米變更為82,000平方米。

[注2]:2020年2月19日,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變更部分募集資金實施方式、實施地點的議案》,同意公司將“新建科技大樓項目”實施地點由常州市龍城大道1959號變更為鐘樓區新龍路南側、瓦息壩路東側,涉及面積由新建四層科技大樓,主要建築物建築面積2,400平方米變更為新建5 層科技大樓,主要建築物建築面積5,000 平方米。

[注3]:2020年2月19日,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變更部分募集資金實施方式、實施地點的議案》,同意公司將“新建網絡及信息化建設項目” 原實施地點常州市龍城大道1959號變更為常州市龍城大道1959號和常州市鐘樓區新龍路南側、瓦息壩路東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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