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娃哈哈品牌社交電商”哈多多被指虛假宣傳、涉嫌傳銷 迴應甩鍋“經銷商行為與公司無關”

中國網財經4月16日訊(記者 左爾)娃哈哈掌門人宗慶後曾在央視公開表示“不看好馬雲的電商模式”,不但直指馬雲“都是胡說八道”,更表示電商構成了對實體經濟的破壞和打壓。然而近兩年在“娃二代”宗馥莉逐步掌握企業的過程中,娃哈哈在電商的方向卻走的意外的遠。

繼前年與杭州中南天眼科技公司合作推出專供微商渠道的“晶睛”發酵乳之後,娃哈哈去年又與杭州哈多多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哈多多”公司)展開合作,由哈多多公司旗下的微信商城全面代銷其大健康產品,哈多多公司在對外宣傳時更自稱“娃哈哈品牌社交電商”。

然而近日有媒體報道稱,“娃哈哈品牌社交電商”哈多多公司在銷售娃哈哈大健康系列產品中,存在多種違規行為,不但在對普通食品薑黃醒素飲品、紅曲米藜麥代餐餅乾、小伢兒益生菌固體飲料的銷售過程中,存在誇大效果、虛假宣傳的行為,在發展微信商城會員過程中,還存在通過代理(經銷商)發展多層級下線的行為,涉嫌傳銷。

對此,娃哈哈公司相關負責人對中國網財經表示,哈多多公司僅是娃哈哈部分產品的全國代理,與娃哈哈並無股權和管理關係。

而哈多多公司在回覆中國網財經的採訪函時表示:公司不存在“拉人頭”行為,也無涉傳嫌疑;針對產品誇大、虛假宣傳等質疑,哈多多公司方面稱,“從未在官網上宣傳我司經銷的產品功效。如有個別經銷商,甚至並非本公司經銷商的個別人員在宣傳時出現的不當行為,均與本公司無關”。

天眼查顯示,“哈多多”商標屬於杭州哈多多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於2018年10月,該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宋體剛,註冊資金是1000萬元,公司具有兩位股東,其中大股東馮超持股比例66.50%,二股東為廣州鼎智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為33.50%。

“虛假宣傳、涉嫌傳銷”疑雲

公開資料顯示,哈多多公司銷售的娃哈哈系列產品包括紅曲米藜麥代餐餅乾、益生菌系列、娃哈哈膠原蛋白肽、薑黃醒素等。

據部分哈多多公司經銷商在微信上發佈的公開宣傳材料中,娃哈哈紅曲米藜麥代餐餅乾中的紅曲米具有阻斷外來脂肪,調節人體膽固醇水平的效果,復補紅曲米益生菌固體飲料中的鼠李糖乳桿菌具有提高免疫的功效,小伢兒益生菌固體飲料中唾液乳桿菌則能夠激發免疫系統、改善過敏體質,啟麗益生菌固體飲料中的瑞士瑞桿菌則具有專屬的女性健康功能。

另據一個名為“哈多多商城官網”的微信訂閱號宣稱:薑黃醒素飲品可以“控制糖尿病”、“防止老年痴呆”、“預防阿爾茨海默症”、“抗腫瘤、抑制腫瘤細胞生長”等功效。Wahaha 膠原蛋白肽主要功效包括抗衰老、抗輻射、鞏固人體防禦系統、增強人體抵禦霧霾等。

而實質上,上述產品均為普通食品,根據《廣告法》等國家法律規定,不能宣傳任何功效,更不用說宣傳藥物療效。

對此,哈多多公司稱,“哈多多商城官網”公眾號並非公司所有,公司已多次向微信系統做投訴處理;“個別經銷商,甚至並非本公司經銷商的個別人員”,在宣傳時出現的不當行為,“均與公司無關”。

除了虛假宣傳,哈多多公司的經營模式也被指存在涉嫌傳銷。

據哈多多某代理發佈的文檔,哈多多代理分為區代、市代、省代等多個層級,不同層級的代理資格均可通過向“上線”花錢認購商品(禮包)的方式直接獲得,最低級別的區代資格,僅需認購98元的商品即可獲得。而據網傳的“哈多多經銷模式”,較高級別的代理,只需要通過“下線”不斷的“拉人頭”銷售,就可以輕鬆實現月入百萬。

據業內人士介紹,哈多多公司代理的上述進階等級、分級計酬模式,與“繳入門費、拉人頭、團隊計酬”的傳銷特徵極為吻合。

對此,哈多多方面回覆中國網財經記者稱,公司不存在任何返利現象、不存在任何業績返點、從未收取過任何保證金,不存在“拉人頭”行為,也無涉傳嫌疑。

娃哈哈品牌社交電商“官方渠道”找不到娃哈哈產品 疑似緊急刪文

據瞭解,在上述媒體報道刊發後,哈多多公司通過律師發表了公開聲明,對報道所涉內容一概否認。該聲明指出,哈多多公司認可的宣傳渠道只有四家,分別是“哈多多福利吧”、“哈多多mall”、“哈多多產品體驗號的微信公眾號”,以及微信名稱為“哈多多·娃哈哈產品素材號”的官方微信,除此之外無任何其他宣傳渠道。

中國網財經記者在逐一訪問上述宣傳渠道時發現:“哈多多mall”沒有任何內容,究竟是從未發佈過信息,還是被緊急清空,不得而知;“哈多多福利吧”目前最新的一條信息為2019年11月3日發佈,此後究竟是未發佈信息,還是被清空,也未可知,而“哈多多福利吧”11月3日之前發佈信息的時間,也無固定規律,時而兩天發佈一條,時而三天發佈一條,時而一週發佈,不似一家專業做微信生態營銷的公司所為。

更令人生疑的是,在這家號稱“娃哈哈品牌社交電商”的官方指定宣傳渠道“哈多多福利吧”微信公眾號裡,幾乎國內所有知名微商的主打商品都有推薦消息,但竟搜不出一條娃哈哈產品的推薦消息——究竟是“娃哈哈品牌社交電商”的“官方指定宣傳渠道”從未推薦過娃哈哈系列產品?還是受到輿論壓力,緊急清空了違規信息?

即便如此,“哈多多福利吧”裡隨手點開推薦的微商產品,涉嫌虛假宣傳的產品仍比比皆是:如一款名為“花紅小黑膏”的產品,宣稱“裡面都是一些中藥成分,而且,選擇的有十多種比較名貴的中藥,主要針對的有老腰突、頸椎病、肩周炎、腰肌勞損、骨質增生、風溼、類風溼性關節炎、坐骨神經痛、關節病變、滑囊炎等等,所以,有被這些病症困擾的患者都可以使用花紅小黑膏來滿足自己的使用需求。”

而據本網記者此前採寫的稿件《花紅小黑膏宣稱使用30餘種名貴苗藥 生產企業回應“未使用名貴苗藥、確存誇大宣傳”》, “花紅小黑膏”的生產企業“貴州苗藥藥業”明確回覆本網記者:“花紅小黑膏”成份由“遠紅外微粉、磁粉、基質、防粘層及醫用無紡膠帶”組成,並未使用任何“名貴苗藥”,“花紅小黑膏”為醫療器械類產品,其效用主要通過物理等方式獲得,主要適用於風溼性關節炎及由風溼性關節炎引起的疼痛、麻木、關節腫脹症的輔助治療功效描述,“根據國家廣告管理條例和我公司產品實際,(療效描述)確實存在誇大宣傳和虛假宣傳。”

“娃哈哈品牌社交電商”哈多多被指虛假宣傳、涉嫌傳銷 回應甩鍋“經銷商行為與公司無關”

緊急聲明被指“甩鍋”代理商

據瞭解,在媒體提出質疑問題後,哈多多公司迅速通過律師發佈了公開聲明,對報道所涉內容一概否認,或表示是經銷商(代理商)行為,與公司無關。

“娃哈哈品牌社交電商”哈多多被指虛假宣傳、涉嫌傳銷 回應甩鍋“經銷商行為與公司無關”

對此,有社交電商、微商領域的專業人士表示,“甩鍋”經銷商(代理)是這一行業企業的一貫做法。

“社交電商(微商)作為一個全新的經銷模式,其營銷行為與傳統企業有極大不同。傳統企業需要大範圍的通過公共媒介(如電視、廣播、電梯燈廂)打廣告推廣,樹立企業和產品的品牌,做的是公共流量的生意,由於宣傳花費巨大,所有的宣傳行為都是由生產企業,或是較強實力的銷售公司統一策劃完成的;而社交電商(微商)做的是私域流量的生意,經銷商(代理)多數都是實力較弱的個人,宣傳也是通過免費的個人社交媒體平臺(如微信、微博)去發佈的。”

上述人士表示,作為個體的微商代理,由於單個個體實力較弱,實際上很難策劃出完整的產品宣傳文案、推廣獲客操作流程,而大多數企業為了促進推廣和銷售,往往會對經銷商(代理)的宣傳內容、推廣操作流程,以及如何引導購買等,進行相當具體的指導,“也正是因為經銷商(代理)多數是自然人個體,分散在全國各地,人數又多,相對於企業較難追責——法不責眾,一旦有市場監管機構追查違規行為,企業往往會迅速‘切割’,把一切責任推給經銷商(代理)。”

上述人士表示,伴隨著私域流量、微商經濟、網紅經濟的興起,涉嫌傳銷與虛假宣傳已成為這一領域違規問題的“重災區”,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亟待完善,以加強對這一領域經營行為的管理。

對於哈多多“虛假宣傳、涉嫌傳銷”事件的後續進展,中國網財經將持續關注。

(責任編輯:賈玉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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