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足四個條件可提前退還農民工工資保證金 甘肅省支持建築企業開工復崗


  原標題:滿足四個條件可提前退還農民工工資保證金 我省支持建築企業開工復崗

  中國甘肅網5月6日訊 據蘭州日報報道(記者 趙萬山)為做好疫情防控期間援企穩崗工作,紓解建築企業因受疫情防控影響導致資金緊缺、運營困難問題,支持建築業企業儘快開工復崗,省人社廳近日下發通知,決定在6月30日前,對符合條件的在省人社廳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的建築單位或業主單位可申請提前退還。

  退還條件

  據瞭解,提前退還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的條件為:

  (一)目前建設工程進度完成70%以上的。

  (二)建設單位或業主單位因受疫情影響造成資金緊缺、運營困難,提交提前退還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申請的。

  (三)本建設工程之前無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

  (四)經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評估,申請單位無拖欠農民工工資風險的。

  退還程序

  (一)單位申請。繳納單位向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提交需提前退還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相關文件和資料。

  (二)審核評估。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對申請單位提交的相關文件和資料進行審核評估。(三)保證金退還。出具《甘肅省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本、息)返還通知》,由開戶銀行將保證金和利息一次性退還繳納單位。

  申請資料

  (一)提前退還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申請書。

  (二)《甘肅省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本、息)提前退還申請表》。

  (三)本建設工程之前無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證明材料。

  (四)本建設工程後期不拖欠農民工工資承諾書(業主單位、建設單位共同署名蓋章)。

  (五)本建設工程進度證明。

  (六)農民工工資保證金銀行繳款憑證複印件。

  申請時限

  自本通知下發之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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