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按照盘锦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强化政策支持、加强核查指导、实施不见面审批、特事特办容缺审批、优化重点领域监管等多项措施,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强化政策支持,助力渡过疫情难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重发挥政策引领作用,结合实际抓好复工复产工作。在深入调研基础上,2月22日出台《支持复工复产二十二条政策措施》,从优化行政审批、优化服务、延长期限限制和规范执法四个方面,全力支持市场主体复工复产。3月20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六部门及时出台《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加大对个体工商户扶持力度的若干意见》,帮助个体工商户应对疫情影响,尽快有序复工复产,稳定扩大就业。3月24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出台《关于支持住宿餐饮行业恢复正常营业的若干意见》,5项举措有序推进住宿餐饮行业全面恢复正常营业。

加强核查指导,支持餐饮业复工复产。出台支持餐饮服务单位复工营业保障食品安全二十二条举措,积极支持餐饮服务单位复工营业。我市共有餐饮单位许可总数8046家,目前已复工6129家,复工率76.2%。前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市开业的餐饮单位核查指导,推进疫情期间餐饮单位规范有序经营。共检查餐饮单位9202家次,发现和解决问题2234个,确保了全市疫情期间未发生食品安全事件。省疫情防控指挥部9号令发布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一时间取消了核查指导内容,全面支持餐饮单位有序恢复正常经营。

实施不见面审批,提供高效便捷的复工复产服务。按照“非必须不窗口”的原则,各类市场主体通过登录辽宁政务服务网,在线办理营业执照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业务,也可以通过电话预约方式完成登记业务。营业执照可以通过寄送的方式完成送达。1月24日至3月30日,新设立登记市场主体2671户,其中个体工商户2043户,企业628户。通过电子化平台办理市场主体设立登记业务2542笔,切实解决了疫情期间市场主体经营需求。建立企业信用修复容缺机制,实行企业信用修复申请线上受理,增强企业发展信心,降低企业在信用修复过程中的成本。疫情期间,全市共移出企业经营异常20户,让企业及时投入生产经营,避免信用受损。全面推行重点指导下的自主年报制度,年报期限延长至2020年底。疫情期间,监管人员不登门、不见企,不干扰正常年报企业。截止到目前,已完成企业年报4928户,年报率19.47%, 全省第三;个体年报17786户,年报率20.74%,全省第一。

特事特办容缺审批,助力疫情防护用品快速投产。2月20日,盘锦佰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注册登记申请材料不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事特办、容缺办理,仅用半个小时,即通过了注册登记,该企业投产有助于解决我市医疗防护类产品供应不足问题。电话远程指导盘锦人入山医药贸易有限公司等14户医用防疫防护用品经营生产企业办理全程电子化的设立、变更登记。在获悉盘锦本地企业辽宁盘锦鼎翔农工建(集团)有限公司具备隔离衣生产能力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一时间开展分类指导,对辽宁盘锦鼎翔农工建(集团)有限公司备案材料、程序文件、原材料供应等技术环节给予指导,仅用半天时间,便完成了生产备案审核工作,又以最快的速度为企业发放了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辽宁盘锦鼎翔农工建(集团)有限公司成为盘锦市第一家隔离衣生产企业。开辟计量检定绿色通道,第一时间为盘锦市中心医院、盘锦辽油宝石花医院新采购的热成像、手持红外线测温仪联络检定,将计量检定时间由15个工作日缩短为1个工作日。

优化重点领域监管,打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持续对农贸市场、大型超市、药店进行监管,以食品、防护用品、药品为重点,依法打击哄抬物价、不明码标价、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确保价格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切实减轻复工复产单位负担。截至目前,全市共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3件。督促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提醒企业加强疫情管控,做好消毒、体温测试、防护物资保障等工作,确保防疫期间工作人员生命健康和特种设备使用“双安全”。

强化服务,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主动服务,为市场主体排忧解难。在排查全市医疗防护物资储备过程中,引导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盘锦恒大商贸有限公司为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捐赠3万副医用手套,用于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石油公司因加油站人员口罩短缺,影响加油站正常运转,向市政府求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一时间协调鑫胜利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于当日将1万个口罩送到石油公司,解决企业燃眉之急,确保全市上百个加油站正常运转和职工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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