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子關係,比教育方法重要一百倍!

家長與孩子之間的關係,構成了孩子無形的生存空間。由於這個空間是看不見摸不著的,所以要有足夠的智慧才能看得見它的存在。

親子關係,比教育方法重要一百倍!

當家長們與孩子在一起生活一段時間後,彼此雙方就會形成對對方固定的印象和看法。在他們之間,當一件事情發生時,彼此都會根據以往的經驗,按自己對對方的印象和看法來預測對方的行為反應,然後再根據這個預測來決定自己的行為。

比如,孩子在學校惹了禍,與同學打架或與老師吵架了,不論他是否有理,他只要根據自己以往的經驗認為,回家我要是跟我爸媽說了實情,他們根本就不會聽我解釋,而會對我一頓臭罵或一頓打。這樣他回家後,就絕對不會把學校的事情告訴家長,他會千方百計地隱瞞實情。而在我們家長看來,這個孩子撒謊。

同樣的事情,如果這個孩子,根據他以往的經驗得出結論,回家只要跟爸媽解釋清楚了,他們一定會理解並且他們會幫助我分析解決問題。那他回家後會急不可耐地找爸爸或媽媽來說明學校裡發生的事情。

親子關係,比教育方法重要一百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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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文化和習慣使我們單純地從一個方向看待孩子的行為,幾乎沒有人想到,這個孩子的所謂“撒謊”行為或“誠實”的行為是由家長的原因引起的。

在這裡,左右孩子行為的關鍵因素是已往的生活經驗,在孩子頭腦中形成的對家長的印象,同樣家長對孩子的固定看法,也決定了家長對待孩子的方式。家長與孩子雙方都會根據這些預先存留在其頭腦中的“東西”來決定自己的行為,我們把這種現象表述為家長與孩子之間的“關係”也即“親子關係”。

家長與孩子之間形成的親子關係,對孩子的行為起著核心的制約作用。它就像一條看不見的繩索,規範或束縛著孩子的行為。

如果家長與孩子之間的關係是正常的,也即家長與孩子相互信任、相互理解、相互關愛、相互支持,那麼孩子的行為表現正常,他的外在表現為對人有禮貌,聽家長老師的話,學習自覺、好學上進、體貼關愛他人等等。

如果家長與孩子相互猜忌、缺乏信任、相互敵視、關係冷漠、彼此誤解、相互奴役,那麼孩子的行為就一定扭曲,外在表現可能是不聽話、看電視沒完沒了、上課說話、對家長的批評指正有逆反心理、與老師頂撞、上網吧或經常與同學打架等等。

親子關係,比教育方法重要一百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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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上面的敘述,我們可以得出結論,家長與孩子之間形成的親子關係是孩子生長的無形生存空間,如果這個空間是寬鬆正常的,那麼孩子會健康成長;如果這個空間狹窄扭曲,那麼孩子的成長就一定會受到阻礙。

我們知道,孩子之所以是孩子,首先,在心理上他們是成長中的人,使他們能夠判斷是非、分辨好壞的價值觀還沒有完全形成,所以他們會不斷地犯錯誤;其次,在生理上他們是正在發育的人,他們控制使用自己身體的能力尚待生長成熟之中,所以他們會常常受到傷害而把事情做錯;再次,他們是學習中的人,使他們把事情做對的技能還沒有完全訓練出來,所以不論他們主觀上怎樣努力,他們還是經常把事情做壞。基於這三點,我們對孩子的行為應該有明確的預期:他們會不斷地做錯事。

如果家長與孩子的關係出現問題,孩子不信任家長,不相信家長的所作所為的出發點是為自己好,那麼孩子就無法正確理解家長話中的正面意義,此時家長說的儘管都是真理,可是孩子根本就不會按你說的去理解。

這樣的結果,雖然家長與孩子在表面上生活在一個屋簷下,可是在孩子的心靈上,他已經成了一個流浪兒;他得不到成年人正確的指導,他會按他自己的判斷和慾望來驅使自己行為;由於他還是一個孩子,他的價值觀、身體和技能都處在成長之中,還沒有完善,無法按人類正確的法則來指導自己的行為,在這種情況下,他基本上是按動物的法則來行為,所以學壞就不可避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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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以上的分析,我們已經證明了,如果家長與孩子的關係出了問題,那麼孩子的教育就一定會出問題。

可能有些家長還想爭辯說,那家長與孩子的關係出了問題,也有孩子的一分責任呀!在這裡我們只想強調指出,家長是成年人,在邏輯上,你知道所有的對錯規則,你的身體發育成熟,你受過技能的訓練,同時家長手中握有物質的支配力量,所以在與孩子的關係上,家長處於絕對優勢地位。在這種情況下,家長對其與孩子之間的關係起著決定性的支配作用。如果這個關係出了問題,家長應該負全部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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