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任性”不加班,被企業起訴?


員工“任性”不加班,被企業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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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文酒醉。

今天看到一條奇聞,

某企業因為員工不加班造成損失,事後企業將員工告上法庭,然後勝訴了,員工被判賠償公司1.8萬,如下圖。


員工“任性”不加班,被企業起訴?

這世界不願意加班、沒有責任心的員工永遠都有,這世界也永遠都不缺壓榨員工勞動力的企業,比如,名震一時的某製造企業的“員工13跳”。

為什麼說這次算是奇聞?


員工“任性”不加班,被企業起訴?


因為,此前的種種情況無論是企業還是員工,大家都是心照不宣私下解決,生怕事件被暴露在大眾視野中,而這個公司卻因為員工不加班起訴了員工,絕對算是勇氣可嘉了。


就像很多朋友說的,目前信息不夠充足,所以,我不想評價這員工有沒有責任心,也不想說企業把員工告上法庭做得過不過分,等時間久了,一切自會清楚。

但是目前有一點卻是能肯定,就是這個企業的管理層真的是無能,無能主要體現在三點。


員工“任性”不加班,被企業起訴?


第一,員工無責任心,是誰招進來的?是誰一直留用?該誰負責?

企業可以認為這樣的員工沒有責任心,不予錄用,但是您早幹嘛去了?

好吧,你說就是普通幹活的員工招聘的時候沒那麼多要求,沒問題可以,但是你是第一天才知道這員工沒有責任心嗎?

出了問題造成了實質性的損失之後,才怪自己招進來的員工是不是有點晚?

按照現有的信息我們知道有兩個普通的員工沒責任心不加班,就能造成公司18萬的損失,那我請問一下,如果有兩個基礎的管理者“任性”不加班呢?

如果是兩個中層管理者呢?

如果是兩個高層呢?

那是不是這公司第二天就直接能倒閉了?你不覺得這事十分可笑嗎?

造成了損失要兩個你早就知道沒責任心的員工承擔責任,這是管理者無能表現之一。


員工“任性”不加班,被企業起訴?


第二,管理者的管理時效性在哪?

不用說這公司必然沒有相應的加班薪酬規定與責任分化,如果有員工自然知道要負責,企業也沒必要上升到要起訴員工的尷尬地步。

要知道在沒有規定的情況下管理者只能使用軟性的管理技能,結果可已經很明顯,管理者必然是毫無作為。

今天不加班,明天就會造成18萬的損失,一切都是可以預想的,管理者如果勸不動這兩個沒責任心的員工,難道連個備用的人選都沒有嗎?還是說一個公司全是這樣不願意加班的人?

沒有人就靜等損失?難受是為了最後去告員工嗎?簡直可笑至極。
出了突發問題,管理者沒有應急方案,造成了損失的時候,這時候要你早就知道沒有責任心的員工背鍋,這是管理者無能表現之二。


員工“任性”不加班,被企業起訴?


第三,管理者要打一場必然“輸”的官司;

而管理者最最無能的表現是,非要打這一場“必輸”的官司,除了想要洩憤我想不出別的原因。

有人說不對吧,把員工告上法庭,不是被法院判了賠償1.8萬麼?

一共損失12萬,這點賠償算得了什麼,估計打官司的訴訟費也未必比這便宜。

錢都不重要,問題的關鍵是,這官司無論法庭上輸贏,對企業來說都只會帶來更大的損失。

文章的開始我就說了,之所以說這次算是奇聞,是因為此前所有的無論是企業還是員工,大家都是心照不宣儘量私下解決,這種事怎麼好拿到檯面上來說?

因為無論起因如何,這都是證明企業內部出現了問題,一般人藏都來不及,你竟然還公之於眾,就算員工十惡不赦,可是你管理層就真是能摔得乾乾淨淨嗎?

我們都知道毀掉一個企業的,絕對不會是一兩個沒有責任心的員工。

而且這次的事件,對內部的員工來說會覺得心寒,對外部的客戶來說會認為你管理無能,對這社會輿論來說,會把你當作是唯利是圖毫無感情的冷血企業,這是管理者無能表現之三。


員工“任性”不加班,被企業起訴?


真的想問問這家企業的管理者,為了這兩個1.8萬,你覺得值嗎?

好了,不說那麼遠,我們回到問題本身,

假如員工工作時間不工作,我認為可以算是辭退員工的理由;

假如下班時間不聽話不加班,我認為你也可以強行找理由辭退員工;

但是,因為不加班被你告上法庭,我真想知道這是怎麼想的,這還能勝訴?

公司管理經營出了問題不可怕,因為當問題暴露,這正是完善和修復企業制度的機會,但是如果作為一個管理者發現問題的第一時間想的不是如何解決問題,而是洩憤和懲罰責任人,那企業的未來才是真正的堪憂。


員工“任性”不加班,被企業起訴?

作者 文酒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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