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已納入延邊州乙類醫保報銷範圍


新冠“抗體”檢測50元/項,已納入延邊州乙類醫保報銷範圍

記者從延邊州醫療保障局醫藥服務和價格管理處獲悉,近日延邊州醫保局和州衛生健康委聯合下發了《關於制定嚴重急性呼吸綜合徵冠狀病毒抗體測定項目價格的通知》,明確公佈了抗體測定收費標準為:50元/項。與此同時,延邊州還將此項抗體檢測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乙類)支付範圍。

根據《通知》瞭解到,新型冠狀病毒抗體測定項目包括IgG和IgM兩項內容,其單項檢測價格為50元,同時檢測IgG和IgM為100元。《通知》還明確指出,該項目自4月22日發佈起正式實施,實施後,延邊州所有公立醫療機構不區分醫療機構等級定價,統一按此標準收費。

關於大眾關注的醫保報銷額度,州醫保局醫藥服務處相關負責人給出解答,支付和報銷比例按照單項計算,患者可先支付10%(5元),剩餘90%(45元)按照醫保報銷政策納入醫保支付。

提醒廣大醫保參保人員:新冠病毒抗體檢測並非核酸檢測。目前的新冠肺炎檢測試劑主要包括兩類,一類是核酸檢測試劑,也就是我們熟知的採用上呼吸道樣本(咽拭子為主)進行檢測;另一類就是抗體檢測試劑,是通過血液樣本進行檢測。在《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診療方案(試行第七版)》中已將新冠病毒抗體檢測(IgM、IgG)檢測項目列入了新冠肺炎確診和排除疑似病例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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