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15天住院天數是鐵規?誰說的!別被坑

醫保:15天住院天數是鐵規?誰說的!別被坑


昨天接到表姐的電話,她在電話裡焦急地說,自己媽媽病還沒治好,醫生就讓辦出院了,說是住院15天就得辦出院是“鐵規”。

你們遇到過類似的情況嗎?住院15天就得辦出院真的是醫院規定的?信達會計整理瞭如下幾種說法:

住院時經常遇到的幾種說法:

1.“住院15天就必須辦理出院,等5天后才能再次住院,這是是醫保、新農合的規定!”

2.“我們醫院有平均住院日考核,醫保住院必須15天出院,否則不給報銷!”

3.“哪怕你大病未愈,甚至病情危重,但只要你是醫保病人,你住院夠十天半月,就要被出院或轉院。為什麼?醫保局把醫保限額下達到醫院,醫院把限額分解到科室,又把指標下達到醫生,我們醫生執行時也很無奈。”

醫保真的這樣規定了嗎?

可以確定的是,醫保政策從來沒有限定過病人的住院天數,達不到出院標準的病人是不能被強制出院的。

那麼醫院為什麼要這樣做呢?所謂的平均住院日又是什麼東西?

平均住院日是衛生部門對醫院的一項考核,用於反映醫院對住院患者的服務效率。現實中有的患者住院時間過長,為了降低平均住院日,個別醫院會要求病人先出院然後重新住院。

還有一種情況是,當參保人住院費用超過了病種結算標準或次均定額結算標準的時候,有些醫院為了不虧損就不讓病人住了。

咱們老百姓需要明確的是,以上情況均屬於違反醫療保險規定的行為,醫保部門並沒有這方面的規定,對於醫院來說是迴避醫保超額費用的手段。

如果遇到類似情況,建議患者或家屬可以先與醫生進行溝通,或者與其它相關部門聯繫,醫保部門一旦發現定點醫療機構違反服務協議規定,將按醫保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相信問題總會予以解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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