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三縣真實案例:買二手房的千萬注意了,一不小讓你心傾家蕩產


北三縣真實案例:買二手房的千萬注意了,一不小讓你心傾家蕩產

買房本來是一件全家開心快樂的事情,可是也有可能會讓你傾家蕩產。

買房是中國老百姓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件事情,千百年來中國傳統思想就是需要有套屬於自己的房子。

在日常的房屋買賣交易過程中,如果出現買方違約我們很自然的就是定價不退,已經付了首付了也扣下一部分,合同解除。

現在國家實行購房資金監管也是為了保障購房雙方資金安全。以確保買房過程中違約責任的出現保障雙方共同利益,當出現一方無法履行時監管資金很自然的退還買房人,如果買房人違約則扣除違約金。

下面一位劉先生可謂是買房房沒到手,首付也沒了,每月還的向原房主繳納高達5萬的違約金,用劉先生的話來說就是,這輩每月違約金都還不完,房子還是人家的,首付也是人家的,全家活成了人家啊奴隸。

到底怎麼回事,下面聽我娓娓道來:

劉先生是燕郊人,原本打算在燕郊的燕順路納達丹堡買一套小一居(該小區可以上實驗小學),以後方便孩子上學,也結束一下長期租房的歷史。在中介的介紹下,劉先生看中了燕順路納丹堡的一套六十多平的小一居,總價近199萬,首付款60萬.為了能給孩子一個好的學習條件,劉先生四處籌借,籌齊了60萬首付,興高采烈的劉先生簽完合同交完首付後,辦理了銀行按揭,等待按揭下來過戶。事有不測,銀行通知劉先生因其徵信有問題無法貸款,心急如焚的先生找到中介約來出售方張女士,劉先生告知了自己的處境,無法下款,為了不耽誤張女士出售房產表示自己願意支付違約金20萬或30萬解除合同,張女士不同意。

劉先生無能力拿出剩餘的139萬,無奈起訴於三河市人民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同時主動承擔支付違約金責任,三河市人民法院本著定紛止爭的原則,依照法律規定,判決劉先生違約,支付違約金,解除合同。按照此判決雙方糾紛矛盾解決了。

但是張女士不服,上訴於河北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要求支付違約金208500,同時要求劉先生必須購買。劉先生表示自己無能力購買已經在一審說明白,同時也願意支付違約金208500,支付違約金的目的也是為了早日解除合同不耽誤張女士賣房。河北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劉先生須繼續購買,同時三個月內支付剩餘139萬餘款,並支付判決違約金每月高達50000之多,比張女士訴求還要高。裡外判決總款高達170餘萬,除了這中院判決的170萬(實際139萬),每月還要支付5萬元的為違約金。

原本一場簡單的購房糾紛變成了終生的矛盾對立的二方,一方面這種判決對月工資不到萬元的劉先生別說170萬判決款就是139萬本金也沒有,何況每月5萬的違約金對一個月薪不到萬元的人來說根本就無法實現。另一方面張女士的房子也永久不能再次出售,畢竟雙方終身有判決的買賣關係存在,雖然張女士成功勝利的成了劉先生的奴隸主每月5萬違約金,但是考慮過實際嗎?這麼和殺了其全家有啥區別,月薪不到萬元給你還5萬? 最終的判決沒有達到解決矛盾的目的,反而讓雙方成為永久對立關係。

這場原本開心的購房之路,劉先生經歷了太多,現在因為無能力購買,60萬首付無法退回一分,強制執行款就高達170萬左右,而房子還繼續由張女士使用中。

買房是一件大事,買房前一定要擦亮眼睛,根據自己的能力付出行動,否則一旦出差錯將會和劉先生一樣秦家蕩產,更還有可能和劉先生一樣要給張女士做終身的傭人,一紙判決將會改變你的一生,是傭人是奴隸還是長工,可能因為一次買房讓你失去了一生的意義---生不如死

據瞭解該案已經進入了強制執行階段,劉先生已經唄列入黑名單。買二手房前一定要做全面評估,特別是找到能把關的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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