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們都說自己的工資低!實際情況是這樣嗎?難道悶聲發財?

多數公務員會把收入說的較低?

公務員們都說自己的工資低!實際情況是這樣嗎?難道悶聲發財?

其實並不是故意說工資低的,而是公務員普遍認識裡,沒把實發工資以外的收入理解為工資。

以某科員為例,日常工資包括基本工資(級別工資和職務工資)合計約2100,國家統一的津補貼(工作性津貼和生活性補貼)合計約1800,加上艱邊津貼,保留工資,工資區類差,高原補貼,特殊崗位津貼這些項目,每月應發工資大概是4300左右。

單位每月扣掉三險一金(公務員沒有工傷保險和失業保險),養老保險,職業年金等合計大約1100(住房公積金個人承擔一半,單位承擔一半,加上其他由財政補發的部分,相當於另發600),實發工資3200。

此外收入還有年終獎和地方業績獎,加起來大概20000元。

這樣算下來,月實際收入為4300+600+20000/12≈6500。

可是一般當別人問他們工資多少時,他們的回答就是3200

公務員們都說自己的工資低!實際情況是這樣嗎?難道悶聲發財?

一般業務崗上的同事,根本不清楚,他們只知道單位在扣,扣多少不會關注,只知道實發是多少,不知道應發是多少。

所以,我的理解是,公務員沒有刻意報低工資,他們只是把每個月銀行到賬短信上的那個數字,當成工資報給別人了,因為他們搞得最清楚的,就是這個數字。

許多朋友說不應該把單位負擔的公積金、職業年金和年終獎(我說的就是第十三個月基本工資,以我為例的話就是前文中提到的2100)等算進去,那麼算下來就更少了。這樣一來月實際收入也就4300,給人報的時候也就3200。

有些朋友問車補,車補在我們市上的標準是科員500,科級750,縣級1250,但是縣區是沒有車補的,因為財政困難,縣區的車輛還沒有收回,所以也沒有車補。

還有些朋友說加班費,據我瞭解國家有明確文件享受加班費的有:

1.警察序列的工作日之外加班補貼,目前是700多,

2.法檢序列的工作日之外加班補貼,目前是300元。

其他機關單位好像就沒有聽說有這個錢了。

公務員們都說自己的工資低!實際情況是這樣嗎?難道悶聲發財?

你怎麼看?對外你會把工資說的高還是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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