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幸咖啡“爆雷”或許是件好事

瑞幸咖啡財務造假“爆雷”事件仍在發酵,其身後又牽扯出林林種種的話題與關注,其中董事責任保險就是一樁。

所謂董事責任保險是一種特殊的職業責任保險,是指董事或高級職員在履行職務過程中因不當行為對公司、股東或第三人產生民事賠償責任時,由保險公司負責賠償發生的相關法律費用,並代其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的保險。

顯然,董責險不過是一種只為忠於職責、誠實善良的董事或高級職員提供的風險轉移機制。對於故意給公司或第三人造成損害的情況,董責險的免責條款中有明確陳述,將其列為除外責任,不在賠償範圍之內。這就好比說,投保了車險,並不等於可以酒後駕車一樣。

據說,瑞幸咖啡赴美上市前投保了董責險,是由國內8家保險公司以共保形式進行承保的,目前保險公司對理賠申請正在處理當中。瑞幸咖啡能否獲賠?財務造假是公司行為還是高管個人行為?這些我們姑且不論,但有一點是非常明確的,那就是保險的真正職責在於分散風險,絕不是為故意違規者買單。如越此雷池,保險將不再是真正意義上的保險了。這也給所有投保了董責險,或者打算投保董責險的上市公司提了個醒,董責險只保風險,不保違規,更不可能是隨便踐踏資本市場規則者的擋箭牌和護身符。否則,只能是賠了夫人又折兵,交了保費卻得不到保障。

不過此次瑞幸咖啡事件也可以看成是一件好事。

一來讓所有上市公司,特別是赴海外上市的企業能關注到自身的管理風險。對企業來說,投保董責險在某種程度上可以加強其外部監督效應,因為保險公司作為承擔風險的第三者,對投保企業的公司治理風險會有直接的利益動機。而優秀的董事和高管可能會因為董責險的存在能更大膽果斷地做出經營決策。

二來瑞幸咖啡事件可能在客觀上掀起一個投保董責險的小高潮。其實董責險最初不過是一個“泊來品”,2002 年才正式被引入A股。但卻一直低迷不振,2016年之前僅有十餘家上市公司投保。最近上交所資本市場研究所的一份報告顯示,歐美髮達國家大多數企業都會投保董責險,但我國2019年投保董責險的上市公司僅有4%。其中,投保1年的公司比例為59%,投保2至5年的公司佔比33%,投保時間超過10年的公司僅6家。

董責險為何長期叫好不叫座?這值得思量。究其原因,一方面與我國資本市場發展歷史較短,市場問責機制不完善、違規成本偏低、有效需求不足有關;另一方面,董責險自身也存在諸多問題,比如長期的緩慢發展,使產品在創新投入上裹足不前,產品種類和保障條款無法豐富,且普遍存在高保費、低保額的現象。

如何讓董責險真正為上市公司的經營分擔風險、產生激勵作用?鼓勵保險公司參與到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中去?相關專家建議,應該加快完善資本市場的法律法規,配合監管制度,制定出有針對性、適應我國國情的董責險產品。包括對現有董責險制度進行一些改革,比如在保險費用的分擔上,可以明確董事必須承擔一定比例;在保險金額上,可以配置免賠額,以提高產品創新和服務創新的能力。

不過一些變化是值得注意的。數據顯示,去年9月份,在科創板上市的28家公司中,有13家購買了董責險,並有持續增加的趨勢。按照目前發達國家董責險投保率較高的情況看,我國董責險的發展潛力顯而易見。

事實上,近年來資本市場的外部環境正向著有利於董責險提振的方向發展:新《證券法》對上市公司違規信披處罰上限,從原來的60萬提升到了1000萬元;還特別新增了投資者保護專章等,這些改變均會提高違規者成本。

最新發布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構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的意見》,內容涉及改革完善股票市場發行、交易、退市等制度。在這樣的政策大背景下,董責險會有更大的空間在資產本市場上發揮出積極作用。(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 江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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