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醫院中,醫生和護士的關係是怎樣的?護士是歸醫生管嗎?

在相當一部分病人和家屬眼中,護士是歸醫生管的。實際上醫生和護士是醫療過程中的兩個方面,互相獨立也互相監督,當然也互相尊重。在最初的階段,護士從屬於醫生。後來隨著護理學的進步,護士逐漸脫離了從屬,變成了和醫生平起平坐的關係。當代護士在學生時代學習的東西不比醫生少多少,只是側重點不同。現在醫生下完醫囑寫完處方寫完病歷等等,最後都要交給護士處理,最後的審核把關都在護士這,護士是非常重要的一環。

護士主要歸護理部管,醫生主要歸醫務部管,是兩個平行部門。醫護間屬合作關係,在科室日常運轉中缺一不可。那麼,他們各自的主要職責是什麼呢?


在醫院中,醫生和護士的關係是怎樣的?護士是歸醫生管嗎?


一、醫生的主要職責是:

1.在科室主任及上級醫師領導下開展日常臨床工作。

2.積極參加醫院及科室組織的各項活動,遵守活動規則和要求。服從工作分配,按要求完成各級領導交辦的工作任務。

3.嚴格遵守醫院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學習醫院和各級主管部門頒發的文件和政策法規。

4.積極參加繼續教育活動,努力強化業務水平醫學|教育網整理。

5.正確處理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和矛盾,按照個人利益服從集體利益,逐級上報的原則反映情況。

6.熱愛本職工作,遵守職業道德,嚴格執行醫院的各種診療常規和技術操作常規及病歷書寫規範。積極進行醫患溝通,主動避免醫療糾紛,杜絕差錯事故。

7.愛護醫療儀器設備,熟練掌握各種醫療儀器的使用,在治療過程中嚴格遵守用藥原則,認真選擇藥物,保證病人得到有效的救治。

8.認真做好對所管病人巡診活動(每天至少上、下午各巡診一次)。嚴格遵守醫院的十三項核心制度。

9.積極參加科室內的搶救工作要求,在搶救病人過程中,做到處理得當,搶救及時,及時完成病程記錄。對疑難危重病情,及時向上級醫師報告病情,提出搶救或轉運意見並採取相應的搶救措施,以保證病人安全。

二、護士的職責是:

1.在護士長領導和護師職稱以上人員的指導下進行工作。

2.嚴格執行各項護理制度和技術操作規程,正確執行醫囑,準確及時地完成各項護理工作,做好查對及交接班工作,防止缺陷事故的發生。

3.做好患者的基礎護理和心理護理。經常巡視病室,密切觀察與記錄危重患者的病情變化,如發現異常情況須及時報告。

4.認真做好危重患者的搶救工作及各種搶救物品、藥品的準備和保管工作。

5.配合醫師進行診療工作,負責正確採集患者各種檢查標本。

6.參加本科組織的護理查房、會診和病例討論,努力提出高業務水平。

7.自覺強化護理技術操作水平,做到準確熟練而精細。

8.協助本科室護理科研、教學和技術革新活動。

9.指導護生和護理員、衛生員的工作。

10.在護師以上人員的指導下,正確運用護理程序,參與患者健康教育活動。

11.維護病室秩序,辦理入院、出院、轉科、轉院手續以及消毒隔離工作。

綜上所述,醫療和護理是醫院工作不可缺少的兩個重要組成部分,是相親相愛的一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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