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50萬也難賣,早期買房的人要虧?兩大新政來臨,今年要買房嗎?


近日,有人在網絡上對自己買房和賣房的經歷做出了自述,他在2018年初聽信“專家”的投資建議,跟風在燕郊用256萬買了一套房做投資。本想著能通過房價的上漲大賺一筆,但是後來當地房價不漲反跌,到現在也沒有上漲的勢頭。

因為在去年年底急用錢,他就打算虧本以200萬的總價掛牌出售,但即便是降了五十幾萬,這套房子也一直都沒有賣出去,這讓他後悔莫及。

其實這種情況在當前中國的樓市環境下並不是個例,而且在未來反倒會是一種“常態”,畢竟現在全國的房價都在趨於穩定,大漲的趨勢已經褪去,所以房子的增值空間在不斷變小。不僅如此,剛需買房的需求在這些年已經釋放多數,尤其是在房價停漲的背景下,買房的人變得愈發理智,房地產市場也正因此在不斷趨於冷淡。

對於早期買房投資的人來說,接下來他們需要面臨的就是房子金融屬性降低,即便降價也很難賣出去。這樣一來,那些手握多套房產的人是最容易吃虧的,一方面是房子很難增值,另一方面是在承擔持房成本的情況下還不能立即把房子賣出去,未來很容易“爛”在手裡。

也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下,樓市又將迎來兩大新政:

一、新舊改

這些年棚改一直在刺激著樓市中需求的增長,隨著城鎮化腳步的放緩,全國各地的棚改也逐漸熄火了。而在去年中旬,國家為了進一步改善老百姓的居住環境,推出了新舊改。具體就是對老舊小區進行改造,像是加快老舊小區改造獨立水錶、電錶,鋪裝光纖,加裝電梯等等這類工程的進度,充分落實改造要求,也就是相當於舊改的升級版,這一次規模更大,力度更大,要求更高。

新舊改的降臨給樓市帶來的直接影響就是很大一部分“老破小”逐漸轉變成了樓市中的供給,本來這些“老破小”的住戶是應該有置換房子的需求的,而舊改後他們的房子無論是居住屬性還是金融屬性都會有一定的提升。而當這部分需求變成供給的時候,那些手握多套房產的人在賣房這件事上會面臨更大的壓力,降價出售也就會成為他們唯一的選擇。

二、農村土地“放權”

在2020年的3月12日,國務院發佈《關於授權和委託用地審批權的決定》,將農村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審批事項授權各省市,首批試點省份為北京、天津、上海、江蘇、浙江、安徽、廣東、重慶等八個省市,試點期限1年。

這個政策也就是相當於是農村土地的“放權”,在各個省市擁有了這個權利之後,會在很大程度上刺激農村土地開發入市,這也就意味著今後土地市場資源短缺的局面將進一步緩解,土地資源配置將更加合理。

眾所周知,這些年我國房價的高漲在很大程度上是因為地價在高漲,更深層次的原因就是土地市場的資源壓力大,而在農村土地開發“放權”後,地價上漲的“動力”會逐漸消失,而房價自然也會失去上漲的“動力”的。

隨著房價的持續停漲,其居住屬性會逐漸迴歸,房子的增值空間小了,“房住不炒”的政策就能在很大程度上得到落實,那麼早期囤房的人就會更加受傷了,畢竟房子很難增值了,要是長時間賣不出去的話,就很容易吃虧。

那麼在今年應不應該買房呢?

對於這個問題,近日樓市中一直在流傳著一句話:房價穩定的時候就是最好的買房時機。尤其是在當前的背景下,全國的房產需求已經釋放多數,國家敲定未來房價不會大漲,要是為了自住買房的話,也確實可以考慮入手。只不過樓市中需要衡量的因素有很多,要是單單因為當前房價穩定就出手的話,很有可能會失去更好的買房機會。

而從現階段我國樓市的變化趨勢上來看,雖然是“穩”字當頭,但還有很多其他方面正在逐漸發生變化。就像是上面說的兩大新政,會逐漸增加樓市的供給、緩解土地資源壓力,增加炒房客賣房的壓力。因此,未來可能會有更多的炒房客會降價賣房子,到時候降50萬可能都是很正常的事情,在“房住不炒”的調控背景下,囤房掙錢是不太可能了,能賣出去應該算是不錯的了。

不僅如此,我國樓市中“房產過剩”的問題也在日益加重,本身因為炒房客的逐漸退場,房地產市場中的購房需求就已經減少了很多了,而剛需也一直在被消耗,但是房企依舊在蓋房,這就導致樓市的房產供給逐漸超過了真實的需求。尤其是在三四線城市,隨著人口的持續流出,買房的人本來就不多,而近些年包括碧桂園在內的大房企還在三四線城市大力投資,這些房子未來恐怕會更難賣。

因此,對於在今年要不要買房這個問題,其實更多的還得看個人的需求,要是急於買房自住的話,在今年出手也未嘗不可。但要是在時間上不是特別急的話,剛需買房倒是可以考慮再等等,畢竟現在兩大新政還沒有完全落實,所以各種利好還沒有真正到來。

而對於那些準備買房投資的人來說,不只是在今年,其實在以後中國樓市的發展過程中都是不建議的,就像是上面說的,房價已經漲不動了,未來房子的增值空間會越來越小。最重要的是,在房產過剩不斷髮酵的過程中,用以房產投資的房子在未來是很難賣出去的,最終很容易“爛”在手裡,早期買房的人已經敲響了警鐘,在“房住不炒”的調控背景下,最好就不要再炒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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