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友蘭:人生的四種境界

馮友蘭:人生的四種境界

人與其他動物不同,在於當他做什麼事時,他知道自己在做的是什麼事,並且自己意識到,是在做這件事。正是這種理解和自我意識使人感到他正在做的事情的意義。人的各種行動帶來了人生的各種意義;這些意義的總體構成了我所稱的“人生境界”。不同的人們可能做同樣的事情,但是他們對這些事情的認識和自我意識不同,因此,這些事情對他們來說,意義也不同。每個人有他的生命活動的範圍,與其他任何人都不完全一樣。儘管人和人之間有種種差別,我們仍可以把各種生命活動範圍歸結為四等。由最低的說起,這四等是:一本天然的“自然境界”,講求實際利害的“功利境界”,“正其義不謀其利”的“道德境界”,超越世俗、自同於大全的“天地境界”

一個人可以按照他的本能或社會習俗而生活。這樣的人好像兒童或原始社會中的人,他們做各種事情,而對自己所做的事缺乏自覺,或並不真正意識到它的意義。因此,他所做的對自己並沒有什麼意義,這種人生是“自然境界”的人生。

還有一種人,他有私,時刻意識到自己,所做的事情都是為了自己。這不一定表明他就是全然不講道德。他也可以做一些於別人有益的事情,但他這樣做的動機是為了自己的好處。因此,他所做的每一件事,對他自己來說,都是“有用”的。他的人生境界可以稱作“功利境界”。

還可能有些人,懂得世上並不是只有自己,還存在著一個社會,它是一個整體,自己是社會的一個組成部分。本著這樣的理解,他做任何事情,都是為了整個社會的好處;或者用儒家的話來說,他行事為人是為義,而不是為利(“正其義而不謀其利”),他是真正有道德的人,所做的都合乎道德,都具有道德的意義。他的人生境界可以稱之為“道德境界”。

最後,人也可以達到一種認識:知道在社會整體之上,還有一個大全的整體,就是宇宙。他不僅是社會的一個成員,還是宇宙的一個成員。就社會組織來說,他是一個公民,但他同時還是一個“天民”,或稱“宇宙公民”。這是孟子早已指出的。一個人具有這樣的意義,在做每一件事時,都意識到,這是為宇宙的好處。他懂得自己所做的事情的意義,並且自覺地這樣做。這種理解和自覺使他處於一個更高的人生境界,我稱之為在精神上超越人間世的“天地境界”。

在這四種人生的境界中,前兩種都是人的自然狀態,後兩種是人應有的生命狀態;前兩個境界可以說是來自天然,後兩種境界則是人自己的心靈所創造的。自然境界是最低級的存在,功利境界比自然境界稍高一點,更高是道德境界,最高是天地境界。這樣排列是因為,自然境界的人生不需要對人生有任何理解和自我意識;功利境界和道德境界需要有一點對人生的理解和自我意識;天地境界需要的人生理解和自我意識則最高。道德境界所講求的是道德價值,天地境界所講求的則是超越道德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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