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約定4分利息,可以按2分主張權利嗎?

用戶9633092050495


看你這個提問,照我的理解,題面意思是你借給了別人的錢,別人沒有按時還錢,你需要維護自己的權利,便以2分來主張權利,這絕對無問題,即使你以4分的約定利息來起訴也是可以的,只是法律是否支持則是另一回事。

從法律角度來說,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中第二十六條: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以支持。

依據上述規定,2分利息完全是有法可依,絕對受到保護。

其實法條還有後半句,那才是重點: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通俗理解就是,年利息大於24%,小於等於36%的部分,即是民間的三分利。根據現在規定,這部分為自然債權,也就是國家法律上不保護,但是承認可以有這個債權,如果你作為債務人償還了這種利息的,然後以相反理由請求法院判決債權人退回這部分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至於,年利息>36%的部分,國家不予承認,不予保護,屬於非法部分。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天涯dili


民間借貸4分利息,但按照2分主張權利是受到法律保護的

01 首先搞清楚民間借貸的4分利息和2分利息是多少

民間借貸通常都是按月利率計算利息,而銀行等金融機構一般都是按年化方式計算利息。通常,我們所說的民間借貸利率為幾分(百分之幾)、幾釐(千分之幾),都是指的月利率,所以,民間借貸4分的利息就是4%的月利率,也就是48%的年利率,這是非常恐怖的。而2分的利息換成年利率後是24%的利息,也是非常高的。

02 民間借貸利率超過36%的部分都是非法的,24%以內是受到法律保護的

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發佈《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其中第二十六條規定: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以支持。這就是說,年利率24%以內的借貸利息,法律是予以保護的,借款人必須支付,2分利息以內都是合法的,屬於綠色區域;年利率超過36%的借貸利率,法律是反對的,借款人可以拒絕支付,已支付的也可以要求出借方返還,屬於紅色區域;介於24%與36%部分的利息,法律是不保護也不反對,已經支付的無需返還,未支付的也可以不支付,屬於黃色區域。

所以,4分利息的民間借貸,可以按照2分的利率主張利息,這是受到法律保護的。而且,《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八條,借貸雙方對前期借款本息結算後將利息計入後期借款本金並重新出具債權憑證,如果前期利率沒有超過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債權憑證載明的金額可認定為後期借款本金;超過部分的利息不能計入後期借款本金。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24%,當事人主張超過部分的利息不能計入後期借款本金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根據這個規定,2分利率以內的利息,只要借款人沒有支付利息,重新簽訂借貸合同是,出借人可以將2分利率以內的利息全部轉為本金,並且受到法律支付,合法的“利滾利”。


哲哥叨叨財經


可以主張2分利。

根據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間借貸的司法解釋:借貸雙方沒有約定利息,或者自然人之間借貸對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無權主張借款人支付借期內利息;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有權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則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應當被認定無效,借款人有權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實際出借的金額認定為本金;除借貸雙方另有約定的外,借款人可以提前償還借款,並按照實際借款期間計算利息。

算一下4分利的年利率是48%。2分利年利率是24%。


靚湯財經


首先民間借貸約定的4份利息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但不能按2分主張權利,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民間借貸利息的相關法律規定

首先,民間借貸可以是有償也可以是無償的,是否有償由借貸雙方約定。因此,民間借貸可以約定利息。

其次,根據《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條

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民間借貸只有雙方事先在書面或口頭協議中約定為有息借款,出借人才能要求借款人在還本時支付利息;否則,一律視為無息借款,出借人不得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

第二十六條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二十九條借貸雙方對逾期利率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但以不超過年利率24%為限。

未約定逾期利率或者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區分不同情況處理:

(一)既未約定借期內的利率,也未約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張借款人自逾期還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資金佔用期間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二)約定了借期內的利率但未約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張借款人自逾期還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內的利率支付資金佔用期間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弘伍策市


不可以。

在民間借貸中,我們經常可以看到借條上寫著:約定利息為“2分”、“3分”或者是年利率為“24%”、“36%”等字樣。那麼,從法律角度如何理解民間借貸的利息?

簡單點的2種情況:

1.年利率低於24%的,法院予以支持;

2.年利率高於36%的,法院一概不予支持;

複雜點的3種情況(即年利率在24%-36%之間的):

1.若債務人自願支付該部分利息,人民法院予以支持;

2.若債務人支付了該部分利息後反悔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債務人請求;

3.若債務人未支付該部分利息,債權人向債務人索要該部分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法規:《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26條: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法侃


首先,法律認可的利息必須有真憑實據的依據,俗稱借條,口頭承諾不作為憑據,其次,雙方借條商定兩分及兩分以下的,是法律認可保護的,如果商定的是三分,借款方以付利息不追回,未付利息部分若反悔按2分執行,若借條高過3分條子作廢,利息不予認可,被借款人還可能被追究高利貸責任,最後,借錢給你的時候是朋友對你的信任,凡事友好商量為上,必定商量4分是你自願的,賴皮沒人想結交,贏了官司輸了人品


文治


可以,國家法律保護年利息24%(也就是俗稱2分利)以內的貸款,超過36%之外的不予支持。作為借款人,如果你還沒付利息,你只按2分利還款。還完款出借人再找你你可以不理他了,他去法院告你也沒用了。如果你按4分利還了,借款人去法院主張2分利,法院只會按3分利判,返還多餘的1分利息。


宸安財稅


現在這個風頭勸你最好別把四分利的借款合同拿出啦,因為現在高利貸的環境是人人喊打了,把你出借資金過賬的記錄拿出來就行,足矣證明你借該筆資金給對方就行了,利息就按2 分來算吧


會跑步的海參


國家只保障國家基準利率四倍的民間借貸利率,法律允許並認識。如現在的貸款基準利率5.5%,民間借貸的年利率22%是受我國法律保護的。這是說你自己的錢借給親戚朋友,不能是你借用別人的錢再轉借給第三人收息,數額大可能違法違規。超過四倍的利息法律不保護,只要是公平公正的民間借貸也不違法。你可諮詢律師,我的僅供你參考。


谷哥160081073


民間借貸4分息,已經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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