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開大會,有幾個員工遲到了,被現場辭退。老闆說:“我開會還敢遲到”,你怎麼看?

職場三哥


老闆僅僅因為員工一次開會遲到就辭退他們,我認為過於草率、過於魯莽,是不可取的;老闆這樣做很可能會讓公司陷入被動!為什麼這麼說呢?主要原因有如下幾點:

一.不一樣的原因導致遲到,性質完全不一樣,處理方式自然不能一概而論!

例如員工A因為去拜訪客戶導致開會遲到20分鐘,員工B因為不積極,拖拉導致開會遲到10分鐘,員工C因為胃痛去看診導致開會遲到15分鐘;三個員工三種不同的原因,難道老闆要把他們統統辭退嗎?如果真這樣做了,我們會懷疑老闆精神不正常!

員工A因為公事開會遲到,根本不能按遲到計算,應該按正常出勤計算。員工C生病理應按病假處理,鑑於他沒有事先提出請假申請,給予口頭警告!單憑這次開會遲到10分鐘的員工B,他也不至於被辭退;按公司制度給予處罰,並對他嚴肅批評!

二.經常遲到與偶爾遲到的,遲到頻率不同,造成的影響也不同,處理方法必然要有所區別!

小張一貫以來上班、開會都是很準時的,工作也很積極,很主動;恰巧這次開會遲到了,難道老闆也要辭退小張嗎?不可能吧!畢竟小張一直以來表現都不錯,作為老闆應該約談小張了解他遲到的原因,然後再做決定!如果是小張遇到困難,老闆還要給予他適當的幫助與慰問!

而小劉是個刺頭經常遲到,作為老闆同樣要找小劉溝通,並瞭解其遲到是客觀的原因還是主觀故意。比如:小劉是因為兩個小孩沒有父輩幫忙帶,還有家車公司的距離又遠,若是這樣的原因,老闆儘量協助他找到解決方案並責令其限期整改!再比如,小劉就是懶散貫了,主觀故意遲到的,老闆則可以考慮讓他轉為兼職或者辭退!

三.尖端人才與普通職員,由於工作性質的不同,同樣是遲到處理方式也不能“一刀切”!

公司最核心的競爭力就是人才,就是尖端人才!考慮到尖端人才工作的特殊性,比如某領域的科學家突然腦回路聯上了,他半夜都有可能跑到實驗室工作且一干就到天亮!所以不能以簡單、死板的考勤去過多的約束他;而普通職員就不一樣,必須嚴格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否則無法做好公司的日常工作!

四.處理群體事件,不能硬碰硬,要講究方式方法!

所有的群體事件都是有預謀,有組織的,包括群體遲到事件。老闆在沒有弄清事情來龍去脈之前,千萬不要魯莽行事!一定要先揪出誰是組織者,誰是助推者,誰是跟隨者;他們之間達成了某些協議,他們對公司有什麼訴求?老闆只有搞清楚這些才制定針對性的對策,否則就是瞎搞無益於事情的處理!

千萬不能讓他們串聯起來匯聚成"鐵板",不然後果就嚴重了!針對群體事件的處理,採用"先分化、再隔離,然後各個擊破"的策略!

話說回來,無論是老闆還是公司授權的其他領導召開會議,員工都不應該在會議上遲到!

員工在會議上遲到沒交沒待,難道是在挑釁老闆的權威,在蔑視公司的制度嗎?員工這樣做讓老闆在全體員工面前下不了臺,不知道後果很嚴重嗎?他們就算因事耽擱也必須事先打電話請假,哪怕是發個信息也比沒交沒待要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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