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裡寫好解出勞動合同不給補償金合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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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這時企業有意躲避法律風險,就算自己簽了帶有這種條款的合同,企業無正當理由辭退或裁員的都是需要補償和賠償的,而勞動者只要提前30天提出申請無需向企業支付任何賠償金的。

企業只有符合下列情況時辭退員工不需要任何賠償的,前提是企業要有相關證明。

1、試用期內企業有明確的證據證明勞動者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企業可以辭退勞動者,不需要任何賠償和補償的。

2、勞動者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比如職員吃回扣,公司辭退勞動者無需補償。

3、勞動者在職期間與其他公司發生勞動關係或簽訂勞動合同的,公司可以辭退不需要補償。

4、勞動者違法犯罪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公司可以辭退不需要補償。

所有以上的情況,公司作為辭退方必須拿出相關的證據,否則還是要補償勞動者的。

以下情況企業必須給予補償和經濟賠償。

1、勞動者不能勝任目前崗位的,但是經過培訓學習依然不能勝任的,公司辭退勞動者就必須給予補償。看到了嘛,就算勞動者不勝任崗位,企業也不能立馬辭退勞動者,而是要提供相關培訓後才能做出決定。

2、公司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

比如現在互聯網行業的裁員潮,無論企業有多麼的正當理由裁員,都屬於提前解除勞動合同,都必須給予補償。

以上兩種情況,企業都需要補償n+1,另外如果勞動者要求賠償的,還需要賠償2n。

總之,翻遍勞動法都沒有規定勞動者提前解除勞動合同需要賠償的法律規定,都是明確企業的賠償的標準,所以公司讓簽訂這樣的勞動合同是不符合勞動法的。


馮少俠聊職場


首先,解除勞動合同需不需要支付補償金跟以什麼形式解除有關,就算勞動合同寫好解除勞動合同不給補償,但是實際上違法解除,勞動者申請仲裁,勞動部門也會支持勞動者訴求,責令用人單位補償經濟補償金。


其次,經濟補償金怎麼補償?

①N個月:合法解除即用人單位提前一個月通知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只需要支付N個月經濟補償金(N為工作年限);

②N+1個月:北京市規定,未提前一個月通知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就需要在N個月的基礎上,多支付一個月補償金;

③2N個月:違法解除即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就得支付2N個月補償金。


最後,如果是員工自動離職或者是員工出現重大違規或者涉嫌造假等違規現象,公司可以依法解除,並且不用賠償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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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老師撩職場


勞動法有規定的、單位不想執行、還找來多多理由……

讓勞動者入廠時就簽上、辭去工作時自您不要補償金……

單位那麼牛嗎?還能大過國家法律嗎?老闆要當爸(霸)嗎?

真不要臉!


鞍山二姐


如果約定的是企業無故解除,就是不合法的,產生糾紛也是不被法律承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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