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進城以後,土地怎麼辦?

拾光美文


在建宅基地 隨著我國農村改革的推進,推動農民進城買房又成為當前的發展趨勢,我國多數地區都在大力推進這項政策。數據顯示,到2020年我國會有將近三億農民進入城市生活,屆時參與農業生產的人員數量會大幅下降,進城以後的農民從農業戶口變為城市戶口,那麼他們之前的耕地又會去哪呢?



前期各地區出臺了不少推動農民進城買房、進城落戶的新政策,就是在農民進城生活以後,仍然可以享受農村土地的經營權、承包權等權利。換句話說,農民進城以後,他之前所有的宅基地和承包地依然為他保留。但是現在的土地被劃分為農村集體所有土地和國有土地,進城以後的農民已經不屬於農村集體中的一員了,那又怎能享受農村土地所有權呢?

針對這個問題,許多地區還出臺了農民落戶城市以後可以自願放棄宅基地、土地承包權,政府會給予一定的補貼。不然進城後的農民一直在市裡生活,農村的宅基地和耕地都會荒廢,承包地可以流轉出去,但是宅基地如果不主動放棄,只有等到房屋倒塌以後被集體收回了。

為此,國務院有了明確的的說法。政府網發佈《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轉變農業發展方式的意見》。在“推進多種形式的農業適度規模經營”一條中,意見明確指出在堅持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和充分尊重農民意願的基礎上,在農村改革試驗區穩妥開展農戶承包地有償退出試點,引導有穩定非農就業收入和長期在城鎮生活的農民自願退出土地承包經營權。適度規模經營才是推進農業現代化的必經之路,但現階段面臨著來那個方面的困難,一方面是我國農地的細碎,另一方面,由於農民工市民化問題沒有解決,2.69億農民依然保留著農村土地,我們的土地只有這麼多,推進適度規模經營只能走新型城鎮化之路,讓農民工更多、儘快融入城市。

依照這樣的發展趨勢,到2020年,農村的大量土地會被閒置出來,那麼這些土地又將會被如何處置呢?閒置的土地多數歸政府所有,並且最近一直在大力推進農村的發展,預計農民進城以後閒置的土地會被統一整合起來,讓一些種糧大戶或者企業集中經營。 探索土地承包地有償推出的改革試點,是立足國情推進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現實路徑,是促進人的城鎮化的重要一條。


博城大國


農民進城,看似用不著土地了,根據我國的土地政策以及相關規定,可以選擇退還集體、有償退出或者轉包、流轉、合作入股等多種形式解決,下面談談個人對這些方式的理解,僅供參考。

退還集體

退還集體是一種較為傳統的做法,也體現出農民朋友的淳樸。

很多村民組,除了村民組成員以外,對一些外來人員,如暫住的教師、醫務工作者等,都分配一定的土地和山場,以解決生活所需,這些人在回城時,也都會選擇將這些土地、山場再交回村民組集體。

包括一些集中供養的五保戶,進城常住的創業成功者,很多都選擇無償退出集體分配的土地,由組集體重新分配或者集體經營,用於公共事業,這是一種很淳樸的農民情懷的體現,值得提倡。

有償退出

目前,也有部分地區出現土地有償退出的試點做法,但多為宅基地,且屬於探索性做法,並未全面實施,基層林業所在的地方就未曾執行,因此,有這種政策,可以實施有償退出也無可厚非,畢竟土地是農民立身之本,退出意味著失去生產資料,拿一點補充也應該,但需要當地有這樣的政策支撐。

轉包、流轉、合作入股

最為穩妥的做法是第三種,也就是可以將土地整體打包,轉讓、流轉給大戶或者他人耕種,也可以將土地作價入股相關公司或企業,通過分紅獲取收益,雖然流轉、分紅不一定有多少錢,但至少農民還保留著土地的承包權,或許在土地有償退出政策全面實施時,還能獲取一定的補償,個人覺得最具操作性。


基層林業


農村居民進城落戶後,土地怎麼處理?

國家為了讓農村居民安心到城市落戶,關於土地問題作出了以下新規定。

1.有手機的農戶朋友可以上網查找國家出臺的《關於完善農村土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分置辦法》政策,當然你也可以搜索這個標題在土流網資訊頁也能查找到。其中就有明確規定要嚴格保護農村居民的土地承包權益,有的地方以農戶進城落戶為條件讓他們退出土地承包權,這是違法的。其中用一句話就可以總結農村居民進城落戶仍然可以享用土地承包權,可以把土地承包出去賺取利益。

2.根據國家出臺的《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政策也規定了,如果農戶全家都遷移到城市並且落戶的,必須要保留家庭土地承包經營權,穩定土地和家庭之間的關係。其中可以這樣理解就是比如小編全家之前都是農村戶口,但是現在已經經常落戶了,但是還是可以享用對土地進行承包經營權的,可以利用這個來獲取收益,這個政策主要是農民朋友能安心在城市落戶。

3.我相信農村各地區從2013-2018年這五年期間一直在搞土地確權的事情吧,土地確權完成後政府會給你們發放土地確權證,這個土地確權證用處是很大的,現在進城落戶的朋友要保存好。土地確權證可以用來進行土地流轉獲取收益;用土地確權證可以領取補貼;用土地確權證可以抵押貸款。

4.還有國家也規定了,如果進城落戶的農民想要退出農村土地的,地方政府會給出相應的補貼政策。

所以,沒落戶的可以轉租給別人,落戶的了,只能按照國家相關政策處理了。

希望能幫到您。





原來我是樹先生


農民進城以後,土地要怎麼辦?這個問題首先要一分為二,分清是進城工作(單純性的打工或經商)還是進城落戶。題主沒有明確的說明,所以分別就兩方面答覆。

如果是全家人進城落戶,根據2018年12月19日最新修訂通過的《農村土地承包法》有兩個重點修改:一是農民進城以前,不得以農戶退出土地承包經營權作為農戶進城落戶的條件;一是刪除了要求進城農戶交回承包地、不交回就收回的規定,修改為由進城農戶自主選擇如何處分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按照自願有償原則,依法將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給本集體經濟組織其他農戶,也可以自願有償地將承包地交回發包方。



對進城農民來說,土地權益是他們在農村的最後一點財產和利益,由於經濟形勢的不斷變化,很多農民全家進城後,在城市中不一定能安定下來,完全在城市穩定發展需要一段時間,國家也充分考慮了這方面的問題,所以如果是在承包期內,是否收回經營使用權,必須遵從進城落戶農民自願的原則。


如果是單純的進城工作生活,戶口不作遷移,那麼就不用考慮土地權屬問題了。只要不改變使用性質,完全可以轉交給其他人經營,或者交給專門的土地流轉單位經營。

有一個值得注意的問題,不管是進城落戶還是進城工作,在土地承包期內,承包者都不能改變隨便改變土地的使用性質或者撂荒土地,國家農業部、國土資源部、中央農辦、國家工商總局等部門都有明確處置土地撂荒行為的規定。因而,不論是那種方式,都必須妥善地安置好你的土地再進城生活。

圖文無關,網絡圖片,如有侵權請聯繫,謝謝!


返鄉的農民


從題目看意思,就是說農民進城,家裡的地暫且擱置下了,沒做處理和安排,不打譜種了,這樣的話,就需要有一個長遠的考慮,免得將來又說後悔了。

在土地問題上是不能疏忽大意的,還沒確權的話更應該加強重視,隨著國家城鎮化建設力度的加大,一些土地隨時可能被徵用,你的土地沒有相關手續,想得到應有的補償就費周折,雙方就有很多麻煩。


現在土地收入微薄,有些人棄之而去,從長遠看,土地永遠是生存的基本保證。對個人來說,屬於自己的土地就應該好好擁有,轉讓別人耕種也不可荒廢,否則對人對己都是一個損失。

前幾年剛辦麥補的時候,在外做大買賣的都回來了,我想他們並不是稀罕這點錢,而是處於長遠的考慮,因為土地問題一直不是多麼的穩定,在人們心裡一直比較敏感。

現在進城了,暫時脫離了土地,也應該處理好相關事宜,這不單是為土地負責,也是為自己和國家負責。


鄉村多彩


隨著改革開放 城市化 工業化的發展 年輕人都外出打工 很多家庭都在城市裡買了房 由於農村人口老齡化的越來越普遍 導致很多的耕地荒廢 雜草叢生 土地失去了它應有的價值 對比80 90年代為了一點點的土地邊界就會爭吵不休 甚至大打出手 可見土地當時對農民的重要性 反觀現在對土地的態度 不知道這是好事還是壞事

因為2018年《最新土地管理法規定》土地閒置兩年 荒廢三年者將土地收回 現在都在大力提倡返鄉創業 如果你身邊有人在承包土地做種養植 剛好你沒時間打理自家的耕地 最好是把土地租賃出去 這樣不但不會使土地荒廢 還能保住耕地不被國家收回



鄉野搜行


樓主你描述的不清楚,進城打工你是不回去了?還是短暫的打工,那麼我就根據這兩種情況回答你!

1,外出打工,不回家,這個涉及到你的戶口問題,如果你外出打工定居城市,戶口遷移,那麼自然沒有土地,這個不用考慮;

2,短暫打工,土地長時間荒蕪,你可以租給別人住,在沒時間打理的情況下。再則,外出打工,戶口家人等都在農村,那麼是你的土地,沒經過你同意,任何人不能使用你土地

回答完畢,祝順利幸福





農村映象


現階段的兩種可能的形式

這種問題只是存在於全家人都進城落戶,如果家庭中還有一個人在集體中,那麼就不存在宅基地和土地取捨的問題。

家裡所有人都進城落戶以後,家裡的房和地有兩種處理方式:有償退出和不退出。

1、有償退出

如果打算有償退出,那麼你需要退回你所有的宅基地和承包地,村集體會給你一部分錢作為補償。

2、不退出

如果不退出,對於土地來說,在30年的確權期內和承包期內,你的土地還是你的,但是你失去了再次確權和承包的資格。

對於宅基地來說,宅基地上的房屋依舊屬於你,但是一旦房屋坍塌或者宅基地到了使用年限,你將不能再建,宅基地也不再屬於你。

也就是說,不退出的話,現在來說對人們來說不會有什麼影響,但是老了以後卻不能再回去了。

其實現在對於這類土地和宅基地還沒有明確並且合適的政策,也有一些專家預測,也許未來在城鄉政策放開,自由流動,我在城市生活不了,那麼我再回去,再把戶口遷回去就可以了,不像現在戶口只准出不準進。


山村奇德龍


現階段的兩種可能的形式

這種問題只是存在於全家人都進城落戶,如果家庭中還有一個人在集體中,那麼就不存在宅基地和土地取捨的問題。

家裡所有人都進城落戶以後,家裡的房和地有兩種處理方式:有償退出和不退出。

1、有償退出

如果打算有償退出,那麼你需要退回你所有的宅基地和承包地,村集體會給你一部分錢作為補償。

2、不退出

如果不退出,對於土地來說,在30年的確權期內和承包期內,你的土地還是你的,但是你失去了再次確權和承包的資格。

對於宅基地來說,宅基地上的房屋依舊屬於你,但是一旦房屋坍塌或者宅基地到了使用年限,你將不能再建,宅基地也不再屬於你。

也就是說,不退出的話,現在來說對人們來說不會有什麼影響,但是老了以後卻不能再回去了。

其實現在對於這類土地和宅基地還沒有明確並且合適的政策,也有一些專家預測,也許未來在城鄉政策放開,自由流動,我在城市生活不了,那麼我再回去,再把戶口遷回去就可以了,不像現在戶口只准出不


暗殺羆


這個時代被迫離鄉,孤獨老人無人管,可憐兒童從小缺母愛父愛,不如毛主席時代,農村人打工受盡老闆剝削,又和過去地主一樣,存在剝削階級,希望打壓老闆,希望收縮忙目的城市建設,這樣農村人就會回去種地,照顧老人孩子,夫妻分離的局面也可得到噯和,特別是年輕夫婦被迫分居好傷心嘛,對不對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