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讓老賴子女考公務員、教師、事業單位合理嗎?

今天看到一個微頭條,內容說的是不讓老來子女考公務員、教師、事業單位是否合理?我想說太合理了

。心中對這個話題有很多話想說,想借著這個機會說一下,就寫了這篇文章。


不讓老賴子女考公務員、教師、事業單位合理嗎?

說起老賴,就不得不說前兩年最熱的老賴河北黃某芬事件。內容咱們先簡述一下:2015年黃某芬駕車將由東向西騎自行車過公路的趙香斌撞倒,趙香斌受傷。由於傷情較重,趙香斌先後輾轉唐山、北京多個醫院就診。事故發生後以來,趙香斌治療花費巨大,一家人還賣掉房子用於他的治療。趙勇多次找黃某芬討賠償,但只拿到2.6萬元,最後趙香斌歷經數次手術後成為植物人。而肇事司機黃某芬既未主動承擔醫療費也沒有真誠道歉。到法院判決下達,黃某芬仍然以“打太極”的方式,拒絕賠償事故各項損失85萬餘元。無奈之下,其子趙勇公佈了數段黃某芬拖欠賠償的“教科書式耍賴”的音頻及視頻。在視頻中黃某芬把一個老賴表現到了極致,她表示,“收入不低,但我得還貸款”“我就是人品有問題,你在這說有啥用”“我不出國,不坐飛機,也不高消費……你說的那個什麼老賴,我不給你,你也得受著”“判幾年也中,咋地都中,反正我判幾年,最起碼這點錢我不用還了”。

不讓老賴子女考公務員、教師、事業單位合理嗎?

上面就是這個事件的簡單概述,我想很多人看到這個問題都會異常的氣憤,作為一個人,竟然說出這樣的話,真是讓人不可思議,刷新了底線,違背了一個人的基本良知,無恥到了極點,真讓恨得牙癢癢。如果現在不是法制社會,而是快意恩仇的武俠世界,我想她可能早已經被快意恩仇了。

現在我們來說說讓老賴子女考公務員、教師、事業單位是否合理?

現在的公務員、教師、事業單位招考公告中,沒有明確規定說老賴的子女不能考公務員、教師、事業單位,但是如果進入政審階段很大概率會被政審卡掉,其中的道理大家都懂。但是為什麼要卡掉老賴得子女呢?

不讓老賴子女考公務員、教師、事業單位合理嗎?

那是因為對老賴的寬容,就是對人民群眾最大的不負責任,是對守法的人民群眾最大的不公平如果對老賴不實行嚴厲打擊措施,任其子女進入公務員隊伍,更加助長了老賴的囂張氣焰,參考河北黃某芬,受害人因為她不還錢最後不能及時治療,最後的慘狀已經有目共睹。在這裡我想說,對老賴的縱容就是遵紀守法人員最大的戕害,是對遵紀守法的人最大的不負責任

但在老賴中有一小部分是因為給別人做擔保才變成老賴的,對這部分人來說實話,這樣的政策下,他們可能有點委屈,但是他們自己就沒有責任嗎?他們在擔保之前難道就對這些人沒有了解嗎?既然給別人做擔保,就要做好連帶責任的準備,否則就不要給別人做擔保,既是對自己負責任,也是對子女負責任。這不是絕情,這是最自己負責,對家庭負責。


不讓老賴子女考公務員、教師、事業單位合理嗎?

最後,我想說,對老賴子女限制考公務員、教師、事業單位就是對守法人最好的獎勵,是對守法人最大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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