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提前退休”都來了,事業單位“提前退休”還會遠嗎?

提前退休和“延遲退休”,這一對矛盾概念,一直都能引起人們的關注,吸引人們的眼球。延遲退休一直是“只聞樓梯響,不見人下來”,各種消息漫天飛,傳得有鼻子有眼,人事部門卻又不停出來“闢謠”,最後也就不了了之。目前執行的,只有女性高級職稱人員和處級幹部,在55歲時可以申請按時退休,否則延遲到60歲退休。

提前退休政策,在新修訂的《公務員法》,明確規定公務員和參公人員可以提前退休,工作年限滿三十年的,或者距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滿二十年的,或者符合國家規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都可以申請提前退休。此政策一出,事業人員炸翻了天:公務員可以提前退休,為什麼事業人員不能提前退休。

公務員“提前退休”都來了,事業單位“提前退休”還會遠嗎?

事實上,真正需要提前退休,或者對提前退休感興趣的,就是事業單位中的專業技術人員,這其中有能力的人員,比如“名醫”、優秀教師、高級技術人員等,提前退休,可以從事第二職業,獲得不菲的收入。對於普通公務員或者普通事業人員來講,工資收入本來就低,提前退休工資要受很大影響,崗位補貼、績效工資和年終獎等,都全部取消了,即使有提前退休的政策,相信真正退休的也沒有幾個。寧夏和甘肅蘭州市試行中小學教師提前退休政策,規定一線教師滿足條件可以申請提前退休。從2011年開始,寧夏的中小學教師,工作滿30年,或者距退休年齡不足5年且工作滿20年的,可以提前退休。但7年時間,也只有6155名教師提前退休,平均每年全自治區不到1000人。

按照以往的慣例,黨政機關有的政策,事業單位也都會參照執行。但從《公務員法》執行這幾年來看,公務員享受的政策,事業人員不一定能參照執行。比如公車補貼,公務員有,事業人員則是實報實銷。職級並行,公務員有,事業人員也只有寧夏有試行,能否推廣還是未知數。事業人員的改革,以“全員聘用制”管理為主要趨勢,更多向《勞動合同法》管理靠近,提前退休政策,也只是一種可能而已,而且機率極小。

公務員“提前退休”都來了,事業單位“提前退休”還會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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