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位加價20萬、精裝合同毛坯交付—真不錯

1992年3月24日,南京市鼓樓區原南京醫學院發生一起殘忍殺害在校女學生林某的案件。帶著不破不休的責任使命,藉助現代刑偵技術和大數據的發展,南京警方於2020年2月23日,將犯罪嫌疑人麻某鋼(男,54歲,原籍江蘇沛縣,南京某公司駕駛員)抓獲。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這個道理,亙古不變。你做的好,讚譽一片;做的不好,批評投訴肯定少不了。且看今天說的這家樓盤。

某業主自述:

揹負近100萬外債購買的青島市城陽區夏莊街道佳兆業水岸新都三期。購房合同約定精裝交付,但是佳兆業水岸新都實際毛坯交付,合同很明白約定的精裝交付標準是5000元一平,且當時購買的時候售樓處公示的也是精裝修。現在開發商佳兆業新都置業(青島)有限公司,通知我們毛坯交付,而且態度很惡劣,這是明顯的欺騙老百姓!

另一名業主:

投訴佳兆業水岸新都三期捆綁車位賣房,車位高達30萬元。2018年7月份購買的此小區的房子,價格遠超備案價,開發商就綁定了車位,價格高達30萬,而且只給了收據,沒有發票。

簽了車位協議,車位13萬多,但是22萬多的車位服務費沒有協議,請問收取車位服務費這是不是違規。

業主L先生:舉報城陽佳兆業水岸新都三期項目欺詐消費者,存在陰陽合同,正本合同籤的有5000一平的精裝修,交付卻是毛坯,籤合同時製造緊張氣氛催促簽字,導致不知情的情況下簽寫了放棄裝修的補充協議,幾十萬裝修費打了水漂。

業主S:我在購買佳兆業水岸新都房子時遭遇捆綁車位銷售,我的房款構成一共3部分,合同房款、車位費、車位服務費,請問房產公司收取20多萬的車位付費合理嗎。

2018年的青島樓市,大家都經歷過了。車位加價、精裝注水,在那一年,還真不算啥新聞。為了買上房子,很多人都“認”了。但是,車位賣到30多萬(額外加20多萬);5000元的精裝標準,毛坯交付,這何止是過分,這是違規的。明碼標價、一房一價、不能收取房款意外的費用,這是國家規定!

佳兆業水岸新都很有“創意”。為了規避風險,額外收取的車位服務費,找第三方公司(上海好屋網信息技術有限公司)頂在前面。

這是車位服務費收據

車位加價20萬、精裝合同毛坯交付—真不錯


對於20多萬車位服務費的事,房師傅瞭解到,最新情況城陽區市場監管局正在進一步核實處理中。

另外一個話題,精裝合同毛坯交付——精裝的這部分費用,開發商通過補籤自願放棄裝修的協議,試圖“合法”化。據瞭解,開發商手上有業主簽字的“已知交付為毛坯房”的申請書複印件,也叫做“放棄裝修”申請書,並說這是購房合同的一部分。

“陰陽合同”憑空而降成維權阻礙。這個問題,業主們曾一塊維權,並報警,相關部門也曾落實。

房師傅瞭解到,相關部門的答覆是這樣的:根據開發企業人員提供的與業主簽訂的《申請書》、《商品房預售合同》等協議,《申請書》中業主認可該房屋實際為毛坯交付,對此不持異議,並簽字確認;《商品房預售合同》中買賣雙方對於裝修價款、交付標準均有明確約定。業主與開發企業之間的權利義務等內容已經簽訂合同約定,應通過司法部門進行認定,建議通過司法途徑依法維權。

也就是說,核心焦點、所謂的補充協議、合同性質效力是否存在問題,需要司法部門進行認定。

房師傅非常認可經濟之聲《天天315》對此事報道中的這段論述:從目前所掌握的證據來講,開發商並沒有盡到如實披露和真實告知的義務。而且相關的監管部門也有義務去提供相應的材料去查清事實的真相。如果確實開發商為了規避一些行為,去簽訂這種所謂的‘陰陽合同’,或者變相地提高房價,那麼這其中可能會存在虛假宣傳,甚至欺詐這樣一種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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