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疫情租房時怎樣分配責任才公平?不能只讓房東承擔吧?

問題青年


我是重慶的,我自己的房子出租,給別人免了半個月租金,畢竟我自己也要還月供,我們門面房東也挺好的,也免了我們半個月。


ccsth


疫情期間的房租如何承擔疫情期間的房租由承租人承擔,如果因為疫情不能及時交房租,可以要求緩交房租,還可以與房東協商對房租進行減免。二、疫情期間的房租減免依據1、《合同法》第117條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民法總則》第180條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義務的,不承擔民事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2、情勢變更原則法律上沒有規定,最高法院根據審批需要在司法解釋中進行了規定:《最高法院關於適用〈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26條合同成立以後客觀情況發生了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無法預見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屬於商業風險的重大變化,繼續履行合同對於一方當事人明顯不公平或者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當事人請求人民法院變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公平原則,並結合案件的實際情況確定是否變更或者解除。綜合以上介紹,人要講誠信,在租房後要記得按時交納房租,如果是因為這次疫情的原因,不能按時交納房租,可以要求緩交,這樣不會構成違約。


南寧一手房源黃經理


大家好!很高興和大家來探討這個問題!

自新年伊始之際,突如其來的新冠疫情肆虐神洲大地,全國人民眾志成城,打響一場沒有硝煙的人民戰爭。在此次疫情衝擊下,全國各地封城封路,停工停產,也使得很多回家過年的人長期回不了工作地。不僅沒有了收入的來源,而且房租還得繼續交,如此曠日持久,真是彈盡糧絕,坐困圍城啦!

那麼,在不能預知的突發公共事件中,大家希望房東減免租金,是不是合理呢?責任都應該由房東承擔嗎?

首先,此次事件雖然是突發、不可預知的事件,但也不能確定為不可抗拒力,所以,不交租金的話,依合同就是違約,要負違約責任。

其次,國家雖然號召房東方給租客減免房租,但不是強制性的。國家和集體單位產權可申請減免,但囯家也相應會給這些單位稅費優惠政策,以減少損失。但個人業主,減免房租就得自己割肉,自己也有車貸、房貸要還,生活也要開銷,每家有每家的難處;如果租客確實沒錢交租金,也只能找房東協商,希望房東能減免或延後交租。我們也呼籲有條件的業主,發揚“一方有難、八方支援”的精神,為大家減免房租,抒緩急難。也希望廣大租戶理解房東的決定。生活不易,且行且珍惜!

不幫是本份、幫是情份。既不能道德綁架、也不能隔岸觀火。大家萬眾一心,共克時艱!





樓里人生


這次疫情租房時怎樣分配責任才公平?

我就直接進入正題了,

1.你與房東是有租賃合同的,租賃合同上也寫的非常清楚,租金,收租時間。國家也有相對的停工補貼。

2.房東的房子也是私有財產,並不是國家公益財產,街道也沒有給相對的補貼,大家是成年人了,不能遇到事情就感覺自己的弱勢群體。

3.這件事情上不存在公平之說,你在工作賺錢的時候,不見你給房東錢。國家只給停工人員的補貼,並沒有給房東補貼。如果說給到房東補貼了,房東不承擔責任,才存在公平之說。

成年人的社會有時候是無奈的,也恰恰是這種無奈,才讓我們不斷的想著美好生活前進。房東補貼是情分,不補是本分,不能用道德綁架他人哦。


阿鋒講房產


疫情對房地產市場影響是非常巨大的。租賃市場也是受到了很大的衝擊。

所以國家出了一個房租減免倡議書,這原本是一個好事。但是很多人也不知道是誤解,還是道德綁架。很多人仗著一份倡議書直接不交房租水電。美其名曰國家政策減免了。

首先大家得看清這個文件,說的是倡議房東有能力的情況下減免,或者免除房租。並不是強制一定要免除房租不用給了。

很多人,起碼我就見過很多個這樣的。理直氣壯地道德綁架,不減免就是業主黑心,黑房東等等。

但是很多房東的房子都是貸款來的,放租也只是為了減輕房貸壓力。給減免了,那別人也是要還貸款的。很可能因為租金問題就會斷供了。

業主有能力的情況下可以適當考慮,減免是人情,不減是道理。這個世界上除了父母沒有誰欠誰的。理智對待疫情房租問題,不要道德綁架。


上官白鳳


個人感覺讓房東個人犧牲自己的利益對於房東來說也是不公平的,畢竟房東也是需要為自己的貸款還款的。租戶肯定是這次疫情中最受傷的,不能開門營業,還要為房租承擔憂愁。這裡沒有最好的辦法,房東條件好的可以為租客免1-2個月的房租,也需要為房子還貸款的房東就看自己的意願了,不可強求。個人愚建勿噴!!


牛牛高速


關於飯店、商場等場地租賃合同,由於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爆發,導致客流顯著下降,收入驟減甚至沒有收入,如果按照原有租賃合同履行,則會顯失公平,承租者可以和出租人協商減少租金,協商不成,可以考慮以情勢變更為由請求人民法院變更租賃合同的租金,即減少租金。如在李**、萊州市永安路街道****追償權糾紛案中,一、二審法院均認為“非典"疫情繫不可預知的災害,上訴人李**承租的賓館停業,造成經濟損失是客觀存在的,該損失超出了市場風險的範圍,適用情勢變更原則適當減免部分租賃費,於法有據。你在訂立租賃合同後出現了不可預見、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疫情”,但該“新冠疫情”並不能長期導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以不可抗力為由請求解除租賃合同有違法律公平原則。參照“非典”期間的相關租賃合同糾紛的案例,多地法院均對於非典停業期間的房租的免交請求予以支持。基本裁判思路為能履行則按公平原則調整、不能履行則按不可抗力減免責任。L0823


行者金牛


(1)租賃費用減免具體還是需要去商量,簡單說減免房租是情分,不減是本分。

(2)就蛋殼租房風波來講,很多地方政府部門已經出具意見:鼓勵減免但不強制。

(3)從復工後各地政策看,以杭州為例,在杭工作繳納社保並租房的,每人補貼500元。其他各市也有不同形式的補貼。

你看,除了房東外,很多地方政府也在幫助分擔。


浙江說房


這個房東和租客協商解決為好,沒辦法強制的。我做民宿,租了5套房子,疫情期間政府不允許營業,所以只能關門。我就把這個情況給業主說了,最後他們統一給我少了一個月房租。房東也能理解我的不容易。


西安賣房的小夥


疫情對租房者和房東都有影響,有些房東也有貸款在身上壓著,壓力也大,而租房者也會因為疫情沒有了收入,最好的方式就是雙方協商。有條件的可以減免,或者減少房租,條件不允許的,可以和租房者說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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