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似錦、徐姑姑房子賣的溜,宋朝前輩也挺牛——宋代中介工作報告

最近,由孫儷和羅晉主演的電視劇《安家》火爆熒屏。其中由孫儷飾演的房似錦和羅晉飾演的徐姑姑在劇中相愛相殺的對手戲讓觀眾看的很過癮。這部劇之所以受歡迎還主要因為它的接地氣,劇情中穿插了許多社會熱點事件。

房似錦、徐姑姑房子賣的溜,宋朝前輩也挺牛——宋代中介工作報告

《安家》這部劇反映的是房產經紀人的工作和生活狀態。房產經紀又叫房屋中介,主要的工作內容是代理房屋買賣、租賃以及房地產信息查詢等等這些事的。其實中介這個工作,在商業中還是比較重要的,買房的有資金沒房源,賣房的有房源沒資金,通過中介在中間的溝通連接,雙方都能夠獲得自己想要的結果。

中介這個活,其實不是現在才有的,早在先秦時期就有了,那會叫“駔(zǎng)儈”。這裡的“駔”,意思是好馬,“儈”就是市場買賣。這就明白了,這個駔儈其實就是市場上牛馬交易的中間商,溝通價格,促成交易,這大概就是最早的中介了吧。後來到唐代的時候,這類中介就有了新的名字——牙人。

牙人的出現是伴隨著商品經濟出現的,商品經濟越發展,牙人的作用就越大。因此,在宋代,由於統治者實行了比較寬鬆的經濟政策,商業發展迅速,商品市場更加繁榮,所以牙人在市場中的地位和作用也日漸重要。今天的話題,我們就來聊聊房似錦、徐姑姑的這些“宋代前輩”,看看宋代牙人的“工作報告”。

一、好好的中介為什麼叫“牙人”?這很可能是抄錯了

牙人這個名稱應該是起源於唐代,其實有很多叫法,比如牙商、牙郎、牙儈、牙保什麼的,其實都是一個意思。從唐代歷史來看,牙人這個行業可以說是非常有前途,如果幹得好的話能夠名垂青史。比如唐代造成安史之亂的兩位大人物——安祿山和史思明,他們都曾經做過牙人。《資治通鑑》中說他倆“皆為互市牙郎”,可見牙人這行挺有前途,乾的好了能造反。

這當然是開玩笑了。可是讀者朋友可能會有些困惑,不是說中介嗎?怎麼叫牙人呢?難道中介還管牙醫的事?中介之所以叫牙人的原因,說起來可能有點啼笑皆非,其實就是——抄錯了

宋代的曾儲在《類說》一書中是這樣解釋這個問題的:“今有人謂駔儈為牙,本謂之互郎,主互市事也。唐人書互作牙,以互似,因轉為牙。”這意思是說,中介本來應該是叫“互郎”,就是主持邊境的互市的人,比如安祿山和史思明都是在互市工作,但是“互”這個字古代跟“牙”實在是太像了,有人給寫錯了,就成了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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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和牙真的很像

大家可以看到,互和牙真的挺像,就是寫的時候多拐倆彎的區別,所以唐代人寫錯了,後面也就將錯就錯了。所以說,審稿有多麼重要,錯別字真是害死人啊

還有一種關於牙人稱呼的觀點,說是牙人做中介要促成買賣,得有伶牙俐齒,所以就叫牙人,這個應該是後世的聯想,並沒有文獻證明。

二、宋代牙人上崗須知:上崗必須持證,幹好能給編制

前面說了,宋代由於商品經濟高度發達,所以牙人在商業經濟中的作用也日漸重要。到了宋代,牙人有了重大的變化,涉及的類別越來越多,分工也越來越細,政府也逐漸將牙人納入法律監管,牙人的行業制度也越發規範。

如果在宋代,想要成為一個牙人,需要遵守哪些制度或者要注意哪些方面呢?下面我們來聊聊宋代牙人的“上崗須知”。

01 上崗須知第一條——女怕嫁錯郎,男怕選錯行,選擇行業領域很重要

為了適應社會商品經濟的發展,宋代牙人在專業分工上更為細化,牙人的種類也大大增加。宋代的牙人可以說是幾乎覆蓋了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你想得到的買賣都有著牙人的身影。比如買賣糧食有“米牙”,買賣茶葉有“茶牙”,買賣牛馬有“馬牙”,買賣房子有“莊宅牙人”,甚至古代大戶人家買賣僕人奴婢,也有專門的牙人負責。

這就跟我們自媒體一樣,在進入平臺之前都得先選擇領域。宋代要想做牙人,首先選擇擅長的領域就顯得尤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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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上崗須知第二條——入職年齡不能太大,而且還得有擔保

宋代為了發揮牙人的作用,規範牙人從業資格,宋代政府制定了一些法律來對牙人這一職業進行管理。這首先就體現在了牙人入職資格上

宋代對於牙人的入職有著嚴格的規定,要想充當牙人,首先是年齡上面有著一定要求。比如成書於南宋時期的《慶元條法事類》中就有著明確規定“諸老疾應贖人充莊宅牙人者,杖一百”,這意思歲數太大了還想當牙人,是要被打板子的。此外,牙人入職還需要提供一定的擔保,《宋會要》裡就有一條法律叫“物力保識牙人”,意思就是從事貿易的牙人要提供擔保,以證明自己具備一定的經濟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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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上崗須知第三條——牙人必須“持證上崗”

為了規範牙人管理,宋代政府專門為牙人頒發了“上崗證”,要求牙人必須“持證上崗”。

這個“上崗證”叫做“身牌”,是一種木牌子,在成書於北宋末年的李元弼所著的《作邑自箴》中,有一章專門叫做《牙人付身牌約束》,對於身牌有著這樣的記載:“交易牙人須交壯保三兩名,及遞相結保,各給木牌子隨身別之。”身牌上面要寫明白自己的地區,職業領域以及歸哪裡管理。在交易之前,必須先出示證件“每有客旅欲作交易,先將此牌讀示”。政府要求客商只能與有證件的牙人進行交易。這也對於規範牙人行業,規範市場有著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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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上崗須知第四條——幹好了能吃公家飯

前面說了,牙人主要活動是在市場範圍內,可是在北宋時期,有的牙人幹好了居然還能吃上公家飯,這大概就算是有編制了。牙人之所以從民間走入官府,他們得要感謝一個人,那就是王安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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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

王安石在熙寧五年(1072年)三月頒佈了市易法。王安石在汴京設立了國家經營商業的專業機構——市易務。在市易務中招募民間牙人,從此牙人就進入了官府體制。

《續資治通鑑長編》中這樣記載:“欲在京置市易務,監官二,提舉官一,勾當公事官一。許召在京諸行鋪牙人充本務行人、牙人,內行人令供通己所有或借他人產業金銀充抵當,五人以上充一保。遇有客人物貨出賣不行願賣入官者,許至務中投賣,勾行、牙人與客人平其價”,意思是市易務招募牙人,牙人可以用自己的財產擔保,也可以五個人一組互相擔保。牙人的職責就是與客商共同議定價格,然後用市易務本錢購買客商貨物,再賒賣給各個商戶出售。

有了精通市場行情的牙人的幫助,政府在一定程度上奪回了一些豪商富賈手中控制的商品定價權,間接的起到了平抑物價,抑制兼併,同時,由於國家層面對市場的介入,也使市場運行更加規範,增加了國家稅收。

三、宋代房產中介,房似錦、徐姑姑的“前輩”——莊宅牙人工作報告

前面說了宋代牙人的名稱由來和上崗須知。我們開始說的電視劇《安家》講的是房屋中介這行的,這行在宋代也是有對應的“同行”。這些房似錦、徐姑姑的宋代前輩,就是牙人中業務範圍比較廣泛的莊宅牙人。

莊宅牙人指的就是專門從事田地、房宅買賣的中間人。莊宅牙人出現其實要早於宋代,宋代的《冊府元龜》中就記載了五代後唐明宗天成四年(929年),有人上奏:“切見京城人買賣莊宅,官中印契,每貫抽稅契錢二十文,其市牙人每貫收錢一百文,甚苦貧民。”意思說京城人買賣房子,政府每筆交易才收取百分之二的稅,牙人就得收取百分之十的佣金,這麼說牙人可比官府黑多了。按照這個記載,五代時期就已經有了莊宅牙人了。

房似錦、徐姑姑房子賣的溜,宋朝前輩也挺牛——宋代中介工作報告

宋代的土地房產買賣更加自由,莊宅牙人出現也越發頻繁。可是宋代畢竟也還是小農經濟為主的經濟結構,土地和房屋仍然是人們生活的根本要素,畢竟沒房子沒地就沒法生存。所以,房子和土地的買賣在古代也是頭等的大事。作為經營土地房產買賣的莊宅牙人,除了牙人本來具有的中介屬性之外,還需要負起一些監督擔保的責任。這也是莊宅牙人與其他領域的牙人的根本不同。

那麼,在房產交易中,莊宅牙人主要負責哪些方面呢?下面我們來看看莊宅牙人的“工作報告”。

01 牙人首先要保證田宅所有權歸屬清晰明瞭

一方是賣的一方是買的,中間作為中介的牙人,當然有責任保證賣方所提供的田宅在所有權上是否清晰明瞭,否則要是出現一房賣兩家,或者拿不是自己的房子出來賣的情況,牙人可是逃不了干係的

根據宋代的規定,牙人在進行土地買賣的時候,必須要先見到“鬮書砧基”

。這個鬮書砧基是啥意思呢?鬮書就是指分家時候自己所得到財產的記錄,砧基指的是自己房產田地的四邊,形狀等等,這倆合起來大概相當於我們的不動產權證吧,就是要證明賣方是這個房屋的所有人。這就是要確保房屋所有權是清晰明瞭的。

那如果牙人跟賣方合夥坑買方怎麼辦呢?宋朝法律有著嚴格的規定。《宋刑統》中記載:“應將物業重疊倚當典賣者,本人、牙人、鄰人並契上署名人,各計所欺入己錢數。並準盜論。不受錢減三等。仍徵錢還被欺主人,如業主填磬盡不足者。勒同署契牙、保、鄰共同填賠,其物業歸初倚當典賣之主。”意思就是說如果牙人和賣方合夥,產權不清,一房兩賣的話,賣方和牙人都得賠償,房子還得給買方。所以說,牙人的職業操守是有法律的監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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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牙人要監督買賣雙方使用官方制式合同

宋代土地買賣頻繁,可是在田宅買賣的文書格式內容上,有著很多的缺陷。這個很好理解,畢竟不是很多人都懂得法律規定,那會也沒地方問律師去,所以有時候文書籤的有問題,經常容易被人鑽空子。

我們現在買房,都是採用統一制式的合同,這樣就避免了很多合同文本上的缺陷。宋代也採用了這個方法,宋代的統一制式合同叫做“官契”,也有叫“正契”的。這個官契據說是起源於北宋太宗太平興國八年(公元983年),開封府的參軍趙孚給宋太宗上奏,說民間買賣房屋往往是私自寫契約,這裡對於土地邊界、鄰里糾紛等方面都存在爭議,最好是以國家名義出具一份官方文本,作為民間文書的榜樣。

宋太宗雖然覺得說的有道理,但也沒太當回事。直到北宋徽宗崇寧三年(1104年)官方才頒佈法令要求田宅買賣需要採用官府專門印刷的契約紙。《宋會要輯稿》中這樣記載:“

敕諸縣……印賣田宅契書,並從官司印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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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一來,作為房屋買賣的中介,牙人也就必須監督雙方都採用官方統一印製的官契簽訂契約,這樣就對房產交易起到了一定的規範作用,避免了民間房屋買賣因為契約不規範而導致的亂象。

03 牙人還得監督雙方納稅

那牙人確認了產權無誤,買賣雙方和牙人自己(作為擔保人)都在官方印刷的官契上簽字按手印了,是不是這次交易就完事了?當然不是,宋朝在房產交易中是要抽取一定比例的稅的。作為交易中介的牙人,還得繼續監督買賣雙方把這份官契交到官府備案,同時還得納稅並且蓋章

《宋會要輯稿》中記載,宋徽宗政和元年(1111年),戶部規定:“欲諸以田宅契投稅者,即時當官注籍給憑由,付錢主,限三日勘會。業主、鄰人、牙保、寫契人書字圓備無交加,以所典賣頃畝、田色、間架勘驗原素稅租、免役錢,紐定應割稅租分數,令均平取推,收狀入案。當日於部內對注開放。

這段史料有點長,啥意思呢?主要是說,買賣雙方和鄰居還有牙人,都要在官契上簽字蓋章,然後拿到官府,官府要在官契上卡個戳,然後備案。此外,原戶主應該交的稅,免役錢,也都得讓新房主承擔,官方賦稅文書上再過個戶,就行了。而其中要求業主和牙保都在契約上簽字,就是規定了牙人對於雙方納稅的監督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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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懶龍說】

無論是古代還是現代,我們總是面對這樣的窘境:要麼是有產業缺資金,要麼是有資金缺產業,雙方都缺的其實就是一個能夠溝通雙方的渠道,而中介無疑就是掌握渠道的一個人群。我們在生活中一方面需要由中介來為我們生活提供信息和便利,另一方面也會覺得中介掙錢似乎太容易了一些

正如《安家》劇中的林茂根一樣,他正是因為覺得中介賺錢太容易,無非就是幫著客戶看看房子,介紹一下房子情況,動動嘴就輕輕鬆鬆掙到錢了,所以才會跳單逃掉中介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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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茂根

在宋朝也有人這樣想,在《名公書判清明集》中記載了南宋官員胡石壁的一篇判詞:“大凡求利,莫難於商賈,莫易於牙儈,奔走道途之間,蒙犯風波之險,此商賈之難也,而牙儈則安坐而取之。數倍之本,趁錐刀之利,或計算不至,或時月不對,則虧折本柄者常八九,此又商賈之所難也。而牙儈則不問其利息之有無,而己之所解落者一定而不可減。故日:莫難於商賈,莫易於牙儈。

按照這篇判詞中所說的,商人在各地奔走,無論是物流和資金都有著很大風險,掙錢很難,可是牙人就很輕鬆,就是安然坐著就把錢掙了,看起來很容易。其實,三百六十行,哪行都不容易。古代牙人和現代中介一樣,所賺的收入主要來自於渠道信息服務費用。通過手裡掌握的買賣雙方信息,溝通買房和賣方,讓雙方各取所需,從中收取一定比例的佣金,這是商品經濟發展的必然結果。

換句話來說,如果牙人能夠提供買賣雙方都缺乏的渠道信息,那麼他們就應該得到相應的報酬。這個費用我認為無可厚非。

房似錦、徐姑姑房子賣的溜,宋朝前輩也挺牛——宋代中介工作報告

就如同我們今天所說的古代“中介”——牙人一樣,他們看似掙錢容易,又有著官方背景,其實他們也在官府有著高額的擔保,本身也被官府密切監管著;他們也是吃“青春飯”,不能年齡太大;也得“持證上崗”。一點不比我們現在上班族輕鬆。

從房似錦、徐姑姑的“宋朝前輩”——莊宅牙人上看,他們不光是要起到中介的作用,在房產買賣中還得承擔一部分合同公證的工作,如果買賣雙方日後發生糾紛,牙人也得跟著上公堂。所以,牙人所做的每一單生意背後都有著巨大的風險。

所以,雖然文人士大夫有點看不起牙人,但是牙人在社會各個階層都非常活躍。無論是商品貿易、生活用品、以及勞務市場等等方面都有著重要的作用,對於規範市場管理,監督買賣公平,平抑物價波動等等方面都有著一定的影響。

千載以降,古今同理。牙人,或者說中介,看起來好像風光,但背後的辛苦難堪恐怕我們很難知曉,不過話又說回來,這個社會中,又有誰是真正容易的呢?

回到《安家》電視劇,店裡的每一個人都有著各自的難處,當他們為各種各樣的客戶奔走的時候,當他們努力開單的時候,我們看到的是他們的難,看到的更是我們每個人自己的艱難。我想,這大概就是我們為什麼喜歡這部電視劇的原因所在吧



參考文獻

1、《資治通鑑》、《類說》、《慶元條法事類》、《宋會要》、《名公書判清明集》等

2、《宋代牙人相關問題研究》 陰春英 南京師範大學碩士學位論文

3、《宋代牙人制度研究》 孫莎莎 山東大學碩士學位論文

4、《宋代牙人的經濟活動及影響》 任仲書 於海生 史學集刊 2003年7月

5、《論宋代 “田宅牙人” 之弊及其法律控制》 張本順 東嶽論叢 2009年6月

6、《唐宋以來的牙人與田宅典當買賣》 陳明光 毛蕾 中國史研究 2000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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