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兵制的興衰——曾經戰無不勝的唐軍何以走向沒落?

強漢盛唐是中國古代王朝中不可逾越的兩座巔峰,但兩者又存在顯著的區別。僅就軍事力量而言,兩漢延綿406年,除了立國的頭幾十年被匈奴人欺負得有些難堪以外,始終以極其強悍的進取精神保持著對外戰爭中的強勢地位。強漢之強,可謂保持始終——匈奴、南越、西南夷、衛滿朝鮮以及西域諸國等敵對勢力在漢軍持續不斷的攻勢下或灰飛煙滅,或遠竄異域,或束手投降,或安分守己。以至於在2千多年後的今天,西漢名將陳湯在擊敗北匈奴郅支單于後寫給漢元帝劉奭的表功奏疏中,那句振聾發聵的宣言仍能讓人心馳神往:

“宜縣(懸)頭槁街蠻夷邸間,以示萬里,明犯強漢者,雖遠必誅。”(《漢書·卷七十·傅常鄭甘陳段傳第四十》)

哪怕後來漢朝亡了,照樣亡得霸氣側漏:“故國恆以弱喪,而漢以強亡。” (《讀通鑑論·卷八·後漢恆帝紀》清·王夫之)這樣張揚霸道的朝代,在中國歷史上絕無僅有,在世界史上也極其罕見。

府兵制的興衰——曾經戰無不勝的唐軍何以走向沒落?

以強漢之強,而且強得如此持久堅韌,在中國幾千年的歷史上絕無僅有

而唐朝雖享國祚289年而皇統傳承不絕,但一場橫亙中唐的安史之亂所造成的影響簡直比新莽篡漢還要嚴重得多——漢雖分西東,但強勢始終;而安史之亂後,盛唐之“盛”卻可以說是至此壽終正寢。在此後的150多年裡,李淵和李世民的後代們可以說僅僅是靠著祖宗餘蔭苟延殘喘,而且受盡了各種屈辱。

不過唐朝或者說唐軍的另一個顯著的特點就是名將層出不窮——唐高祖時有李世民、李孝恭、柴紹等人;唐太宗時名將如雲,如李靖、李勣者在歷代武廟祭祀名單中都能位列前十;唐高宗時的名將蘇定方、劉仁軌、薛仁貴等功績絲毫不亞於前輩;到了武后時期尚有婁世德、王孝傑、郭元振,玄宗前期也有張守珪、哥舒翰、王忠嗣,雖然還能在對吐蕃、突厥、契丹等外族的戰爭中總體佔據優勢,但已大不如前,唐軍戰無不勝的榮耀漸成歷史。

到了安史之亂後,郭子儀、李光弼、僕固懷恩等人在謀略、武功等方面便是與那些初唐名將相比,也算各有千秋,卻絲毫不能挽回整體局面上的頹勢;至於晚唐的張義潮、高駢、張仲武等名將給人留下更多印象的是他們欲挽狂瀾於既倒的悲壯與蒼涼,而非赫赫武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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乍看之下,盛唐與晚唐完全不像是同一個王朝

為什麼唐朝名將不絕,前後戰績差別卻如此分明?說到底還是唐朝的兵開始很厲害,後來卻不行了。

這就怪哉了——歷來精兵與強將就像一對雙生子,往往相輔相成、並蒂而生,怎麼唐朝就成了例外?

這其實與唐朝兵制的變化,尤其是府兵制的興衰息息相關。


說到府兵制,還得先聊聊中國古代兵制的發展變化。

從夏商周到元明清,中國古代兵制的發展變化儘管說來話長,但如果要概括一下的話,其實只有三種形式——徵兵制、軍戶制和募兵制。

1、徵兵制——秦兵漢軍“威武”的保證,卻極度考驗古代王朝的統治治理能力。

徵兵制在古代有很多不同的說法,比如“兵農合一”,比如“全民皆兵”,比如“保甲法”等等。但是萬變不離其宗,說白了就是寓兵於農,即一個政權下的所有臣民——通常情況是一定年齡範圍內的男性臣民,都有根據統治者的意願從軍征戰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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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兵制是不以被徵者的意志為轉移的,極端形式就是“抓壯丁”

這種兵制的好處之一在於能夠在最短的時間內動員最大數量的軍隊應對戰爭。而在低技術條件下的冷兵器戰爭時代,軍隊在數量上的優勢雖然雖然不足以確保勝利,但卻是取得戰爭勝利最重要的條件之一。而另一個更大的好處就在於這種兵制的成本極低——士兵平時為民,國家不必承擔大規模養兵的成本,即便戰時大量的平民轉變為士兵,但由於是“義務兵”,國家只需要承擔裝備、訓練和補給成本即可。軍餉這種玩意在中國古代的大部分時間裡,是壓根都不存在的。

所以在實行徵兵制的朝代裡,統治者維持軍隊的成本和壓力都更低,所以發動戰爭的動機和慾望也更強烈,比如春秋戰國以及秦漢時期——那是中國古代最為尚武、也是發動戰爭開疆拓土的動作最為頻繁的時期。即便是女真、蒙古和滿洲等曾入主中原的民族,在其前期之所以戰鬥力強大,實際也與在本民族內實行普遍徵兵制有關,而他們在後來又普遍出現戰鬥力下降、腐化墮落等問題,其實也與徵兵制的破壞有關。

府兵制的興衰——曾經戰無不勝的唐軍何以走向沒落?

女真、蒙古、滿洲等在其鼎盛時期,都是全民皆兵

徵兵制最早可以追溯到夏商時期。在春秋戰國以前,徵兵制不但是兵農合一,統治者甚至連軍隊的裝備、補給什麼的都不管,直接讓百姓拿著農具去打仗:

“戰攻守禦之具,盡在於人事。耒耜者,其行馬蒺藜也。馬牛車輿者,其營壘蔽櫓也。鋤耰之具,其矛戟也。蓑薛簦笠,其甲冑也。钁鍤斧鋸杵臼,其攻城器也。牛馬,所以轉輸糧也。雞犬,其伺候也。”(《六韜·龍韜·農器第三十》)

戰國時期戰爭的規模和烈度不斷擴大,諸侯國被迫實行全民皆兵,像秦楚等大國可以號稱“帶甲百萬”,實際上幾乎是國內全部青壯男子的數量。像長平之戰中秦軍坑殺趙軍40多萬之後,趙國青壯男子幾乎損失殆盡,從此元氣大傷再無獨力抗秦的能力,便是例證。

秦朝時過重的兵役是秦二世而亡的重要原因,不過徵兵制在漢朝終於成熟完善起來,故戰多克捷,國力強大。

漢朝規定男子23歲開始服兵役,役期兩年,其中第一年在本地服役,第二年則徵調京畿之南北軍中為衛士或到邊疆為戍卒。役期期滿後仍回家種田,到56歲完全除役前,仍需隨時準備聽調出徵。

但漢朝的徵兵制也並非完美無限,比如在實際執行中往往無視制度的規定:

“十五從軍徵,八十始得歸。

道逢鄉里人:‘家中有阿誰?’

‘遙看是君家,松柏冢累累。’

兔從狗竇入,雉從樑上飛。

中庭生旅谷,井上生旅葵。

舂穀持作飰,採葵持作羹。

羹飯一時熟,不知貽阿誰。

出門東向看,淚落沾我衣。”(《漢樂府詩集·十五從軍徵》)

再比如自漢武帝后用兵頻繁,常發罪人及莠民從軍,謂之“七科謫”【即吏有罪、亡命、贅婿、賈人、故有市籍者(市籍即商人的戶籍)、父母有市籍者、大父母有市籍者】;後又因兵員仍不敷使用,只得徵募,如“勇敢士”、“奔命”、“伉健”、“豪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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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甲冑兵器都不給配齊的“七科謫”到了戰場上基本上都會被當做炮灰消耗掉

一個有趣的現象就是,徵兵制興盛的兩個時期,一個是漢朝及之前那個人口稀少、生產力低下、經濟結構單一的時期,另一個則是情況完全與之相反的現代。這也說明,隨著人口增多、國土擴大以及社會經濟構成的多樣化,古代王朝的統治治理能力已經不足以維持全民皆兵的徵兵制的要求,或者說這種兵制已經不能適應時代的需要了。

而隨著漢末徵兵制的逐漸敗壞,也催生了軍戶制的誕生。


軍戶制——徵兵制的改良和進化,卻無法克服土地問題和軍權歸屬的先天弊病。

所謂軍戶制又稱世兵制,就是將戶籍分為軍籍和民籍,前者需要世代當兵服役,而後者只納租稅,無需再服兵役。在歷史上採用這一制度的主要是從魏晉南北朝到唐朝這一時期和明朝。

早在漢末就曾出現過“質任制”,即為防止士兵逃亡而將其家屬集中安置看管,形成軍戶。三國的曹魏開始實行世兵制,軍戶的男丁終身為兵,父死子承,兄終弟及。五胡亂華以後,為防止漢人反抗在北方實行漢胡分治,基本不以漢人為兵,世代為兵的胡族逐漸成為軍戶:

“(高)歡每號令軍士,常令丞相屬代郡張華原宣旨,其語鮮卑則曰:‘漢民是汝奴,夫為汝耕,婦為汝織,輸汝粟帛,令汝溫飽,汝何為陵之?’其語華人則曰:‘鮮卑是汝作客,得汝一斛粟、一匹絹,為汝擊賊,令汝安寧,汝何為疾之?’”(《資治通鑑·卷一百五十七·梁紀第十三》)

而在南朝,以北府兵為開端,也逐漸形成了以軍戶為主的兵制,並一直延續到唐朝中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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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蘭姐姐之所以要替父從軍,就是因為“可汗大點兵”之後,世兵家庭就必須出人當兵

軍戶制的好處是顯而易見的。軍戶依然為兵農合一,平時為民,戰時為兵,依然保持了徵兵制下養兵及作戰成本極低的優勢。同時軍籍與民籍的分列,又避免了徵兵制下統治治理難度大、對社會生活和農業生產影響大的缺陷,可謂是徵兵制的改良和進化。

但軍戶制也有不可避免的先天缺陷。首先就是古代王朝無法克服的土地兼併問題,比如唐朝的府兵制就是建立在均田制的基礎之上的,可是隨著經濟發展,土地兼併嚴重,均田制被破壞,府兵制也就成了無本之木,最終敗壞殆盡;其次是容易廢弛,這一點主要體現在明朝。國家一旦長期無戰事,軍戶就會因為軍官奴役、掠奪軍戶財產土地、政府加派雜差等原因產生逃亡,到了明朝中期以後衛所已經大部失去了戰鬥力;最後就是軍戶制是軍閥誕生的溫床,直接影響皇權對於軍權的掌控。南朝四朝都是由軍隊將領政變建立,就是世襲軍戶制下養出的一幫驕兵悍將所致。

因為後面還要討論唐朝的府兵制,所以在此不多贅述。


3、募兵制——君主集權下抓緊“槍桿子”的需要,卻帶來了戰鬥力下降的嚴重後果。

宋朝立國後面臨的最大危機就是結束唐末以來藩鎮割據、軍權脫離於君權的問題。宋太祖解決這一問題的辦法,對軍頭是“杯酒釋兵權”,對軍隊則是實行募兵制。

宋朝的募兵制,其根本目的不是為了作戰,而是為了解決對軍隊的控制權問題——既然軍隊是朝廷招募來、花錢養的,這樣一來就斷了將領拉走軍隊另立山頭的可能。同時使得兵無常將,將無常兵,果然宋朝再未出現藩鎮割據的局面。不過相對於現代的職業化軍人,宋朝的募兵不但數量龐大而且待遇微薄,而且兵員多為潑皮無賴或是災民,自然不會有什麼戰鬥力。而且在宋朝修文偃武的政策下,軍官的地位低下,在仕途上既然沒什麼追求了,自然滿門心思喝兵血、吃空額或者做生意發財,這樣的軍隊怎麼可能打勝仗?因此宋朝成了中國古代王朝中戰鬥力最差勁、對外戰績最拿不出手、武備最為廢弛的朝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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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對於軍隊的態度就是千方百計的削弱,寧可犧牲戰鬥力也要保證皇帝寶座的安全

在其後的元朝,蒙古人打天下的本事沒什麼可質疑的,治天下的能耐就讓人頭疼了。就像我們以前說過的元朝把從夏商周到宋朝的所有選官制度亂用一氣一樣(詳見 ),在兵制上也被他們瞎搞得一塌糊塗。以至於我研究了半天資料,都沒搞清楚元朝的兵制到底是怎麼回事。

清朝的情況比較特殊。清初沿襲世兵制,八旗兵和綠營兵分別以旗人和漢人世代充任,凡族人(軍戶)男丁“人盡為兵”,“三丁抽一”,留家者為餘丁。不過從康熙朝開始,旗人就不需要人人當兵了,只擇其一部從軍,而且平時只訓練而不從事生產,更像是募兵。等到了清末,八旗兵、綠營兵全部腐朽,世兵制徹底被廢除,就只剩下募兵了。


盛唐時唐軍戰無不勝的榮耀,都是建立在高度成熟完善的府兵制基礎上的。

所謂府兵制,其實就是軍戶制發展到高度成熟以後的一種表現形式。在府兵制下,朝廷授田給府兵家庭並免除其他賦役,府兵農忙耕種、農閒訓練、戰時出征,並自備裝具和補給(即糧食與“隨身七事”——服、被、資、物、弓箭、鞍轡、器仗),同時全國都有負責府兵選拔訓練的折衝府。府兵制由南北朝時期的西魏權臣宇文泰所創,歷經北周、隋,至唐初達到鼎盛,至唐開寶年間停廢,共維持了約200年時間。

府兵制的興衰——曾經戰無不勝的唐軍何以走向沒落?

因為府兵的大部分裝具均需自備,因此裝備頗具“個人特色”,出現些五花八門的東西也不奇怪

府兵制在北周時期已經基本趨於完備,此後的隋朝能再統天下,並在對突厥、吐谷渾、契丹以及林邑等外戰中戰績輝煌,與其遙領府兵的十二衛軍府的強大戰鬥力息息相關。可惜後來隋煬帝抽瘋般的三徵高句麗,使得隋朝府兵幾乎盡喪於遼東,由此引起國內民變四起卻無力鎮壓,隋朝也沒有避免二世而亡的命運。

後來的唐高祖李淵從太原起兵並佔領長安後,有兵20萬。其中除了少部分是他所控制的鷹揚府(隋開皇中設驃騎將軍府,每府置驃騎、車騎二將軍。大業三年改驃騎府為鷹揚府,改驃騎將軍為鷹揚郎將,車騎將軍為鷹揚副郎將,隸屬於各衛,統領府兵,每府有兵千人左右)府兵外,大部分來自自行招募和收降的潰兵、土匪等,以及後來在統一天下過程中從各路勢力中得到的兵馬。可以說在唐朝立國時,其軍隊的構成是非常複雜而且混亂的,戰鬥力也無法得到保證。

從漢朝開始,社會上就出現了一個特殊的階層——良家子。良家子在廣義上指擁有一定的財產,遵循倫理綱常並從事正當職業、尤其是農業生產的平民;在狹義上單指指從軍者的身份不在七科謫內者或非醫、巫、商賈、百工之子女,即為良家子。漢朝的六郡(隴西 、天水、安定、北地、上郡、西河)良家子因地理位置和個人素質的優勢,成為漢軍選兵擇將的重要來源,構成漢軍的骨幹,朝廷也因此給予他們特別的優待。在此後歷朝歷代也大都遵循這一傳統,良家子在到官府為吏、免除賦稅等方面享受政策優惠,即便是當兵服役,也比其他出身士兵的地位要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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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家有田的農夫,就是古代王朝統治者最喜歡的“良家子”

所謂有恆產者有恆心,地位形同現代“中產階級”的良家子,是當時的社會大眾中除了讀書人(士人)外,朝廷最可信任並能夠依賴的階層。可問題是讀書人除了做官和扯淡外幾無用處,所以良家子就成了承擔賦役以及提供合格兵員的主力軍。

所以唐朝為了儘快恢復社會秩序和提高軍隊的戰鬥力,便參照隋朝的制度,將這些成分複雜的軍隊逐漸轉變為府兵。武德二年,朝廷分關中為十二道,並置十二軍府,每軍府置將一人、副將一人,以督耕戰,並改驃騎將軍為統軍、車騎將軍為別將,同時設置軍坊以安置軍屬。

到了貞觀年間,全國基本得到統一,唐朝政府開始對府兵制大加修訂,並使得制度逐漸固定下來。

貞觀十年,分全國為十道,共設置634個軍府,其中關內道軍府就有261個,以鞏固中央,形成強幹弱枝之勢。因為軍府的主將稱為折衝都尉,所以軍府又稱折衝府。折衝府的分佈,多集中在關內、河東、河北和河南四道。

折衝府的編制分為上、中、下三等,分別統兵1200、1000和800人。每府設折衝都尉一人、左右果毅都尉各一人、長史一人、兵曹一人。以上府為例,一府下轄6團,每團300人,置校尉一員(上府6校尉、中府5校尉、下府4校尉);一團下轄6隊,每隊50人,置隊長一員;一隊下轄5火,每火10人,置火長一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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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兵制下不但兵員素質、訓練水平,而且連裝備質量也遠高於募兵制下的軍隊

到了貞觀年間,軍坊已經逐漸被取消,軍戶編入一般民戶之中,在戶籍登記時除註明府兵身份以及免納租賦以外,其餘與民戶相同。按照唐制,青壯男子年滿20歲為兵,到60歲除役,在其中擇少壯優秀者編入軍府訓練,這才是府兵。其中能騎馬射箭者為騎兵,稱“越騎”,餘者為步兵,稱“步射”。府兵平時居家照顧田畝,冬閒時集於軍府進行訓練,國家一旦有事則出發作戰。朝廷對於軍府的訓練和作戰均有考核,折衝都尉主要承擔組織訓練的責任,地方州刺史負責的則是府兵的戶籍、丁壯、材力。

因為府兵制的原則是寓兵於民,從軍服役是百姓應盡的義務,所以府兵在服役時(包括番上、出征和戍邊)所有個人生活所需,包括糧食、用具,以及隨身武器皆需自備:

“凡火具烏布幕、鐵馬盂、布槽、鍤、□、鑿、碓、筐、斧、鉗、鋸皆一,甲床二,鎌二;隊具火鑽一,胸馬繩一,首羈、足絆皆三;人具弓一,矢三十,胡祿、橫刀、礪石、大觿、氈帽、氈裝、行藤皆一,麥飯九鬥,米二斗,皆自備,並其介冑、戎具藏於庫。有所徵行,則視其入而出給之。其番上宿衛者,惟給弓矢、橫刀而已。”(《新唐書·卷五十·志第四十》)

除此之外,府兵作戰所需的重兵器、馬匹、甲冑以及器械等物資由官府負擔。

唐朝的府兵制,是軍戶制發展到成熟階段最後的輝煌,也是在中唐以前唐軍威震天下、戰無不勝的制度保障,具有顯而易見的優點。

首先,府兵制在原則上是全民皆兵、寓兵於農,唐朝政府既可以在短時間內動員足夠數量的兵員以應對國家征戰、守禦的需要,又無養兵之費的同時,卻有養兵之實。因此,相對於後來實行募兵制的宋、元、清等朝代,唐朝發動戰爭的成本較低,因此對外開疆拓土、征戰域外的動機和慾望更為強烈。

府兵制的興衰——曾經戰無不勝的唐軍何以走向沒落?

排除與元朝關係莫名複雜的四大汗國,唐朝是中國古代向西北兩個方向拓土最遠的朝代

其次,府兵都是出身有家有業的良家子,兵員素質良好,這就形成了以下幾方面的優勢:府兵的出身決定了其具有優良的組織性、紀律性,既不會擾民害民,又有超過一般軍隊的服從性,這一點在冷兵器時代是戰鬥力的基本保證;府兵既要從事農業生產,出征又要自備物資補給,還沒有軍餉——這就決定了他們要是不想因為出征作戰而導致自身財產受到損失,就必須取得戰鬥的勝利,從而用戰利品和朝廷的賞賜彌補損失(唐初政府對於戰利品分配和戰後賞賜的政策是極為寬宏的,一次大捷的獲利超過府兵耕種田畝所得的數倍並不稀奇)。因此唐朝的府兵們往往“聞戰則喜”,戰鬥慾望和士氣極為高昂;府兵制亦是世兵制,父死子繼、兄亡弟及,又有授田制保證家庭的基本生活,因此府兵們沒有後顧之憂,在戰場上往往不顧生死,戰鬥意志非常堅韌。像實行募兵制的宋朝軍隊那樣一旦戰局陷入膠著或稍有不利,士兵就一鬨而散的情況在中唐之前極少出現,倒是即便陷入絕境仍酣戰不止、不死不休的場面在唐軍中屢見不鮮。

最後,在府兵制下武將不得私有其兵,折衝都尉只負責訓練,沒有領兵、調兵之權,十六衛大將軍對於府兵只能遙領而無實權。遇有徵伐,皇帝臨時遣將領兵,戰爭結束後府兵們便迴歸軍府,再不受主將所轄,主將也必須上繳帥印。因此在唐朝中葉之前,儘管名將輩出又征戰頻仍,但卻從來沒有產生過擁兵抗命的軍閥。

府兵制的興衰——曾經戰無不勝的唐軍何以走向沒落?

唐朝面臨的國防壓力其實大於漢朝,而盛唐時唐軍之強大不亞於“漢軍威武”

正是這種制度上的保障,使得即便領軍主帥能力平庸,唐軍仍難以擊敗、不可輕侮,更何況唐初名將如雲?因此,正是高度成熟完善的府兵制,在制度上保證了唐軍揚威域外、百戰不敗的威名,造就了盛唐之“盛”,最終使得四方蠻夷賓服,爭相來捧“天可汗”的臭腳。


府兵制的敗壞以及彍騎的招募與興衰。

毫無疑問,府兵制是古代農業社會和低生產力條件下,中原王朝所能拿出的最好的兵役制度。可問題是制度是死的,執行制度的人卻是活的,一項再好的制度若是不能得到徹底的執行,終究是無法持久併發揮作用的。府兵制也是如此,唐朝自高祖開創、太宗定鼎、高宗“宜將剩勇追窮寇”之後,終於打造出一個太平盛世。而在持久的太平之下,最容易被廢弛的就是武備:

“先天二年誥曰:‘往者分建府衛,計戶充兵,裁足周事,二十一入募,六十一出軍,多憚勞以規避匿。今宜取年二十五以上,五十而免。屢徵鎮者,十年免之。’雖有其言,而事不克行。玄宗開元六年,始詔折衝府兵每六歲一簡。自高宗、武后時,天下久不用兵,府兵之法浸壞,番役更代多不以時,衛士稍稍亡匿,至是益耗散,宿衛不能給。宰相張說乃請一切募士宿衛。”(《新唐書·卷五十·志第四十》)

但對府兵制造成最致命一擊的,還是均田制的徹底敗壞。

府兵制的興衰——曾經戰無不勝的唐軍何以走向沒落?

均田制的衰亡,不但是的府兵制崩潰,也使得唐朝的國勢由盛轉衰

按唐制每男丁受田百畝,其中20畝為永業田,可世襲並免除一切課役;其餘80畝為口分田,不可世襲並需繳稅。但口分田只需年輸粟2石,與收入相比大概為四十稅一,稅負之低堪稱是史無前例的,農民的負擔比此前稅負最低的漢代還要輕微(三十稅一),這也是支持府兵制最重要的經濟基礎。

唐初因為隋末亂世的影響,人口巨減,尤其是佔有大量土地的地主豪強或亡或走,人少地多的情況使得官府授田並不存在什麼難度,於是府兵制能夠順利的執行下去。但隨著承平日久,人口增長尤其是土地兼併情況的日益嚴重,使得均田制遭到了極大的破壞。

到了天寶十三年,在官府統計的約900萬戶籍中,不課戶就達到了356萬戶之多,超過了三分之一,基本為士族門閥所壟斷。同時,他們還大量私買口分田和永業田置為“莊田”,同時向佃農收取公稅20倍的私稅,使得富者佔地萬頃,貧者無立足之地,出現了大量的逃戶和欠租。而由於戰亂導致戶籍賬冊散失,國家又急需收稅平亂,於是曾被李唐王朝開國之祖深惡痛絕的苛捐雜稅、橫徵暴斂,此時卻被他們的子孫當成了救命稻草,肆無忌憚的施加在自己的子民身上。而建立在租庸調製下的均田制的動搖,又嚴重威脅到李唐王朝賴以保家衛國的府兵制——戰死無撫卹、賞罰不分明、邊軍久戍不得歸,同時軍官虐待士卒、匿死不報、吞沒財物成為普遍現象。於是唐軍不再是百年前那支逢戰則喜、所向披靡的鐵軍,百姓以役為苦,競相逃避,唐軍的戰鬥力一落千丈,再也承擔不起昔日的任務。

於是府兵制徹底敗壞,唐朝政府不得不以募兵取而代之:

“(天寶)十一年,取京兆、蒲、同、岐、華府兵及白丁,而益以潞州長從兵,共十二萬,號‘長從宿衛’,歲二番,命尚書左丞蕭嵩與州吏共選之。明年,更號曰‘彍騎’。又詔:‘諸州府馬闕,官私共補之。今兵貧難致,乃給以監牧馬。’然自是諸府士益多不補,折衝將又積歲不得遷,士人皆恥為之。”(《新唐書·卷五十·志第四十》)

所謂“彍騎”,彍者,勇捷之意也,總員額12萬,仍分為十二衛,從此唐朝的兵制從依賴府兵的軍戶制改為募兵、改民兵為職業兵。在這裡需要注意的一個重要問題就是,有家有業而且普遍秉持傳統價值觀的良家子,在通常情況下是不屑於拋家舍業成為職業軍人的;而貪慕職業兵相對優厚的待遇而加入其中的,絕大部分是與良家子身份完全對立的“不良人”,即潑皮無賴、非持“正業”者以及窮困潦倒者。這就使得哪怕官府採用如何嚴格的標準挑選、再加以如何嚴格的訓練,都使得“彍騎”的戰鬥精神和意志、尤其是在“為何而戰”這一原則性問題上,與唐初的府兵都有著本質的區別。而古代募兵制下軍隊成為將領的私產、貪汙腐化等問題更是層出不窮,所以不過30年間,彍騎便迅速失去了戰鬥力。相應而來的就是訓練日益廢弛、招募也日益雜濫,士兵全無鬥志,以至於安史之亂爆發後,彍騎通常都是一戰擊潰,全無唐軍當年的風采。

府兵制的興衰——曾經戰無不勝的唐軍何以走向沒落?

如果說府兵相當於古代版“子弟兵”,募兵則更像是兵痞軍霸

尤其是彍騎所招募的兵員,多來自“市人”(商人)、無業遊民等被當時社會主流輿論所鄙視的階層,使得從軍征戰由普遍受人敬仰和尊重的職業變成遭到普遍的抵制、輕視和厭惡。後來“好鐵不打釘,好男不當兵”的諺語由此而來,唐朝之後大多數王朝普遍的實行修文偃武,導致尚武精神的退化,與此也不無關係:

“至是,衛佐悉以假人為童奴,京師人恥之,至相罵辱必曰侍官。而六軍宿衛皆市人,富者販繒彩、食粱肉,壯者為角牴、拔河、翹木、扛鐵之戲,及祿山反,皆不能受甲矣。”(《新唐書·卷五十·志第四十》)

要是唐軍的祖宗、也就是那些老府兵泉下有知,也不知道他們的棺材板還能不能壓得住。

府兵制已然崩潰,彍騎又敗壞不可用,安史之亂後唐朝的皇帝只能更加依賴北衙禁軍,而在地方上的軍隊則成為藩鎮的勢力。如此一來,唐朝的國勢每況愈下也就不奇怪了。


唐朝禁軍的演變與方鎮兵的失控。

唐朝用來保衛京師的軍隊,有南北衙之分。所謂南衙者就是我們前邊曾提到過的十六衛,兵員來自府兵番上,名義上是國家的軍隊;而北衙則為禁軍,以招募制、非輪換、私屬化為主要特徵,屬於皇帝的私人衛隊。南北衙在性質上同屬於唐朝的中央軍隊,負有保衛京師、尤其是宮闕安全的責任。

北衙禁軍無定製,完全根據皇帝的意志而更張,前後曾有過十軍:

1、唐高祖立國之時,曾從全國軍隊中精選3萬人,授以關中土地,專司宿衛京師之職,號稱元從禁軍,形成了唐朝禁軍的雛形。唐太宗曾選元從禁軍之善射者百人作為貼身衛士,號曰“百騎”,在武后時擴編為千騎,唐睿宗李旦再擴為萬騎。後來唐玄宗李隆基發動政變幹掉韋后時,萬騎居功至偉,於是被改稱左右龍武軍

2、唐高宗龍朔二年,從府兵中選取越騎與步射,增置左右羽林軍,“大朝會則執仗以衛階陛,行幸則夾馳道為內仗”。

府兵制的興衰——曾經戰無不勝的唐軍何以走向沒落?

提起“羽林”這個名字,就讓我想起了銀樣鑞槍頭——中看不中用

3、安史之亂後,早已腐化墮落的龍武軍和羽林軍潰散不能戰。所以唐德宗即位靈武后,只好另行重建禁軍,號稱左右神武軍,制如羽林。

4、中唐名將哥舒翰當年大破吐蕃時,曾在臨洮置神策軍,本為邊軍。安史之亂後,大將衛伯玉率神策軍勤王,後駐陝城。再到唐代宗為避吐蕃之禍、逃到陝城時,神策軍護駕有功,還京後便以其為基礎建立左右神策軍,成為天子的新禁軍。

5、不過破敗的江山、紛亂的局勢和四起的戰火使得皇帝始終沒有安全感,於是在貞元年間唐德宗又組建了兩支新的禁軍,即左右神威軍,又名左右廂射生軍。

到了唐憲宗元和年間,詔廢左右神武、左右神威,將其合併於神策軍。於是左右羽林、左右龍武、左右神策同時並置,稱為“六軍”,其中以神策軍編制最大,最多時曾達到15萬人。

唐朝晚期的北衙禁軍情況很特殊。當時府兵與彍騎統統敗壞不可用,地方上藩鎮割據形同獨立,可憐的唐朝皇帝唯有把禁軍當成唯一的護身符。可惜這個護身符一點都不靈驗,既訓練無方又素質低劣,徒有人數卻毫無戰鬥力。更糟糕的是自唐德宗以後,均以宦官為左右神策中尉(護軍中尉為神策軍主將),從此皇帝最後一點可憐的兵權也落入宦官之手,遂釀成宦官之禍。等到朱溫和崔胤誅宦官、奪禁軍之後,唐朝的社稷隨之而亡,也就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了。

唐初沿襲北周及隋朝舊制,在軍事重地設置總管統兵,旋改稱都督,惟朔方仍稱總管。因都督在授職時,朝廷要賜以旌節,故稱節度使,本是唐朝的一種地方兵制。到唐玄宗時,這貨自以為天下武事都被自己幹完了,以後可以安享太平,便陸續於邊疆設置十大節度使取代六大都護府,以便替自己操心邊防上的那些小事、破事。於是使得節度使的地位和權威暴漲,並愈發的脫離中央的控制。

府兵制的興衰——曾經戰無不勝的唐軍何以走向沒落?

在唐朝,尤其是中唐以後,節度使猶如地方上的土皇帝

節度使可封郡王,還可以兼任觀察使、安撫使,以及度支、營田、招討、經略等各種“使”,集軍、政、監察、財政大權於一身,並持節、總軍旅,有專殺之權——簡單說就是皇帝之權,節度使沒撈著的實在不多。所謂“天無二日,國無二主”,大唐朝一下子蹦出來十好幾個主子,這還能有個好?

於是安史之亂以及藩鎮之亂要是沒發生,那一定是見了鬼,就算英明神武如李世民大帝在世,都得懷疑人生。

不過在安史之亂前,節度使的地盤大都被限制在邊疆這樣的犄角旮旯,不但數量有限,影響也有限。不過一場安史之亂,雖在名義上被平定了,但實際上是亂上加亂。其結果就是節度使從邊疆包圍中央——在京畿之外,幾乎都成了節度使的天下。而唐朝的軍隊,除了爛泥扶不上牆的北衙禁軍,剩下的全是節度使的私軍。

而這些方鎮兵根本沒有定製,完全按照節度使的意願任意擴充,當然所使用的手段就是招募或是強徵:

“由是方鎮相望於內地,大者連州十餘,小者猶兼三四。故兵驕則逐帥,帥強則叛上。或父死子握其兵而不肯代;或取捨由於士卒,往往自擇將吏,號為‘留後’,以邀命於朝。天子顧力不能制,則忍恥含垢,因而撫之,謂之姑息之政……故兵之始重於外也,土地、民賦非天子有;既其盛也,號令、徵代非其有;又其甚也,至無尺土,而不能庇其妻子宗族,遂以亡滅。語曰:‘兵猶火也,弗戢將自焚。’夫惡危亂而欲安全者,庸君常主之能知,至於措置之失,則所謂困天下以養亂也。唐之置兵,既外柄以授人,而末大本小,方區區自為捍衛之計,可不哀哉!”(《新唐書·卷五十·志第四十》)

所以當藩鎮強者如朱溫一翻臉,手中早就無兵可用的皇帝除了“禪讓”這一條路以外,再也無路可走。

府兵制的興衰——曾經戰無不勝的唐軍何以走向沒落?

以當時唐朝中央之無能、皇帝之弱勢,朱溫要不篡唐都對不起自己

有唐一代的兵制共有三變——盛唐之時實行的是高度嚴密、完善的府兵制;在府兵制遭到破壞以後開始募兵,唐朝從此由盛轉衰;彍騎敗壞後,唐軍分成中央的禁軍地方的方鎮兵,兵制完全紊亂,唐朝也因此走向了滅亡。

曾經“受律辭元首,相將討叛臣。鹹歌《破陣樂》,共賞太平人”,並以戰無不勝的的輝煌戰績威懾四方的大唐軍隊,在府兵制崩潰的那天,已經在事實上走上了末路。而盛唐之“盛”也隨著唐軍的沒落,走向了終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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