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送面积未写入合同,购房定金能退吗?

有一名惠安县的购房人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上发表投诉件。诉求人称自己是首次购房,在惠安禹洲佐案香筑定了一套房,他要求开发商将承诺赠送的30平面积作为补充条款进行签约。但开发商拒绝添加任何补充协议,诉求人认为自身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无法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以此要求开发商退还定金。但开发商告诉他未在约定期限内签合同将没收定金。

赠送面积未写入合同,购房定金能退吗?

对于上述投诉事项,惠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调查处理,并于1月16日作出如下答复:

“经查,您反映禹洲地产(泉州)有限公司虚假宣传,要求退还预订商品房所付定金20000元。2019年12月23日,我局电话告知您,您的投诉已经依法受理,并交由螺阳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办理。

2020年1月6日下午,我局执法人员组织您与禹洲地产(泉州)有限公司在螺阳镇市场监督管理所进行现场调解,最终您与禹洲地产(泉州)有限公司达成调解协议:由禹洲地产(泉州)有限公司退还您预订商品房所付定金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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